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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监理> 监理工程师可以承接几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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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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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4 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首先要解决总监空挂名的问题,对于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几个工程项目的情况,应严格在委托监理服务之前解决好实际承接的责任问题,同时还要杜绝工程项目将业主、设计、施工、行政的人员空挂为“监理”人员,而实际监理工作并没有到位的情况。重点加强招投标活动的后续,对总监理工程师实行中标(或直接委托)后的押证制度,建立总监理工程师动态数据库信息,发放总监手册,使总监理工程师定岗定位。其次是要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都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以及相应的考核与将罚制度,以杜绝监理工作中的敷衍行事和弄虚作假。同时,工程质量部门应加强对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认证,工程质量和监理机构的工作,严格认证工程质量等级。我们只有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认真解决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才能真正合理有效的进行监理工作。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0-06监理人员未按合同要求配备,同一人在多个项目兼职的问题分析及解决措施4 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首先要解决总监空挂名的问题,对于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几个工程项目的情况,应严格在委托监理服务之前解决好实际承接的责任问题,同时还要杜绝工程项目将业主、设计、施工、行政的人员空挂为“监理”人员,而实际监理工作并没有到位的情况。重点加强招投标活动的后续,对总监理工程师实行中标(或直接委托)后的押证制度,建立总监理工程师动态数据库信息,发放总监手册,使总监理工程师定岗定位。其次是要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都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以及相应的考核与将罚制度,以杜绝监理工作中的敷衍行事和弄虚作假。同时,工程质量部门应加强对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认证,工程质量和监理机构的工作,严格认证工程质量等级。我们只有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认真解决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才能真正合理有效的进行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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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狠稳战场

从网上看看-给你一些资料吧,或许能用上一点:
监理工程师的建议权
1有对工程建设相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而不是自主对发现的这一问题进行变更。
2要告诉承包商干什么,而不是怎么干。
3有对不合格的承包商向业主提出撤换的建议权。
几点误区:
1 对业主行为无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与,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
业主不规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从大局出发,顾客第一,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以利监理工作的开展。规范业主的行为,使业主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可以通过对业主招投标或业主招投标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2 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3 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华人建筑法》中明确定义: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目前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从目前情况看,让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能力还比较困难,大多数监理公司也达不到这一水平。结合现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重点体现在施工招投标和工程承包合同两个方面,并向设计监理发展。

83评论

终不相认

监理工程师的建议权
1有对工程建设相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而不是自主对发现的这一问题进行变更。
2要告诉承包商干什么,而不是怎么干。
3有对不合格的承包商向业主提出撤换的建议权。
几点误区:
1 对业主行为无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与,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
业主不规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从大局出发,顾客第一,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以利监理工作的开展。规范业主的行为,使业主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可以通过对业主招投标或业主招投标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2 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3 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华人建筑法》中明确定义: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目前监理工程师只是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而这一阶段主要是质量控制。从目前情况看,让一个监理单位同时具备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能力还比较困难,大多数监理公司也达不到这一水平。结合现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重点体现在施工招投标和工程承包合同两个方面,并向设计监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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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雅颂

我个人给你的只是几个关于这工作心得的参考,你可以从这几点里展开自己的想法!
1、项目实施区域强过密,造成了交通压力大,监理难度大
“136”工程项目实施时,项目业主(发包人)除了少量是个别投资公司外,其它多是各个城区,这种违规的业主和性质就有领导争项目,建业绩的现象,各城区纷纷把各自所辖范围的项目往市申报,市相关机构的领导审批只重事实,忽略了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无法保证市内交通畅通就是一个例子,各城区之间的道路交通多是形成一个道路链,但是同在一条链上分属不同城区管辖的路段都同时扩建开工了,以致常常出现道路交通几乎瘫患的现象,给施工、安全和施工用材的运输带来了极大困难,重者,耽误工期,相当部分项目工期超出合同工期,这是原因之一。
2、招标方式给工程监理带来的困难
136”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与国际接轨,采取了最低标中标的竞标方式,节省了投资,但加大了承包人的风险,从而带来了诸多不良后果。中标人(承包商)为了分担风险,多采取了所谓“劳务分包”方式(这种“劳务分包”已变质,其实是隐弊的非法总转包,形成了事实分包,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都没有可说明其性质的证据),这一现象给工程质量的保障带来难度,从而对监理又提高了更高要求:1、监理专业素质要求更高。2、项目监理人员数量加大。分包方式或总包商都是私人或个体组织,无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经验,质量意识薄弱。由于在转包中已被中标单位(承包商)扣除了一定的费,从而降低了分包商和利润空间,在较低利润(已很微薄)的单价下中标的工程项目,非法总包商或分包商只能在施工中想方设法偷工减料补回利润,为堵截这一现象,保证工程质量,在点多面广、地质复杂的道路工程中,监理单位只能增加项目内监理人员的数量,做到每一个施工点都有人施工过程,但很多项目都是按照合同要求进驻监理人员数量,如此,项目中的监理员常常是大大超过正常工作时间要求的。
非法总包商聘用的施工技术人员专业水平的低下也是增大监理强度的一个原因。接包商聘用的技术人员的工资标准相对较低,造成所以聘用的技术人员素质和经验的缺乏,施工质量和进度就难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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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舟一人

1、资质不同。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总监资格,一般也都会兼一些公司重要工程的总监。一个单位只有一个技术负责人,但可能有几十个甚至几百个总监。

总监理工程师资质是针对项目而言的。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是针对公司的,总监是针对项目工地的。在监理规划上需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是负责整个公司的技术,总监理工程师只是一个至三个工地的现在负责人。

2、要求能力不同。

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职位不一样,要求能力范围也不一样。监理工程师只要工程师就行了,总监理工程师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工程师的直接领导者,是上下级关系。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公司授权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人。代表公司对这个项目负全职。

监理工程师是代表业主监控工程质量,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它不仅要求执业者懂得工程技术知识、成本核算,需要清楚建筑法规。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

3、履行职责不同。

监理工程师要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

技术负责人要检查和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总监理工程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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