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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回头他不在
虚假陈述纠纷中,虚假陈述行为人可能包括:发起人、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所涉单位中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直接责任人等。1. 发起人、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在“海润光伏”案中,部分投资者将大股东江苏紫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和江阴市九润管业有限公司列为被告。2. 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绝大部分投资者会选择发行人或上市公司作为被告起诉,因为这两者是最直接的法律主体,也最容易进行举证。3. 证券承销商比如欣泰电气案中,投资者将兴业证券被列为共同被告。一般发生在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本身财务状况不佳时,会将证券承销商列为共同被告。尤其大型证券公司,其经济实力会远优于发行人上市公司,能让投资者获赔多一层保障。4. 证券上市推荐人其情况类似起诉证券承销商,主要是针对发行人或上市公司在首发文件中出现虚假陈述的情况。5.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比如大智慧案,部分投资者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鞍重股份案中,投资者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6.上述(二)、(三)、(四)项所涉单位中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五)项中直接责任比如保千里案中,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负有责任的董事被列入共同被告。7. 其他作出虚假陈述的机构或者自然人在“海润光伏”案中,投资者将两大股东列入共同被告。具体被告主体的选定需根据虚假陈述行为的作出进行判断。但是,实践中存在比较简单的选择方式即:根据证监会作出的处罚决定中被处罚的主体确定证券虚假称述纠纷的被告。
离开没有理由回头
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以不承担责任《证券法》第173条: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喜槑
你知道审计师事务所为什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原因的知识,欢迎阅读。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1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1.珠江控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截至2015年12月31日,珠江控股公司合并报告净资产为-233,193,元,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2.南华生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南华生物公司营业收入连续3年大幅下滑,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为2,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7,万元。南华生物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3.深中华A(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中华自行车公司重整计划已于2013年12月 27日执行完毕并终结破产程序,公司在重整计划中设置了引入重组方的条件,期望通过资产重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尚未引入重组方,仅保留自行车业务来保持重组方注入资产前中华自行车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因此,中华自行车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尚存在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2结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1.中航黑豹(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中航黑豹提起的诉讼尚在审理当中,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2.雪峰科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雪峰科技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调查通字[2015]16号),因雪峰科技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雪峰科技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尚未出具最终结论。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3. 中银绒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银绒业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签发日,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尚未结束。
3其他
1. 四环生物(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1)2015年12月四环生物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子公司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四环生物公司子公司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煤焦油加氢制备清洁燃料油工程项目已终止,其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继而导致江阴四环投资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3)四环生物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为工程项目共同收购工程苗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速动比率为,另外资产负债表日后继续收购工程苗木亿元,导致短期偿债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2.宏达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截至2015年12月31日,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低品位氧硫混合铅锌矿库存量为2,万吨,账面价值为亿元,占净资产总额的。目前,该低品位矿利用项目的建设尚处于前期准备阶段。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3.上海物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由于公司关键岗位决策失误,未及时发现对方客户出现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存货被挪用等情况,使得公司出现资金风险,预付款发生了到期未履约的情况、存货发生了重大的损失。目前该等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上述相关资产及公司已通过资产重组剥离出上市公司。
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1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凯瑞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凯瑞德公司2015年度净亏损10,万元,累计亏损32,万元,经营性现金流为-1,万元,银行借款1,万已逾期;2015年度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出售全部纺织资产,截止审计报告日,双方已完成部分资产交接,且将未交接部分资产托管给山东德棉集团指定第三方经营,而公司拟转型资产尚未办理过户手续,转型经营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如凯瑞德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所述,公司涉及或有事项尚未解决,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此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再者存在担保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也导致凯瑞德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凯瑞德公司虽然在附注提出了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凯瑞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影响依然存在。
2.中水渔业(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水渔业公司新并购的子公司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阳洲公司)原大股东(个人)占用公司资金亿元,其经手的大量应收款项没有收回,导致新阳洲公司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持续经营受到重大影响,本期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亿元。注册会计师已对主要应收款项实施了函证程序,但尚未收到回函,注册会计师也无法实施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山水文化(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1)公司与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书》及《和解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公司未能按照协议书约定期限按时履行付款义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尚未就该笔负债的金额达成一致,故无法合理判断该笔负债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2)公司目前收入来源仅为经营性物业出租收入,企业经营困难缺乏发展后劲。2015年公司拟将主营业务转型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未能实现。山水文化公司当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万元,累计亏损-46,万元;逾期借款及利息为19,万元;投资性房地产45,万元及固定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处于被法院查封状态。这些情况表明,山水文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山水文化公司虽然在附注中提出了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影响依然存在。
2结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1.*ST成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3月4日、5月21日、10月9日,证监会分别以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等原因,对成城股份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并未形成最终结论。
2.深华发A(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中恒华发公司分别于2015年2月、4月和6月预付关联方武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370万元、10,000万元和25万元,合计10,395万元采购款,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述采购交易共发生万元,收回本金10,万元。由于审计范围受限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对此项关联方采购业务的经济实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注册会计师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预付款项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2)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恒华发公司于2016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16026号),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签发日,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尚未结束,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证监会立案调查结论对中恒华发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3其他
1.世纪游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世纪游轮公司的子公司重庆御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重庆市万盛区计人民币92,631,元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原出让合同的约定,需要在2015年4月30日之前竣工。受世纪游轮公司资料所限,注册会计师无法就该项土地的账面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金额进行调整。
2.登云股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怀集登云汽配公司确认的三包索赔费用及计提因存在争议的三包索赔费用导致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此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三包索赔费用的归属期间、完整性及应收账款计提的坏帐准备是否充分及适当。
3.*ST蒙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内蒙发展公司2015年度对上海仓粟钢材有限公司、上海甬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义贸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富盾实业有限公司、新疆天丰泰富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中凯信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六家共计324,602,元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当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303,922,元。注册会计师虽然对上述公司执行了函证、询问、走访、检查相关文件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是注册会计师仍然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其他影响上述应收款项认定的因素,无法判断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无法表示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1无法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
1.欣泰电气(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欣泰电气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对大庆欣泰电气有限公司和大庆新恒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656,元和18,362,元,注册会计师实施了函证、实地走访以及工商查档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由于审计证据之间存在相互矛盾以及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确认上述应收账款期末的可收回性,以及对欣泰电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2)欣泰电气公司 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分别有82,311,元和41,799,元的销售人员及非公司人员的个人借款。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上述款项的性质,及其对欣泰电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盈方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对盈方微公司的技术服务和芯片业务,对部分业务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对部分业务也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交易实质;(2)因未能获得有效的函证回函,也无法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对盈方微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3)对盈方微公司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的确认和计量,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及所取得的审计证据未能令人满意。
2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ST川化(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川化股份公司已连续亏损三个会计年度,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川化股份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数142,万元,累计亏损298,万元;2015年度亏损56,万元,其中,尿素、合成氨、硝酸铵等主营化肥、三聚氰胺生产装置长期全面停产。川化股份公司因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并于2016年3月24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重整仍在进行中,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川化股份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基于以上情况川化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川化股份公司虽已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了评估,但未能就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未来应对计划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因此,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川化股份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15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3结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金亚科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金亚科技针对前期重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按追溯重述法对2014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资产总额减少328,960,元,负债减少3,960,元,净资产减少324,999,元,2014年度净利润减少24,529,元。因金亚科技未能提供完整的财务资料,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金亚科技2014年12月31日应收大股东周旭辉177,570,元,2015年12月31日应付周旭辉390,277,元。因金亚科技未能提供完整的财务资料,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与大股东的往来。(3)金亚科技持有联营企业北京鸣鹤鸣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权,2015年度该公司净利润-80,70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7,684,元,金亚科技本期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16,684,元,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6,557,元。因联营企业北京鸣鹤鸣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完整财务资料,导致注册会计师未能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无法确定联营企业财务报表是否得到准确、完整的反映,因而无法确认金亚科技对其核算的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价值的正确性。(4)金亚科技及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分别于2015年6月4日及6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151003、15004号),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周旭辉进行立案调查。相关部门对金亚科技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金亚科技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 深中华A(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审计报告日,中华自行车公司尚未引入重组方,其营业收入全部来自于子公司的自行车业务,盈利能力微薄,因此,自行车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2.中国一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自2015年8月份起由公司副董事长赵立新代行董事长职务,截止报告日未任命董事长,对公司稳定经营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2内控体系建设不完善
1. 武钢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12月31日,武钢股份公司以持有的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与控股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持有的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国贸”)100%股权进行等值置换,该资产置换交易完成后,武钢国贸变更为武钢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该公司过往签署的期租船合同影响及其他业务等原因,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武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形成了对武钢国贸的资金占用共计2,286,809,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武钢集团及其子公司与武钢国贸之间上述资金共计3,878,487,元,本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期租船合同的影响。在本报告出具日之前,武钢集团已将上述所有款项以现金形式归还给武钢国贸。武钢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中部分缺少主动识别、获取、区分及解决关联方非经营性和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机制。武钢股份公司在2016年4月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但整改后的控制尚未运行足够长的时间。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2. *ST建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ST建机公司2015年3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49号文《关于核准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柴昭一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ST建机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258,065股用于购买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源租赁”)以及自贡天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机械”)100%股权。以上两家公司于2015年8月完成了股权交割并纳入*ST建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鉴于庞源租赁及天成机械纳入合并范围非完整的财务报告年度,同时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与*ST建机公司一致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尚在建立之中,因此本年度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未包含上述两家新并购公司。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3其他
1.*ST川化(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川化公司未及时与供应商(施工方)对账,导致公司漏记资产、负债及成本费用,对2015年度财务报表构成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北大医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北大医药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专调查字2014477号),因北大医药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北大医药公司立案调查。截至本审计报告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北大医药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尚在调查过程中。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3.浙江广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浙江广厦原子公司陕西广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给陕西博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临时公告披露义务,相关内控制度存在重要缺陷。浙江广厦公司董事会已于2015年8月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营运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全面自查,进一步完善了关联交易、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1.禾嘉股份(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中对主动识别、获取及确认关联方信息的控制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导致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发生以下关联方交易未被及时识别,未履行相关的审批和披露事宜:(1)2015年度控股子公司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贵州图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煤矿企业、云南工投集团动力配煤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煤矿企业发生关联交易额162,万元;(2)控股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对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工投集团动力配煤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额244,万元。上述内部控制缺陷,影响财务报表中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完整性和披露准确性,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得到有效执行。
2.秋林集团(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注意到秋林集团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1)如秋林集团201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所述,秋林集团存在对关联方皇嘉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含税)20,000,元的交易。但上述交易未按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履行决策和授权程序。(2)秋林集团之孙公司秋林(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2015年度存在通过出纳个人银行账户收取货款事项,违反资金管理有关制度。
3.雪峰科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雪峰科技与关联方新疆雪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雪峰投资控股”)发生多笔资金往来,2015年度资金拆借累计发生额亿元,往来余额最高达到亿,均未履行资金支付前期审批。该事项未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就上述关联资金拆借行为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以及《上市规则》等规定对上述关联资金拆借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雪峰科技在2016年3月对上述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进行了整改,但整改后的控制尚未运行足够长的时间。
2内部控制执行失效
1.柳化股份(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度,柳化股份公司与控股股东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等附属企业,累计发生资金支付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15,万元。该等事项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公司未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内部监督无效,上述缺陷表明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2.深华发A(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恒华发公司存在以下事项:(1)按照合同采购总额全额预付关联方武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款项;(2)重述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3)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中恒华发公司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失效,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爱你之人伴你之魂
最新的新闻消息: 因 欣泰电气 涉嫌欺诈发行,保荐人 兴业证券 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事件又有了新进展——兴业证券今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保荐项目将被暂停受理。
而这也是继平安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安信证券之后,又一家遭此处理的券商。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平安证券和民生证券在此前被立案调查过程中,IPO、再融资、并购重组项目被全部暂停受理,即便是已过会项目,也未被核发发行批文。
兴业证券今日早间公告称,公司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据券商中国记者多方核实,兴业证券遭立案调查缘起欣泰电气涉嫌造假上市。据相关法律和过往案例,该公司包括20个IPO项目在内的全部保荐项目恐将全部被暂停受理。
保荐项目全部暂停受理
今日早间,兴业证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沈稽查调查通字16005号),因该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接近兴业证券和了解欣泰电气涉嫌造假事件的多位人士表示,调查书中标识了“沈稽查”字样,而且近期兴业证券并无其他违法违规事项,因此,这项立案调查基本可以确定针对的是欣泰电气涉嫌造假上市事件。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0条的规定,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因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期间的,中国证监会暂不受理该保荐机构的推荐;暂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
券商中国记者采访了平安证券和民生证券,两家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在此前被立案调查过程中,投行IPO、再融资、并购重组项目被全部暂停受理,即便是已过会项目,也未被核发发行批文。
因此,业界据相关法律和过往案例判断,兴业证券全部投行项目将被暂停受理,其中包括19家在会排队的IPO项目和1家已过会项目。
欣泰电气涉嫌造假事件回放
此前6月1日晚间,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欣泰电气存在如下违法事实:报送证监会的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一旦欣泰电气日后收到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确认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暂停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多家券商负责人表示,“欺诈发行”这一违法行为具有不可纠正、不可消除影响的特征,加之创业板公司不允许借壳,欣泰电气大概率将成为中国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
兴业证券近期表示,本着保护投资者利益至上的原则,按照新股发行先行赔付制度的要求,决定设立赔偿基金,依法合规履行投资者赔偿责任。
平安民生南京安信往事
1、平安证券暂停保荐业务许可3个月
2013年4月,证监会表示,因 万福生科 涉嫌造假上市,其保荐人平安证券、中介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和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都已经被立案调查,且发现上述中介机构存在未能勤勉尽责的情况。
2012年9月14日,证监会对万福生科立案调查,现场调查已经基本结束。经查,万福生科自2008年至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前,存在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销售收入、虚增净利润等违规行为。万福生科的招股说明书、2011年年报和2012年中报等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彼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万福生科造假案作案手法隐蔽,资金链条长,时间跨度大,涉及300余个个人账户,调查对象涉及4省市的10个县、乡、村镇形成667卷、共计15万字的证据材料。
2013年10月,证监会作出的相关处罚显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平安证券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5110万元罚款,暂停保荐业务许可3个月;对时任平安证券万福生科项目保荐代表人吴文浩和何涛、时任平安证券总经理薛荣年、时任平安证券总经理助理曾年生、时任平安证券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上海业务负责人崔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对平安证券万福生科项目组成员汤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2、安信证券和南京证券同时被查
2013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民生证券、南京证券近期有相关保荐项目被立案稽查,暂不受理其推荐项目及材料。
根据证监会此前的通报,山西天能科技、广东新大地和河南天丰等公司已进入立案调查阶段。其中,天能科技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新大地的保荐机构为南京证券,河南天丰的保荐机构为 光大证券 。
2013年5月31日下午,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新大地及其中介机构在IPO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对南京证券给予警告;对南京证券责令改正并实施公开谴责的监管措施,限其在6个月内对内部控制制度、尽职调查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监管部门将检查验收;对保荐代表人胡冰和廖建华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并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13年11月,证监会作出的处罚显示,据中国证监会公告,天能科技IPO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天能科技招股说明书签字保荐代表人邓德兵、刘小群遭证监会行政处罚。其中对民生证券给予警告,没收民生证券该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邓德兵、刘小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彼时证监会还强调,保荐机构被暂停保荐业务许可期间,依法不能从事相关保荐业务;保荐机构因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期间的,暂不受理其推荐;保荐机构在整改期间,应当对其负责推荐的项目认真复核,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控制风险,并在整改完成后提交书面报告。
3、安信证券被暂停保荐资格3个月
2015年3月5日,安信证券母公司中纺投资公告称,由于子公司安信证券在 华锐风电 上市后持续督导期间存在一些问题,证监会依据相关条例决定在2015年3月4日-2015年6月3日期间,暂停安信证券保荐机构资格。原因是其保荐的华锐风电业绩造假,安信证券在华锐风电上市后未能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
证监会此前曾表示,经查发现安信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在华锐风电上市后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持续督导制度未有效执行,提交的与保荐工作相关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实际上,早在2013年5月底,华锐风电就因虚增净利润涉嫌违反证券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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