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上王后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由实践技能+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组成。一、实践技能实践技能一般在每年的六、七月份开考。主要考察的是考生的临床医学水平。分为三站:第一站病史采集和病例分析;第二站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第三站心肺听诊、影像(X线、CT)诊断、心电图诊断和医德医风。二、医学综合笔试笔试在技能考后两个月左右进行。考试内容分为四个单元:第一单元:基础+人文+预防、少量专业综合第二单元:呼吸、循环、运动、泌尿、内分泌第三单元:消化、其他、血液、传染、内分泌第四单元:妇产科、儿科、精神神经、极少量专业综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每个单元考试科目,每年都不一样,有一定的变化,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竹下薄雾泛
经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同意,2008年口腔执业助理医师综合笔试将继续使用原《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命题范围仍以原《口腔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2008年口腔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大纲病历采集与病例分析 (一)病历采集 包括主诉、病史采集与记录。测试项目5项。 问诊的方法、主诉、病史采集; 口腔检查准备; 正确选择辅助检查方法(影像申请单、检验项目等); 诊断、鉴别诊断及其依据与治疗设计; 病历书写。 (二)病例分析 包括诊断、鉴别诊断及其依据和治疗设计。测试病种14个。 浅龋; 中龋; 深龋; 急性牙髓炎; 慢性牙髓炎; 急性化脓性根尖周炎; 边缘性龈炎; 成人牙周炎; 复发性口腔溃疡; 白斑; 牙齿外伤; 智齿冠周炎; 牙列缺损; 牙列缺失。基本操作技能 (一)无菌操作及口腔检查 无菌操作:测试项目2项。 (1)洗手、戴手套; (2)口腔黏膜消毒。 口腔检查:测试项目2项。 (1)一般检查; (2)特殊检查。 (二)口腔基本技术 测试项目4项。 开髓术(离体前磨牙或磨牙) 龈上洁治术(一区段); 上牙槽后神经和下颌神经阻滞麻醉; 上、下牙列印模制取。 (三)基本急救技术 测试项目4项。 血压; 吸氧术; 人工呼吸; 胸外心脏按压。 辅助检查结果判读 (一)牙髓活力测试结果 测试项目1项。 温度测试。 (二)X线片 测试项目3项。 正常牙片; 根尖周病牙片; 牙周病牙片。 (三)实验室检验结果判读 测试项目3项。 血、尿、粪常规; 基本生化检验: (1)血清钾; (2)血清钠; (3)血清氯; (4)血糖; (5)二氧化碳结合力 (6)血沉。 肝肾功能: (1)肝功能; (2)肾功能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省中等卫生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卫教[2002]2号)要求,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中第二大类限制报考人员的学历条件中第6条括号内所述内容:“除中医和省级教育部门批准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专业外”中的“中医和省级教育部门批准的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专业”,应理解为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卫生学校医学专业毕业生,毕业证书上加盖有省教育厅毕业证书专用章和省卫生厅加盖的审核备案长条章的,即可确认为符合该条括号内所述要求,准许报考。
鹤归孤山你归我
病情分析:这情况考虑应该遵医嘱的情况积极选择复出较好的,建议注意调整饮食即可,考虑空腹血糖的情况问题不大的,注意休息的意见建议:建议平时的情况观察是否头晕不适的情况,建议应该少食多餐的情况对血糖的情况帮助大,注意局部的卫生较好的,加强营养的,同时建议定期到医院检查胎儿的情况较好的,观察羊水的情况,
可期
执业助理医师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察临床类、口腔类、公卫类、中医类四部分。考区设有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的考站进行测试。执业助理医师技能考试内容为:一、临床类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职业素质、病史采集、病例分析、体格检查、基本操作和辅助检查六部分。二、口腔类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病史采集与病理分析、口腔检查基本技能、基本操作技能、基本急救技术、基本诊断技术和辅助检查的结果判读、医德医风实例考核六部分。三、公卫类1、临床基本技能掌握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和现场急救的技能,并具有根据病史、体检、辅助检查、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与初步诊断的能力。2、公共卫生调查与分析能力具备公共卫生现场调查、现场样品采集与检测项目确定、检测结果判定、调查结果综合分析和报告撰写等能力。3、公共卫生现场处置能力具备传染病疫情和其他公共卫生问题的现场处置能力。四、中医类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中医辨证论治、中医技术操作技能、中医常见病证以及部分西医临床技能操作能力测试等内容。扩展资料: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特殊规定:一、成教学历报考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除外。2002年10月31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二、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三、试用期证明有效期。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执业医师技能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