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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戴久终究会掉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第三章 执业规则第四章 考核和培训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第三条 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第五条 国家对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医师,给予奖励。第六条 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 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第三章 执业规则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第二十五条 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第二十七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第二十八条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第二十九条 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三十条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第四章 考核和培训第三十一条 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医师考核工作。第三十三条 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二)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作出显著贡献的;(三)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救死扶伤、抢救诊疗表现突出的;(四)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的。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医师培训计划,对医师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为医师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对在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医务人员实施培训。第三十五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和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承担医师考核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医师的培训和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和创造条件。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第三十八条 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 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一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对该机构的行政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 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所在机构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其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医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由所在机构集体核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册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第四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适用本法。第四十五条 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军队医师执行本法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的原则制定。第四十七条 境外人员在中国境内申请医师考试、注册、执业或者从事临床示教、临床研究等活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四十八条 本法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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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室自查报告(通用5篇) 时光匆匆,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存在了许多问题,将成绩与不足汇集成一份自查报告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自查报告头疼,以下是我整理的医院科室自查报告(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科室自查报告1 在医院的领导重视下,针对当前某些医疗单位存在的不良医疗行为,全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的工作检查。检验科对科内的管理、质量、安全、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检查。经过三天的自查自纠,对照相关的医疗规章制度,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隐患,制定了相关的措施。简要总结如下: 1、标本质量情况大部分标本合格,不合格标本有拒收记录及重抽处理。存在问题:与护理部及各区护理沟通不够充分,要更加全面和及时地反映抽血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措施:季度将相关的标本质量以表格的形式向护理部反映,以促进检验前质量的改进。 2、室内质量控制全部开展项目都能坚持每天进行室内质量控制,有记录,对失控点有分析,有处理。质量控制良好。 3、室间质量控制能按年度参加佛山市、广东省、卫生部的各类项目的室间质量。有记录及反馈分析,有质量负责人的严格控制。同类分析仪器有测定数值的定期比对,数据显示,不同分析仪器间测定结果在合理的可接受范围内。 4、危急值报告制度各实验室都能认真执行,有记录及处理。存在问题,发现1例假性危急值处理不当。措施: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学习及培训,不断提高其自身专业能力。对危急值的处理及报告进行规范及贯彻。要求人人过关。 5、对危险品、安全用电、火灾隐患进行清查。危险品进行上锁管理,有使用登记。未发现用电、电器使用安全隐患。未发现潜在的火灾隐患。消防器材合格并按要求存放。 6、服务能力能按时发报告,检验报告及时率达95%。服务满意度达90%。评分为时84分。服务水平和质量仍要不断提高。加强思想及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行业新风,创建文明服务窗口。 本次自查自纠检查,对提高我科检验质量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对保障医疗安全,消除医疗隐患有着积极的意义。 医院科室自查报告2 xxx医院认真落实区卫生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到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制定和落实了各项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具体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工作方面 1、20xx年度未发生重大医疗安全责任事故。 2、基本完善各项医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流程,未发生医疗差错、医疗事故;未发生职业暴露事件。 3、医疗差错重在预防,院内成立质量安全控制管理委员会,科室内成立质控小组,明确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形成“一岗双责”机制,人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定期召开医疗质量安全控制会议,确保医疗差错、事故不发生。 4、定期开展质控自查工作,并对医疗事故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定期进行医疗技术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医务人员业务能力,有效预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5、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准入制度,取得卫生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上岗执业。 二、消防安全责任工作方面 1、建立健全组织,明确工作职责 消防安全是我院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关系员工和患者生命安全、医院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对此,我院于20xx年成立了以行政院长为组长,安全员为第一负责人,各科室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的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我院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不断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学习消防安全相关知识,切实提高了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树立了“人人都是消防员,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地使用消防器材,具备初起火灾扑救及逃生自救常识,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中。 3、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医院制度规定,每周由后勤科对全院楼道内的消火栓、灭火器、安全通道标志,电源线路、液化汽罐、饮水机、电脑、打印机、插座和集线器等电、气设施进行一次全面自查,一年来,未发现电源线路老化,裸露、烧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耗电设备超负荷运转等现象。 总之,对于医院来说,医疗安全与消防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我们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监督检查和强化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医院员工和患儿及家长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和就医环境。 医院科室自查报告3 全县逐步实施了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通过召开动员会、下发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等工作方式,先以部分乡镇卫生院试点为引导,逐步在全县推开。到目前为止,此项工作已在全县13个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按上级要求,现将我县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绩 1、通过对卫生院医疗方面各临床科室和公共卫生方面的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以及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包括科室配置、医疗设备配备及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等在内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 2、通过对乡镇卫生院人、才、物的统一管理,使卫生院对本单位及下属辖区内村卫生室的技术人才调配、资格准入、经费投放、资产管理以及业务指导和工作统筹、公共卫生、医疗市场监管等,理顺了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 3、完成了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将乡镇卫生院科室设置分成了公共卫生和医疗两部分,明确了各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中心卫生院要在此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指导周边一般卫生院的业务工作的职能。建立了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人员工资的分配与其所提供的服务和劳动贡献挂钩,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的内在活力,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4、在卫生院行政和业务两方面均实行了制度化管理。设定了院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阶级性目标任务。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了包括各临床科室交接班、医疗文书规范书写、差错事故登记、消毒隔离等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防范医疗纠纷、杜绝医疗责任事故的发生。 5、积极开展农村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安排了5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13所乡镇卫生院,安排13所乡镇卫生院按其区域划分,负责全县248所村卫生室的包片责任制,切实建立健全了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的基础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通过签订对口支援协议书的形式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方式、时间及双方责任和权力,提高了各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及服务能力,从而使受援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在环境建设、内涵建设方面有了明显变化,整改。 6、加强了乡镇卫生院会计、卫防专干、妇幼专干、合疗专干等专职人员管理,制定了各专干的聘用及考核管理办法,所有专干的聘用必须由卫生院申报,卫生局审批后录用,未经上级主管部门许可,卫生院不得随意更换,确保了卫生院专职人员队伍的稳定性,有效地促进了财务及公共卫生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7、制定下发了《华县乡镇卫生院院长规范十条》,加强了卫生院院长的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卫生院院长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服从卫生局管理,确保政令畅通,按照《华县乡镇卫生院院长规范十条》要求严以律己,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问题 1、由于历史原因,个别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短缺、规模小,现有医疗设备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解决办法:正在通过临时借调、委托培训等方式予以解决卫生院。 2、医疗设备资源分布不平衡。解决办法:卫生局通过调查摸底统计,将全县乡镇卫生院所有损坏、闲置的医疗设备进行统一登记、维修、保养、调试后,重新调配使用。以提高设备使用率,方便群众就医。 3、将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三项工作中的内在共同点有效结合,齐抓共管,科学合理安排部署,大幅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稳步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我们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 现将我辖区药品“三统一”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院成立了“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制定了药房质量管理方针、目标,编制了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和操作规程,实施定期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使我院药事质量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我院从20xx年10月至今一直由“三统一”企业配送,基本药物使用率100%。 三、我辖区标准化村卫室15家,已全部与“三统一”签订合同,药品由“三统一”采购。 四、我们已对我院全体职工进行《基本药物临床指南》培训,目前临床医生能做到合理安全使用基本药物。 “三统一”配送过程种存在的主要问题: 1、配送企业药品品种不太全面,个别必须药品不能满足医院及村卫生室临床用药。如急救药品。 2、药品配送过程中送货不及时。 3、部分药品价格偏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下决心实施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加大宣传监管工作力度,健全药品“三统一”工作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顺利推进。 医院科室自查报告4 为落实贯彻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执行院部统一布置,医技科通过学习,结合本科室基体情况,遵照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活动要求,明确强化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和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性,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通过学习对照,实行自查自纠,解决存在问题。 医院发展中确实存在着医疗安全隐患的问题。这些问题背后的主要原因是科室各项制度没有完全得到落实,安全意识薄弱,管理监督工作松懈,忽视内涵建设,在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切实加强行业管理、稳定医疗秩序、保证医疗安全尤其重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开展对医疗诊断技术方面进行查找整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不利病人各种隐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彻底落实核心制度,规范各种检查操作程序。认真仔细完成检查书写报告,为临床提供病人检查有效诊断意见。 建立有秩序工作流程,B超,彩超在病人多的情况下,检查流程纷乱,有的病人等候时间过久,家属有意见,发生争吵,在这方面必须设立检查登记窗口,按排号顺序进行检查,[急诊除外]。以防止争先恐后诱发矛盾。B超检查病人数明显增加,目前两台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增加台数,配套电脑打印报告,规范检查单的报告形式,检查报告结果要检查医师签名审查后发出。B超医技工作人员欠缺,应该抓紧解决。解决值班规定,岗位落实到人,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 内窥镜室,上班时间多数人迟到,麻醉医师没有按时到位,病人常常在等候时间过长。检查按先来先查的原则进行,胃镜室护士对胃镜检查的设备要进行严格消毒,对配制消毒液注意浓度,有效时间,防止院内感染发生,医疗诊断质量方面,做到检查要细心,工作要认认,态度要合心,一切按操作规范进行,防止出现差错。肠镜上午及下午进行检查,做好检查前清洁洗肠等工作。所有一切都要为病人着想,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做到真心为病人服务崇高思想。 新设备16排螺旋CT已经开展半年多了,自开展以来,基本完善配合临床检查的'需要,但仍未发挥16排螺旋CT全效检查功能,逐步把检查范围向广深方面发展,开拓新项目。虽然目前取得大量绩效,但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制度落实不到位,操作程序不够规范,尤其在腹部检查方面,没有按规范性对病人检查前做好检查要求,影响图像质量,造成诊断质量模糊。 诊断质量控制把关不严格,出现误诊错诊现象存在,在方面要加大力度把好质量关,实行三级阅片审核制度,在质控多下功夫。 规定取片时间及报告结果时间,急诊半小时内取片,一小时内取结果,非急诊检查,头颅上午检查,下午4点取结果,胸部,腹部检查次日10点取结果,腹部检查病人都要平扫加增强,一次性交费,减少病人来回交费麻烦。 加速对新项目开展业务知识学习,以血管成像各部位检查作为今后工作主要攻关课题,图像三维重建处理,更重要是加快CT诊断技术发展,通过短期培训,参与网上交流学习讨论,逐步提高专业技术诊断水平。 疑难病例讨论不规范。没有建立完善制度,医师发表意见没有记录及相当资料存档,病例跟踪反馈,缺乏认真总结。在这方面,必须着手完善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有效措施方案,集中阅片,病例讨论分析,报告审查核对,病例跟踪记录档案,不断总结,努力学习新技术,开创新项目,充分发挥16排螺旋CT功能作用,把好质量关,加快血管成像,仿内窥镜,三维重建等技术知识学习,提高CT影像专业诊断技术水平。 劳动纪律自觉性太差,上班迟到,对院部规章规定落实不到位,值班不在岗,有时导致病人家属有意见。目前B超,彩超,CT已经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解决了急诊病人随到随查。 通过学习贯彻落实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进一步认领会到,医务人员所有一切都要为病人着想理念,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做到真心实意为病人服务的崇高思想。为广大病者提供优质服务,为加快医院总体规划发展美好前景,共同努力。 医院科室自查报告5 为认真落实和贯彻依法从严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的指示精神,提高医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医院内涵质量建设和确保医疗安全,对科室各项工作进行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基本情况 (一)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制定了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方案与考核标准,健全完善各项医疗管理制度职责,定期进行督查。设立专科和专业疾病的诊治流程,特别是有创检查和治疗(如介入性诊疗操作的流程),严格按照流程和诊治指南开展临床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加强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通过各种学习形式,对科室成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加强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 (三)健全了防范医疗事故纠纷,防范非医疗纠纷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预案,建立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机制。 (四)在护士管理方面,能严格的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组织护理人员认真学习《护士条例》,确保做到知法、守法、依法执业。 (五)根据国家《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任务要求,加强了对院感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意识。 二、切实加强护理安全质量教育 (一)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大力倡导变被动为主动思想。 (二)明确岗位职责,总结经验,建立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提高护理工作水平。 (三)加强护理“三基”的学习考核。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及理论知识,加强新业务新技术的学习。 (四)严格执行医嘱执行制度,加大督查力度。 (五)加强无菌操作规程的培训,加强无菌物品的管理。 (六)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医患沟通增进医患理解以及认真落实各种知情同意书的签署。 三、存在的不足 (一)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有些不到位。 (二)病历书写及护理文书存在缺陷。 (三)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机制有待完善。 (四)护理管理方面有待改进。 四、具体的整改措施 (一)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核心制度进行强化培训,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障方案考核各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以医疗质量管理为核心,以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措施、规程为重点,抓好病历质量,基础医疗质量和医疗操作规范。并开展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反复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利用晨会和平时业务学习时间进行法律知识与防范医疗纠纷案例的讲课,并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议。 (二)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露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监测。加强院内感染监管,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消毒灭菌监测和医院感染报告制度,持续改进医院感染控制管理。 (二)加强临床合理用药,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加强处方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保障合理用药。 (三)加强病案监管。建立健全病例全程质量监控、评价、反馈制度,重点加强运行病例的实时监控与管理,提高病历书写规范。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对医务人员进行病历书写培训,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规范书写病历。 (四)建立医疗纠纷防范机制和处理机制,完善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医疗纠纷,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各专项整治拖拉,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的要追究责任。落实医疗安全责任制。按照安全工作“从上到下,一级抓一级,从下到上一级保一级”的原则,层层落实,具体到人。做到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完善专项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如各类导管脱落、患者跌倒、褥疮等。能够运用对不良事件评价结果,改进相应的运用机制与工作流程,工作制度。 (五)严格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制定及安全的护理工作制度、岗位制度、护理常规、操作规程等,并保证实施。制定并落实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执业行为。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和护士评优评先相结合。建立完善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职责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