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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爱我我还爱你
【法律分析】一、护士执业证书丢失补办流程:1、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2、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3、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领取补办证书。(代领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二、补办所需材料:1、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遗失2005年前办理的《护士执业证书》,还需提交《首次注册申请表》;2、持证人近15日内在市级主要报刊上予以公告的报刊原件;3、原《护士执业证书》的正本或副本;或以下材料:(1)原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2)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3)在省外或在注册机关外(跨市)取得的护士资格证书,还需提交以下材料:A、考试所在考点出具的《取得护士资格未办护士执业证书证明》;B、考试合格分数证明;C、取得护士资格公布文复印件(考点或考区加盖验证章);4、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证明原件;5、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7、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张。【法律依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三条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在举行考试3个月前向社会公布。第四条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为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的考核,原则上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进行。
十三爱人七五情人
一、补办材料:1、填写补办申请表,本人遗失情况说明,登报挂失(省级报刊,须刊登资格证书编号)2、由单位开具的证明一份。3、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复印件。5、护士注册登记表一份(由注册卫生行政部门提供)。6、近期免冠照小二寸白底照片2张。二、补办流程:1、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在每年的5月中旬、10月中旬交市卫生人才中心进行审核。2、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我中心将以上材料交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3、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通知申请人前去补办资格证书
你不爱我了你眼瞎了
一、护士证执业证掉了怎么办1、公告。2、领表。3、拟聘用单位进行初审。申请者按要求备齐注册所需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给所在单位,由单位签署意见及盖章。注:各种资料均应使用A4纸;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应包括身份证正反两面;申请表上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4、录入信息。遗失2005年前办理的护士执业证者,单位需进行信息录入。5、由拟聘用单位报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6、由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办理新证。7、申请人领取新证。二、需提交的材料1、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遗失2005年前办理的《护士执业证书》,还需提交《首次注册申请表》;2、持证人近15日内在市级主要报刊上予以公告的报刊原件。3、原《护士执业证书》的正本或副本;或以下材料:(1)原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2)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3)在省外或在注册机关外(跨市)取得的护士资格证书,还需提交以下材料:A、考试所在考点出具的《取得护士资格未办护士执业证书证明》;B、考试合格分数证明;C、取得护士资格公布文复印件(考点或考区加盖验证章);4、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证明原件;5、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6、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张。中止注册两年以上,或按照《办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还应提交到拟聘用单位所在辖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3-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须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并每人一个纸质档案袋封装,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
兽尾
办事规程:第一步自遗失之日起在省内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 第二步向区政务服务中心成华区卫生局窗口提交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现场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 第三步区卫生局审核合格在承诺时限内发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所需材料:1、在省内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报的公告原件及复印件。(不能从报刊上剪贴)(所有提交的材料请按下列目录装入标准档案袋中) 2、本人遗失情况说明及单位证明一份。3、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护士执业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成都市护士注册登记表一份(由注册卫生行政部门提供)。6、小二寸照片2张。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护士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5】98号) 8元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事机构:成华区卫生局办公地址:一环路东三段148号成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联系方式:028-84397237法律依据:《护士管理办法》(卫生部第31号令1993年3月26日)第十二条至十八条;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护士注册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4】198号);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护士注册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05】16号);成都市卫生局、成都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护士注册工作的通知》(成卫医【2006】12号)。备注说明:办理条件:在成华区卫生局注册的具有《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