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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添做酒
作为一个发展成熟的城市,绵阳各行各业的行业协会非常多。我曾经接触过这方面的工作,我可以试着给你列一些。农业:绵阳市饲料工业协会 绵阳市奶业协会 绵阳市家禽业协会绵阳市芦笋技术协会绵阳市生态养猪专业技术协会绵阳市鸟类协会绵阳市蔬菜产业协会绵阳市农资行业协会绵阳畜牧兽医协会绵阳市食用菌协会绵阳市薯业协会工业,建筑业: 绵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绵阳市建筑装饰协会绵阳市房地产协会绵阳市电子工业协会绵阳市企业社会责任协会(new)绵阳市钢材流通协会(new)绵阳市环保产业协会绵阳市测绘协会绵阳市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绵阳市汽车维修协会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绵阳市市场信息协会绵阳市房地产价格联盟协会绵阳市新型墙材建筑节能协会绵阳市城市规划协会绵阳市纺织工业协会第三产业:绵阳市电子商务协会 绵阳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绵阳市旅游协会绵阳市餐饮饭店业协会绵阳市网吧协会绵阳市进出口企业协会绵阳市保险业协会绵阳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绵阳市陶瓷行业协会绵阳市出租汽车协会绵阳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宣传文化,卫生法律,科技教育,宗教体育: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绵阳市摄影家协会绵阳市兰花协会绵阳市收藏家协会绵阳市律师协会绵阳市舞蹈家协会绵阳市音乐家协会绵阳市美术家协会绵阳市佛教协会绵阳市道教协会绵阳市基督教协会绵阳市冬泳协会绵阳市作家协会绵阳市书法家协会绵阳市电视艺术家协会绵阳市民间艺术家协会绵阳市跆拳道协会绵阳市体育协会绵阳市体操协会绵阳市青年摄影家协会绵阳市集邮协会绵阳市医院管理协会绵阳市个体医生协会绵阳市门球协会绵阳市咨询业协会绵阳奇石根艺协会绵阳市美食协会绵阳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绵阳市戏剧曲艺杂技家协会其他:绵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绵阳市爱心宠物协会绵阳市生命关爱协会绵阳市慈善协会呵呵,实在太多了,以上应该还是不完全统计,不过希望能帮得到你! 现在绵阳版回答的人素质越来越不如以前了,现在居然还有人开始抄袭答案了!! 抄袭我答案的人也太太太。。。。不要脸了吧!!!。。。。
容我爱你深不见底
2009年全国造价员考试介绍、考试时间及报考指南 一、考试介绍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负责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各地区造价管理协会或归口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管理机构)应在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本地区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负责本行业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行业自律工作受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指导和监督。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资格证明,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由中价协负责监制和管理。 造价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通用专业和考试科目,各管理机构和专委会负责组织命题和考试,由各地建委或是造价协会负责。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生,在岗从事概预算等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大专毕业满两年,中专毕业满三年; (2)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在岗从事概预算等工程造价工作满两年,大专毕业满三年,中专毕业满四年; (3)其它相近专业本科毕业,在岗从事概预算等工程造价工作满三年,大专毕业满四年,中专毕业满五年。 三、报名时间 2009年全国造价员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点击查看详细内容>>> 各地有所不同。 四、考试科目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可任选一门)。 通用专业: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 造价员考试实行各省分片考试,统一阅卷;考试采用笔试。 1、必备知识的客观题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个部分; 2、实际计算应用的主观题,按所包的专业以案例分析为主,考试前应携带相关定额。 (1)造价员资格考试分“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两个科目。其中“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分若干个专业,由各地方、各行业管理机构自行编制考试大纲,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备案。 (2)造价员资格考试的两个科目应单独考试、单独计分。“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试题实行100分制,试题类型为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各地方、各行业有关管理机构自行确定,试题类型建议为工程造价文件编制的应用实例。 (3)考试大纲对专业知识的要求分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掌握即要求应考人员具备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熟悉即要求应考人员对该知识具有深刻的理解;了解即要求应考人员对该知识有正确的认知。 五、考试管理 ---- 考试辅导 各专业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两科成绩同时合格方能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 六、承办机构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办事(承办)机构联系电话序号 地区行业 办事(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1 北京 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010-85981990 2 天津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022-23699413 3 河北 河北省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处 0311-87903029 4 山西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0351-3575130 5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0471-6917554 6 辽宁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024-24119227 7 吉林 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431-2752408 8 黑龙江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0451-82303570 9 上海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021-54614788-5074 10 江苏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025-83732752 11 浙江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0571-88835928 12 安徽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0551-2880002 13 福建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0591-87677113 14 江西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791-8675575 15 山东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0531-87087058 16 河南 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 0371-66248042 17 湖北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027-87320587 18 湖南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0731-5588252 19 广东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020-83560871 20 广西 广西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0771-2806255 21 海南 海南省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0898-65352816 22 重庆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023-63672038 23 四川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028-83352062 24 贵州 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0851-5360192 25 云南 云南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0871-4166245 26 西藏 西藏自治区建设厅人事处 0891-6833334 27 陕西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029-82258335 28 甘肃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0931-8831716 29 青海 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0971-6146532 30 宁夏 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951-6018495 31 新疆 新疆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0991-2826039 32 林业 林业部工程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总站(中价协林业工作委员会) 010-65130468 33 煤炭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中价协煤炭专业委员会) 010-64463720 34 石油 中国石油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010-82383094 35 石化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 010-64999650 36 化工 中价协化工工程委员会 010-84885096 37 建材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标准定额中心站 010-62214484 38 冶金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010-65220789 39 有色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工程建设定额站 010-63936378 40 核工业 核工业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中价协核工业委员会) 010-68418045 41 电子 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 010-68207823 42 水电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价协水电专业委员会) 010-51973318 43 电力 中价协电力专业委员会 010-63414236 44 中建总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执业资格管理办公室 010-88083978 45 水利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010-63204101 46 广电 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 010-68020094 47 轻工 中国轻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010-68396540 48 机械 国家机械工业安装工程定额站 010-68595645
旧病
第十六条 造价员实行注册管理制度。 经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造价员的名义执业。取得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在考试合格后3个月内,向省造价协会申请注册。 第十七条 造价员注册条件为: (一)取得造价员考试合格证明;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建设工程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企业); (三)无本细则第十九条不予注册的情形。 第十八条 申请注册的造价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注册申请表》; (二)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年龄超过70周岁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四)在工程造价执业中有重大过失,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且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五)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未达到造价员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条 造价员申请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来源:考试大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本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的材料一并报单位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省属单位直接报省造价协会; (三)各市(州)造价管理部门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送省造价协会; (四)省造价协会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无本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准予注册。由省造价协会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一条 造价员注册工作单位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月内到省造价师协会办理变更注册。申请变更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在“注册变更申请表”上签字盖单位公章报单位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省属单位直接报省造价协会; (三)市(州)造价管理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的,送省造价师协会,准予变更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