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我长发及腰给你一刀
其实没有最好的老师,只有更适合自己的老师,我是17年的时候一次性通过了造价工程师4科考试,那时候我复习的时候听的老师情况如下: 1.管理 这科我听的是达江的,这个哥们讲课蛮幽默的,貌似还是个注册会计师,对知识点的归纳总结以及讲解还是很到位,往往能够讲到考点,并且通熟易懂。此外,朱俊文的课也讲的不错,一开始听课时可以多试听几位老师的,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位。 2.计价~这科前半段我听的李娜老师的,李老师人漂亮,声音也好听,关键是讲课能够把知识点讲的特别清晰,细致,很适合基础稍微弱一点的童鞋。但是因为讲的细,所以进度会稍慢一点,时间会用的多些。后半段,我听的是柯洪老师的课,柯老师是教材的编委,对于知识点的掌握那是随手拈来,很容易讲解到考点。 3.计量 我一直认为计量是造价里面最难的科目,这可能和我很少去工地有关。计量我听的李毅佳的课,胖胖的李老师讲起课来,一点可都不含乎,能够把考点重点都概括住,这也是我17年在计量如此之难的情况下,顺利通过的原因之一。 4.案例 可能有很多朋友觉得案例很难。确实,案例的综合性最大,难度也毫无疑问,这里推荐大家听听王英老师的课,也有很多朋友说王玲讲的也很不错。大家可以都试试看,选择一位适合自己的。 选择对的老师,是成功备考造价工程师的先决条件。还是那句话,没有最好,只有最适合,别人说谁谁讲的好,都不如自己去听一节课感受下,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祝大家早日找到自己适合的老师。 简单分享下我的学习经历。今年侥幸通过一造土建,管理听的达江老师,风趣幽默,思路清晰,计价听的李娜老师,讲的比较细,计量听的王洪强老师,编教材的,案例听的王英老师精讲,李凯老师的应试。关键还要靠自己下功夫,特别是案例,一定要多做题…希望对你有帮助!学习顺序,管理——计价——案例——计量,为何如此安排呢?因为管理和计价是案例的基础,而计量和另外三门没有什么亲戚关系。想要以下老师课程请添加危新:qx吧领玲一把把另六把 听课老师如何选择呢? 管理讲师:吴邵艳,达江,朱俊文,杨强,王玲,吴新华,高显义等。管理在这四个科目中算是最简单的一门了,我基础听了吴绍艳老师的课,当然也有的人很喜欢朱俊文老师,但是我嫌他太啰嗦,不过我更喜欢冲刺的时候听他讲课。如果时间多,其实再听一遍杨强老师也很好。 计价:李娜,柯洪,吴绍艳,刘丽娇等。我听的刘丽娇老师,讲的通俗易懂,听过课对教材会有一个整体的了解。如果有时间也可以听一下柯洪,讲的也很好,毕竟人家是教材编委么。吴绍艳,李娜讲的其实也都不错,娜老师今年在博客第一时间出的真题答案,没少给考生助理。反正这几个老师我都听过 ,个人更喜欢刘丽娇老师,计价这门课整体不算太难,不过18年这门考试,出题人没少费劲给考生挖坑。 土建计量:李毅佳,李志国,贾世龙,吴新华,贾宏俊等。计量这门课讲的好的老师不多,最出名的还数李毅佳老师,她真的是伴着很多考生通过考试的,考土建计量的人,我想没有人没听过她的课的,精讲阶段听她的课没问题,可以帮你把基础打好,冲刺阶段建议听李志国老师,18年计量这门就是给广大考生打开龙门的一年,但是实际上这门课的难度相当于建造师的实务一样,能出的考点太多,太碎,太杂,书上犄角旮旯的地方都能考你,所以这门课也可以说是四科中最难的了,建议平时多动手,多总结,多巩固。 安装计量:梁宝臣,张凤众,陈丽萍,赵斌等。梁老师也算是安装计量的泰斗了,考生少,讲课老师少,精讲阶段听梁宝臣老师的课没问题,当然想学的更透彻一点,可以再听听陈丽萍老师,讲的知识点非常全,冲刺时候听赵斌和梁宝臣老师,增分不少。安装每年的考点相对固定,不像土建出题那么灵活,想一次通过必须下足功夫,教材要认认真真的看,尤其是前四章必须靠平时,冲刺和押题也是只是押最后两章。 案例:王玲,左红军,王英,高显义,赵亮,李丽红,何增勤,朱俊文等。基础阶段如果时间多,基础薄弱可以听王英,听完以后可以听王玲,如果有一定的基础可以直接听王玲老师。如果不想听王玲,也可以听一下高显义精讲老师或者何增勤精讲、财务和结算部分一定要听一下左大师,冲刺阶段的时候建议听一下赵亮,案例这门课的冲刺比押题更有用,会透露出考点信息,毕竟想听过案例,平时基础也非常重要,不多练习,没有提高做题速度,估计你第六题都做不到时间就到了。 总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希望大家都能考个考成绩。 我是小小志,现在拥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和市政双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经济师建筑专业。造价工程师已经通过三门了,只差最后一门案例分析了,去年遗憾错过(70分,真的好遗憾),今年继续备战考试。个人分享一下这些考试,讲的不错的老师。因为好的老师可以减少你大量的背诵的知识要点,可以帮助你理解好多背诵的知识,在以后的学习的时间里会让你更轻松。 造价管理王玲老师,计价听李娜老师的,土建技术与计量听李毅佳老师的,案例分析听王玲王英左红军。一级建造师经济听梅世强和刘戈老师,管理听朱俊文老师,法律法规听陈印和唐忍老师,建筑的建筑实务技术部分听王树京老师,管理部分听左红军。市政实务,我听陈明,胡宗强,曹铭铭老师。冲刺李四德。还有什么不懂的,你随时问我就行。听完课件儿以后把重点画出来,一定要多看书。把书使劲儿的看烂了,看厚了才行。至少要看三遍到五遍吧。个人觉得五遍比较保险。冒昧回答你的问题!因为今年我正好侥幸一次低空掠过一级造价土建专业:管理84计量81计价72案例72。管理 推荐基础达江,应试朱俊文。计量 推荐基础李毅佳,剩下的就自己一遍一遍撸书,做习题。计价 推荐李娜,柯洪。案例 推荐基础王英,拔高王玲,应试孙凌志。个人见解,不一定适合每个考生! 计量李毅佳,实物王英 王玲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夏立明 建设工程计价 柯 洪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王双增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王双增 王宏伟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光芒围绕着你
您好,陈江潮老师和王英老师都很擅长于造价案例题知识点的总结,提供一些口诀有助于理解记忆。您的问题可以通过下面的案例题结合理解: 某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三部分,项目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估价为80万元的设备由招标人采购。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对投标有关时限的规定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为自招标文件停止出售之日起第十五日上午9时整: (2)接受投标文件的最早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 (3)若投标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提出: (4)投标有效期从发售投标文件之日开始计算,共90天。 并规定,建筑工程应由具有一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承包,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应由 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承包,招标人鼓励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在参加投标的企业中,a,b,c,d,e,f为建筑公司,g,h,j,k为安装公司,l,n,p为装修公司,除了k公司为二级企业外,其余均为一级企业,上述企业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具体组成见表3.1。 在上述联合体中,某联合体协议中约定:若中标,由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人后将该联合体协议送交债表人:联合体所有与业主的联系工作一级内部协调工作均由牵头人负责;各成员单位按投入比例分享利润并向招标人承担责任,且需向牵头人支付各自所承担合同额部分1%的管理费。 问题: 1、 该项目估价为80万元的设备采购是否可以不招标?说明理由。 2、 分别指出招标人对投标有关时限的规定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 按联合体的编号,判别各联合体的投标是否有效?若无效,说明原因。 4、 指出上述联合体协议内容中的错误之处,说明理由或写出正确的做法。 答: 1、不可以不招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虽然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该项目设备采购估价为80万元但项目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所以必须进行招标。 2、第(1)条不正确。招投标法规定:投标截止日期是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20天以上; 第(2)条不正确。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接受投标文件为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 第(3)条不正确。招投标法规定:投标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提出均可以。 第(4)条不正确。招投标法规定:投标有效期应该从投标截止日期之日开始计算,不得少于30天。不是从发售投标文件之日开始计算。 3、xxxx编号为?的投标联合体投标无效。因为招投标法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而k公司为二级企业,故联合体编号?的资质为二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为无效投标。 xxxx编号为?和?的投标联合体投标无效。因为e单位参加了两个投标联合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xxxx其他编号的投标联合体投标有效。因为招投标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4、上述联合体协议内错误之处是: xxxx先签合同后交联合体协议书是错误的。招投标法规定:应该在投标时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否则是废标。 xxxx牵头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是错误的。招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xxxx联合体所有与业主方的联系工作以及内部协调工作,在没有递交授权书下,均由牵头人负责是错误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xxxx各成员单位按投入比例分享利润并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是错误的。招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