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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退路
理论上一个医生是可以同时兼任两家或多家医疗机构负责人的,但在实际申请过程中还是会遇到卫健局不批的情况。最近有不少医师朋友在咨询多点执业问题,特别是多点执业费用的问题?我根据工作中碰到的实际情况给大家做个简单解读,2017年4月1日起卫计委出台了新的执业政策,医师多点执业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并不是说证件可以无限挂多个地点。理论上是可以无限挂多个执业点,但是单位只所以需要证件,一是需要医师证件来审批许可证,二是过年检。但是大部分地方的卫计委在审核机构证件时,并不允许多点执业,还是一样要求必须变更第一执业点,多点执业可以作为医师合法执业的资质,但不能作为审批机构的资质。因此,能用多点执业的单位还是非常少,另外多点价格的问题,能用多点执业的单位,他选择的医生也是非常多,所以费用会比第一执业点低很多,至少低一半。
迷矢森海
法律分析:为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行为,维护医疗秩序和医师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等规定。法律依据:《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师可以申请多点执业:(一)医师需具有副高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任职工作2年以上的执业医师;(二)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与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签订医师执业的相关协议;(三)申请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应当与在第一执业地点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四)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内;(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多点执业工作;(六)在第一执业地点能完成诊疗任务、不担任行政职务;(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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