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之泪
法律分析: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文件精神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喜欢你皱眉头的小样子
买了课程后,发现完全没用、课程没啥干货、没上课也不退钱、说好的有老师陪跑指导最后却没有、全部都是按照老师说的做的却没效果、发现项目有硬伤根本无法实施落地,等等问题这个时候发现自己了,让他们退款,退课,那边就是不退,找理由,甩锅。我们接触了很多这方面的案子,发现有些多多少少会给一点服务,有些则是付钱后不见踪影。不管是哪种情况,请买了课程被割韭菜的朋友,切记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可以维权追回要求退款!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维权追回!
当小三哭时肯定出现了小四
综述:一般培训机构退费需要一个月左右,但现在有文件出台规定15天。培训机构正常退费一般都是一个月左右,甚至更长。这也是消费者抱怨的地方。北京已针对这种现象规定培训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在收费课程完成二分之一课时及以前提出退费的,应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费用,其余部分在1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在培训课程完成二分之一课时后提出退费的,培训机构可不再退还费用。但因培训机构单方面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剩余部分的费用。北京出台规定预付费文件:为进一步规范预付式消费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市场消费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起草了《关于加强预付式消费市场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7份文件。以上内容参考 政府网-北京:规范预付式消费文件将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