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见只是为了不说再见
仅针对篡改国家机关文件是否有罪的问题作出回复。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接到学校倒闭通知书接到闺蜜结婚邀请函
造价工程师报考审核:1、凡使用假学历、假证书(伪造、涂改等)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2、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取得证书的,将按照人社部12号令的规定,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收回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3年内不得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抹醉红尘一笑百媚生
要回证件没有必要起诉吧,直接去原公司拿回就行啦.除非你跟原公司还有其他未了的事情.如拿了挂靠费还没有到期等情况,或者是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自行离公司,也没有写辞职报告,如果是这样,就要好好跟原公司说情,说明情况,把钱退了,然后拿回证件.如果是这些情况,要起诉,估计损人一千,自损八面百,估计你的证书也会给相关部门吊消的,这个去看看造价员管理条例就可以知道啦.如果没有上述情况而不还,就去造价管理处投诉,说他们造假就行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