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再教育怎么考试

依然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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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眉歌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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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项目制和登记制度。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5学分,注册期满3年内累计不少于75学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分为指定、指导和自修3类,包括培训、研修、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专题调研和考察、撰写论文和专著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审批继续教育内容。各省级药监局负责本地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施工作。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课程体系分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每类又分为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拓展课和研讨课四种,课程总数为32门。药学类共设20门课程,其中专业基础课3门、专业课6门、拓展课6门、研讨课5门。中药学类共设20门课程,其中专业基础课4门、专业课6门、拓展课5门、研讨课5门。在这两大类课程中,内容完全相同的有8门课程,故采用同一个教学大纲,称为共用课程。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取得方式(1)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选修内容学习;由施教机构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确认与登记盖章。(2)一个月以上的脱产专业学习、专业学位课程学习;须提交当年学习考核成绩证明。(3)参加学术会议、专题报告会、出国考察、发表论文、培训、讲学、出版论著,研究性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调研或考察报告、阅读专业期刊等;须提交论文原件及相关证明(4)获得科研成果奖励或国家专利等;须提交成果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单位关于本人参与工作的证明。(5)国家执业药师资格标准制定、考试命题、继续教育内容遴选评审;须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和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的证明。(6)单位组织的业务学习;须提交所在单位组织业务学习的证明。(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以上2~7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事教育部门或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负责确认与登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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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我心宽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时学分、学习方式,以及特殊政策等相关信息,各位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完成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相关课程。(一)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全年要求90学时,30学分。1、公需科目30学时(每学时时长45分钟),计10学分;2、专业科目60学时(每学时时长40分钟),计20学分。(二)公需科目学习方式自2020年5月1日起,统一在人社部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执业药师公需平台或手机客户端免费学习,考核合格,授予学分。温馨提示:自2020年5月1日起,执业药师可通过手机下载 “执业药师公需”APP,完成不少于90天、每天至少15分钟的免费在线学习,累计获取1350分钟的有效学习时长,授予公需科目学分。(三)专业科目学习方式1、中国药师协会开展的示范性网络培训;2、省级(执业)药师协会或药监部门认可的机构组织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3、药学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4、经省级(执业)药师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四)特殊政策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定点医院)的执业药师,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工作6个月以上的执业药师视同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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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到尾也唏嘘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不可以直接考试,必须学满相应的课时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才可以授予学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全年要求90学时,3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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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中带伤

第一条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系指经以下学习活动获取核准确认的学分:(一)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选修内容学习;(二)一个月以上的脱产专业学习、专业学位课程学习;(三)参加学术会议、专题报告会、出国考察、发表论文、培训、讲学、出版论著,研究性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调研或考察报告、阅读专业期刊等;(四)获得科研成果奖励或国家专利等;(五)国家执业药师资格标准制定、考试命题、继续教育内容遴选评审;(六)单位组织的业务学习;(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第二条学分授予程序为:(一)取得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学分,由施教机构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确认与登记盖章。(二)第一条第二款至第四款、第六款、第七款学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事教育部门或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负责确认与登记盖章。申请第一条第二款学分的人员,须提交当年学习考核成绩证明;申请第一条第三款的人员,须提交论文原件及相关证明;申请第一条第四款的人员,须提交成果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单位关于本人参与工作的证明;申请第一条第五款的人员,须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和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的证明;申请第一条第六款学分的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组织业务学习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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