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乡医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告诉我要怎么假装不难过
  • 回答数

    6

  • 浏览数

    112

首页> 医学> 四川乡医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6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别说放手别说离开

已采纳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对象是在乡镇卫生院或者村卫生室工作的医生。考试合格取得乡村执业全科助理医师证经注册后限定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执业助理医师相较而言,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是实行很早的,考试面向全体医生而不限于乡村医生,没有执业地点的限制。每年一度,符合规定学历和工作年限的医生都可以参加。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手机上下一个阿虎医考,问一下上面的老师。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以下两点:区别一: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有处方权,执业助理医师没有处方权。区别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不能参加评定职称使用,执业助理医师可以参加评定职称使用。区别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限制在基层执业,执业助理医师没有执业地点的限制。考取建议:学习有困难乡村医生的要尽快考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证,考试难度低,通过率高!达到年限要求后可以考取执业医师证,不再限制执业地点。

19评论

你的笑总是装作很天真说我们永远都不会分离

区别在于:设置意义不同、管理要求不同、考试要求不同。1、设置意义不同: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为国家为乡村医生的依法管理而建立的一套管理办法。2、管理要求不同: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时间等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规定进行,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3、考试要求不同:乡村医生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再次培训和考试;为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根据国家卫生部门相关安排,在2016年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乡村医生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178评论

再见初爱

回答亲,相较而言,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是三种考试中实行最早的,也是最为乡村医生所熟悉的。自1999年《执业医师法》颁布以来,这个考试就一直在实行。考试面向全体医生而不限于乡村医生,每年一度,符合规定学历和工作年限的医生都可以参加。医生在考试通过后可以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经注册后获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从中可以看出执业助理医师实际上在全国都可以注册并合法行医。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医师队伍建设,缓解农村缺乏执业助理医师的问题,国家决定于2016年在浙江、福建、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等9个考区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2017年在全国全面覆盖,报考对象是在乡镇卫生院或者村卫生室工作的医生。考试合格取得乡镇执业全科助理医师证经注册后限定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从文件规定可以看出乡镇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将取代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针对全体乡村医生更加具有现实意义。同时获得乡镇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可以继续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也就是说在法律上仍然不能代替执业助理医师证。亲,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也就

79评论

不必重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  二、报考人员应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  三、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工作的,可以参加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四、具有医学营养学专业学历的,可以根据试用期的工作岗位报考临床或公共卫生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  五、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六、根据《医师法》第四十三条,对《医师法》第九条第二项报名资格作如下补充规定:  在《医师法》颁布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在《医师法》颁布前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并已经转正,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和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连续从事医士业务工作五年以上或医士从业时间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计满五年的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七、七年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临床硕士生和八年制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的临床实践训练,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和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或公共卫生实践的经历,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八、对通过医学自学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获得医学专业学历,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除符合《医师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998年6月30日以前,报名参加医学自学考试,其后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003年12月31日前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并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具有医师资格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经自学考试或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取得的医学专业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九、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经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并推荐或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五年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可以申请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经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并推荐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可以申请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十、1998年6月26日前已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2000年前参加过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而不合格者,仍可申请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2000年以前未申请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的,今后不再受理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申请。  十一、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十二、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又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等专业学校或高等学校其他类别的医学专业学历者,可按规定在所跨类别的专业工作岗位上连续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临床类别医师报考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除外。  十三、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符合《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十四、在军队企业所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作为地方考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驻地附近考点办公室报名,并参加相应考试。  在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人员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可参照地方报考人员按规定在地方报考。  十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  十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卫生管理系的大中专毕业生;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的;1998年7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医学自学考试,并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2000年1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学习,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2004年1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学习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  十七、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试用机构按《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认定。  十八、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连续两次(两年)有效。第三次(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除需提供原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外,还应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6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十九、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指定的考核机构出具的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合格证明连续两次(两年)有效。  二十、年度实践技能考核合格,而医学综合笔试不合格,其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不作为以后年度参加医学综合笔试的依据。  二十一、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作为特殊群体另行制定考试办法。  二十二、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取得中国(不含台湾、香港、澳门)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的报名资格问题另行规定。  二十三、在考生资格审查过程中,各地要互相支持。对于其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协助确认考生毕业学校和学历的,要予以积极配合。

18评论

路上甲过客乙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通过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时间等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规定进行,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考试大纲,统一组织,单独命题,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依法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

34评论

左耳天长右耳地久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是国家为乡村医生的依法管理而建立的一套管理办法。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依法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时间等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规定进行,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考试大纲,统一组织,单独命题,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扩展资料:1、考试介绍为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根据国家卫生部门相关安排,在2016年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区设有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的考站进行测试。2、考试内容医学人文    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基本技能(职业素质)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策略、卫生统计学和流行病学基本知识、健康教育、法定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居民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卫生管理政策、基本技能(卫生处理操作、个人防护操作)  全科医疗    全科医学基本知识、常见症状、常见病与多发病、合理用药、急诊与急救、基本技能(病史采集、体格检查、操作项目、医学文书书写)、中医辨证论治和适宜技术应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乡村医生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3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