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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久伴我必在梦中
买卖房屋,可谓是终身投资中的重中之重。即使是亿万人民币的富翁,投资100余万美金的房产也是你近10%的财富。所以,无论你是在美国买房、卖房,多数人都会选择找一个经纪人来帮忙。事实上,根据NAR的数据,2015年87%的买家都会有自己的经纪人,在2001年的时候,这个数字只有69%。作为华人购房者,更应该找到可靠的经纪人来帮忙。合同是英文的,买家也不说中文,房子的信息乱七八糟的也看不懂,Zillow、Redfin上面的信息既不做到实时,也没有中国的单位。即使看到了喜欢的房子,也不确定这个房子到底是真的好,或仅仅是漂亮的图片配上了花言巧语。经验丰富的经纪人,熟悉所在城市的每一个街区,每一个学区,更对于市场中的一些违规操作和尔虞我诈了如指掌。所以,每一个中国买家都应该找到优秀的经纪人来代理自己。可凡事都有一个万一,结婚的还能离婚,何况是挑选经纪人。如果你最终发现,和你的经纪人合不来,那怎么办呢?如果你的直觉告诉你,你的经纪人没有全心全意为你争取利益,这时候,你又该怎么办呢?无论何时,记住一点,你越了解美国的经纪人制度,那么经纪人越不敢欺负你。这篇文章,我们先了解一下经纪人和客户的“委托代理关系”赋予了经纪人怎样的信托责任,之后我们讲一讲,当你认为经纪人辜负了你信任时,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委托代理关系当任何人雇佣一个地产经纪人去购买或者销售一套房产,雇主就和经纪人形成了一种叫做“Principle-Agent Relationship”,中文翻译为委托代理关系。这种关系要求经纪人对于雇主要有极高的法律义务,也赋予经纪人一些特殊的义务。当一个买车的Dealer,你可以随便标价之后跟你的买家推销。买不买是客户的事情,你也不会因为要的价格太高而受任何法律惩罚。但是,当一个地产经纪人被委托去购买房产的时候,经纪人必须将买家的利益放在首位。经纪人更不能堂而皇之地使用客户对于他们的信任来赚钱。这种特殊的关系叫做“Fiduciary Duty(信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