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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线再长
第六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程序如下:(一)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一般向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在京中央企、事业单位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应向水利部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各流域管理机构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应向其所在的流域管理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水利部。(三)水利部自收到已签署意见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条件者准予注册备案,并颁发《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水利部每年度向社会公告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第七条 首次申请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表》;(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三)身份证复印件。取得资格证书三年后申请首次注册或被注销注册证书后又重新申请注册执业的,应提交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申请注册,应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采取欺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第八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注册程序,办理延续注册备案手续。申请办理延续注册备案者,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原件;(三)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第九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其注册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2个月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相应注册申请受理机构申请办理注册变更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流域管理机构,应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办理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变更情况的统计表报水利部备案。第十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备案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水利部注销其注册证书,收回《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一)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三)超过注册有效期而未延续注册的;(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五)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的;(六)以欺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七)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八)注册证书被依法吊销的;(九)依法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允许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期限不足3年的按其实际可执业期限确定有效期。第十二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本人保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和非法扣押、没收《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第十三条 水利行业实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持证上岗制度。(一)凡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咨询、管理等单位,在工程计价、评估、合同管理等部门,应当设置工程造价审核岗位,此岗位必须由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上岗。(二)凡水利工程建设的中央项目、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和地方投资的大型项目,其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招标标底、建设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预算和价差计算、竣工决算报告中关于概算与合同执行情况部分以及上述文件的相关附件等文件的编制,必须有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参与把关。上述文件的校核、审核和咨询人员必须具备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文件的扉页必须由上述人员加盖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否则视其文件不合格,主管部门不予审查或审定。(三)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持证上岗应做到: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对自己提交的技术成果负责,必须且只能在自己担任编制、校核、审核和咨询的相应文件上签字盖章;严格保守工作中取得的技术和经济秘密。第十四条 在《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应参加至少一次由水利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第十五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遗失《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应当在水利部指定的媒体声明后,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相应注册申请受理机构,提出补办《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的申请,补办程序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注册程序进行。第十六条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补办证书或印章)申请表格式由水利部统一规定,《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水利部统一制作。第十七条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水利工程造价员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忠心
目前是不太清楚的,此前造价师(征求意见稿)以及后来公布的财政部《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不难看出造价师的含金量在上升,执业范围将越来越广泛,考试周期也从2年改为4年,这样难度会有一定的提升,2018年是造价工程师备考的关键一年,因此,还是不要想太多,加油今年一下通过吧!
眉目不描
按往年经验是二年才有一次考试,不过现在有个过渡性的考试,过渡期到度有多长,过渡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由谁说了算,要说明的一下是水利造价师的执业印章上面没有注册单位的,水利造价员反而有注册单位,所以说,看来到底什么时候有考试,几年考一次,应该由水利工程协会说了算吧。朦胧有时候也是种美,中国特色。
爱不泛滥
是的,今日住建部官方网站发布了题为“关于征求《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内容主要针对两个新文件向全国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内容对造价工程师考试的变动较大,环球网校第一时间做了新旧《规定》的对比,文件重点内容如下:1、造价工程师考试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原造价工程师考试等同于一级造价工程师;2、一级造价工程师由原来的2个专业方向改为4个专业方向,分别为:土建、安装、交通、水利;3、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变化,非本专业考生也可以考,只增加一年工作年限;4、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周期由原来的2年内通过改为4年内通过;5、二级造价工程师应该是由造价员改变而来,考试科目同原造价员考试科目,但官方未明说,原造价员证书效力不变,并未说凭原造价员证书可以领取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建议拥有造价员的同学更改考取二级或一级造价工程师;6、二级造价工程师考2个科目,2年内通过考试,造价和工程管理本科学历还可以免考一科;7、二级造价工程师省内有效,一年至少考试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