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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灯vip
一、公共卫生职业素质(一)团队协作能力(二)组织协调能力(三)沟通交流能力(四)社会动员能力二、临床基本技能(一)体格检查一般检查(l)全身状况检查(生命征、发育、体型、营养状态、意识状态、面容、体位、姿势、步态);(2)皮肤检查(颜色、湿度与出汗、弹性、皮疹、出血点和紫癜、蜘蛛痣、毛发、水肿、其他);(3)淋巴结检查(颌下淋巴结、颈部淋巴结、锁骨上窝淋巴结、腋窝淋巴结、滑车上淋巴结、腹股沟淋巴结)。头部(l)眼(眼眉、眼睑、结膜、巩膜、角膜、瞳孔、眼球);(2)耳(外耳、乳突、听力);(3)鼻(鼻外形、鼻中隔、鼻出血和鼻腔分泌物、鼻窦);(4)口(口唇、黏膜、牙齿、牙龈、舌、咽及扁桃体、口腔异味)。颈部(1)颈部血管;(2)甲状腺;(3)气管。胸部检查(l)胸部视诊(胸部体表标志、胸壁、胸廓、呼吸运动);(2)胸部触诊(胸部扩张度检查、语音震颤、胸膜摩擦感);(3)胸部叩诊(肺界、肺底移动度、对比叩诊、肺界叩诊、肺下界移动度);(4)胸部听诊(正常呼吸音、异常呼吸音、啰音、胸膜摩擦音)。心脏检查(l)心脏视诊(心前区隆起与凹陷、心尖搏动、心前区异常搏动);(2)心脏触诊(心尖搏动、心前区震颤、心包摩擦感);(3)心脏叩诊(心界);(4)心脏听诊(心脏瓣膜听诊区、听诊顺序、听诊内容)。腹部检查(l)腹部视诊(腹部的体表标志及分区、视诊主要内容);(2)腹部触诊(肝脏、脾脏、压痛及反跳痛、腹部包块);(3)腹部叩诊(腹部叩诊手法和叩诊音、肝浊音界叩诊、移动性浊音、脾脏叩诊、肾区、膀胱叩诊);(4)腹部听诊(肠鸣音、血管杂音)。神经系统(l)神经反射(膝反射、跟腱反射、腹壁反射、肱二头肌反射、浅反射);(2)病理反射(Babinski征)、脑膜刺激征(颈强直、Kernig征、Brudzinski征)。(二)辅助检查实验室检测(l)血常规;(2)尿常规;(3)便常规;(4)脑脊液常规及生化检查;(5)肝功能;(6)肾功能;(7)血糖;(8)血脂;(9)病原学检测;(1O)血清学检测。胸部X线片(三)现场急救技术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三、公共卫生案例分析(一)传染病病种范围(1)鼠疫;(2)霍乱;(3)艾滋病;(4)病毒性肝炎;(5)脊髓灰质炎;(6)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7)麻疹;(8)流行性出血热;(9)狂犬病;(1O)流行性乙型脑炎;(11)登革热;(12)细菌性痢疾;(13)肺结核;(14)伤寒和副伤寒;(15)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6)血吸虫病;(17)疟疾;(18)流行性感冒;(19)手足口病。考核要点(1)传染病的基本特征和诊断依据;(2)传染病的流行特征;(3)传染病疫情的报告;(4)传染病监测;(5)个案调查和处置;(6)暴发疫情的调查和处置;(7)传染病的预防;(8)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管理;(9)免疫规划。(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三)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案例范围(l)尘肺;(2)硫化氢中毒;(3)氯气中毒;(4)一氧化碳中毒;(5)苯中毒;(6)铅中毒;(7)汞中毒;(8)有机磷农药中毒。考核要点(l)职业病诊断原则及报告;(2)职业病危害事件调查与分析;(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4)职业健康检查;(5)职业病危害事件现场处置及预防控制措施。(四)营养与食品卫生案例范围(l)营养调查与监测;(2)食物中毒(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及其毒素食物中毒、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考核要点(l)营养调查与监测;(2)食物中毒事件的判定与报告;(3)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与处理;(4)食物中毒的预防。(五)环境卫生案例范围水和室内空气卫生状况及污染事件。考核要点(1)水、室内空气卫生状况调查、监测;(2)水、室内空气污染对健康影响的调查、监测与控制对策;(3)水、室内空气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调查、处置及预防。四、公共卫生基本操作技能(一)个人防护呼吸道传染病的个人二级防护用品穿脱。消化道传染病的个人防护用品穿脱。(二)样品采集环境样品(1)水样品采集;(2)空气样品采集;(3)公共用品样品采集。食品样品散装食品(固态、液态)的微生物样品采集。医院消毒效果监测空气、手、物体表面、医疗用品、消毒剂的样品采集。(三)现场检测仪器的操作噪声测定仪。风速仪。照度仪。紫外辐照计。(四)卫生处理消毒的分类和方法。消毒剂的配制与使用(戊二醛、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二氧化氯)。预防性消毒和疫源地消毒。手提式喷雾器的便用。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基本要求承担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机构或组织,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外,还应符合:实践技能考试机构或组织,应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具备实践技能考试条件,便于管理;考试机构或组织应设候考室,并必须明示考生须知、考试流程图和考站分布图等;考试机构或组织须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和传递考生评分册,保证考试秩序和纪律。(二)考试机构或组织器材配置公共卫生类:(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皮尺、棉签、隔离衣;(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3)多媒体计算机;(4)公共卫生专用配备器材:1)余氯比色计;2)微小气候测定仪;3)噪声测定仪;4)紫外线强度测定仪;5)一氧化碳测定仪;6)二氧化碳测定仪;7)显微镜;8)照度计;9)喷雾消毒器;10)X射线测定仪;11)以上仪器使用时所需条件和配套器材:如光源、噪声源、电源、接线板等;12)消毒剂配制有关试剂和器材;13)三角板、圆规、铅笔、橡皮、半对数纸、坐标纸、草稿纸。 (一)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二)考官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明恋记
奇葩!男子被误诊患艾滋病5年,获赔10万!为何会被误诊首先是对应的医疗机构没有足够的医疗水平,其次就是对应的身份信息被错乱使用,再者就是对应的医生没有执业医生证书,另外就是男子的一些表现与艾滋病的症状非常相似,需要从以下四方面来阐述分析奇葩!男子被误诊患艾滋病5年,获赔10万!为何会被误诊。一、对应的医疗机构没有足够的医疗水平 首先就是对应的医疗机构没有足够的医疗水平 ,对于男子而言如果最初的时候是选择去对应的一些乡镇医院来进行核查的情况下那么可能是由于对应的乡镇医院没有足够的医疗能力来鉴别对应的疾病。二、对应的身份信息被错乱使用 其次就是对应的身份信息被错乱使用 ,对于当事人而言自身的身份信息如果被对应的医务人员错乱使用的情况下还是非常危险的,这样子不利于医疗人员给出一个正确的结论。三、对应的医生没有执业医生证书 再者就是对应的医生没有执业医生证书 ,对于医生而言如果没有对应的执业医师证书那么对于一些患者的医疗诊断效果是非常不利的,会产生很多的消极影响,并且没有办法正确给出疾病的结果。四、男子的一些表现与艾滋病的症状非常相似 另外就是男子的一些表现与艾滋病的症状非常相似 ,对于医生而言很多时候还是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来分析对应的男子的病因,因为对应的男子自身的疾病和艾滋病的情况非常类似。男子应该做到的注意事项: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来让对应的诊断医院付出严肃法律代价,才可以更好的满足维权的需求。
灸热
没有规定艾滋病患者不能考证吧。。。我当时考医师证可没检查艾滋,然后给你个治艾滋非常有效的方法,以前回复的粘贴:真相在这:艾滋病的原理大家都知道就不用多说了,就说怎么治吧,因为病人体内的环境适合病毒生长、免疫系统不够强大被病毒击垮,所以要想治艾滋病,就得改变病人的体内环境,提高免疫力才行,否则依靠药物的力量不是长久之计,就比如蚊子,夏天随你怎么灭也灭不完,冬天你想找蚊子也找不到,这就是环境的力量,当你能一辈子保持好的环境时,病毒一直处于潜伏状态,那就算携带,对你而言就是无所谓的了;药医不死病,该你死时医生也救不了,这就是命运(别以为命运是迷信,你自己去找找农村那些有本事的神婆、大仙之类的就知道了,亲眼所见后,必定颠覆你三观!),要想减轻痛苦或者活命,就要学会改命,“了凡四训”这本书可以看看,看白话文比原文易懂,里面有关于命运原理的介绍。然后是方法,要想出现奇迹,就要做到以下3点:病人很危险甚至危及,那就应该向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求助,每天去读"观世音菩萨普门品"(要知道在中国这个实用主义至上的国家,观世音菩萨能被大家接受是有原因的,救苦救难的称号可不是“迷信”两个字就能否定的),认真读,每天读7遍,心越诚效果越好(怀着求救的心去读,那种心无杂念的状态想来你应该能做到),读一遍十多分钟时间,7遍也就1小时多点就读完了,然后做到五戒十善(具体内容请百度);;;;;;然后再去--------向观世音菩萨许愿,为救某人去放生(这也很关键,你钱少就少放点,钱多就多放点,总之要放,因为你救众生的命,那么天老爷自然会救你一命),在市场上买那些即将被杀的鱼、团鱼、泥鳅等等等等,然后每周放一次(放的时候念一句“阿弥陀佛”给它们听着就行了,就不用举行仪式那么麻烦了)。以上两点,你坚持做下去,配合吃中药,一年的时间,再去复查,就会有惊喜等着你!但前提是心诚、心无杂念;;;;;;去百度中医养生方法,跟着做,然后找个你们当地口碑好的中医师(口碑好的意思就是吃3幅药后你就感觉很舒服)调理。具体怎么找,你可以去求助网友。但是此条找中医的方法,得配合以上2点才有效果,否则是不尽人意的!ps:对于以上的办法是不是迷信,楼主你坚持半年就知道了,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你自己的亲身体验观察,比任何争论与证据都来得直接--------------记得如果病人能亲自读经(普门品)是最好的,有精力的话,每天读,心越诚、次数越多越好----------------当你做到后,各种能救命的机缘就来了,或许遇到高明的医生,或许出现病情自动减轻等等等等各种好现象,并不是说一定要出现某位金光闪闪的仙佛前来救人哦,而是冥冥之中天老爷就会安排各种“机缘巧合”让病人的身体减轻痛苦甚至恢复健康!然后顺利活到老,即使有的人老了病毒也还在潜伏,那也无所谓了,不是嘛~ 收起
榅尤
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设置和验收,确保艾滋病检测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艾滋病检测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的艾滋病检测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第三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艾滋病检测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艾滋病检测工作,并接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指导。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开展艾滋病检测工作的机构。 第二十一条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污染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弃物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置,遵循“标准防护原则”,防止实验室内外污染。第二十二条 艾滋病检测工作中涉及到艾滋病病毒毒种(株)和检测样品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必须符合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三条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必须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的要求及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四条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按照《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及其它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二十五条 艾滋病参比实验室负责对全国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质量进行检查。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质量进行检查。第二十六条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应建立健全实验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并有专人负责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转。第二十七条 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必须参加省级以上实验室能力验证;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必须参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实验室能力验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能力验证结果由组织者定期公开发布。 第二十八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实验室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开展艾滋病检测工作的,由本级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通报批评。第二十九条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对其所在的机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一)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出具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报告及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不按规定送检的;(二)使用不符合本办法所规定试剂的;(三)在艾滋病检测工作中未开展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或未参加实验室能力验证的;(四)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或未经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从事艾滋病检测工作的;(五)未按照规定对实验室废弃物、污物进行消毒处理的;(六)在艾滋病检测工作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七)擅自修改检测记录或未按规定保存记录,造成严重后果的;(八)违反本管理办法所规定其他有关条款的。 第五条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艾滋病流行情况,统筹规划确定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验室。第六条 国家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实验室的职能、开展检测工作的性质及范围共分三类实验室,分别是艾滋病参比实验室、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一)艾滋病参比实验室。艾滋病参比实验室设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职能包括:1、承担全国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的业务技术指导和评价工作。2、建立全国艾滋病检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体系,组织国家级实验室能力验证和艾滋病诊断试剂临床质量评估。3、承担艾滋病检测疑难样品的分析和确证,对有争议的检测结果进行仲裁,出具最终检测报告。4、开展应用性研究,承担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病原学鉴定、现场综合防治、调研、监测、临床治疗等工作中的相关检测任务。5、建立国家艾滋病病毒毒种库、样品库、质控品库、基因库和细胞库。6、为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开展省级实验室质量管理、省级艾滋病诊断试剂临床质量评估和自愿咨询检测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7、组织全国艾滋病检测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制定和修改与艾滋病检测工作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指南。(二)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包括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和艾滋病确证实验室。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设在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可设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血液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1、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职能(1)负责职责范围内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的业务技术指导和评价,组织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人员技术培训。(2)建立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组织省级实验室能力验证和艾滋病诊断试剂的临床质量评估。(3)承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区域内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抗体筛查和其他艾滋病检测工作。(4)开展应用性研究,承担与艾滋病防治相关的病原学鉴定、现场综合防治、调研、监测、临床治疗等工作中相关的检测任务。(5)建立职责范围内的艾滋病检测样品库和质控品库。(6)收集、整理和分析艾滋病检测数据及相关资料,建立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基本资料库和艾滋病检测资料数据库。定期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艾滋病检测数据及相关资料,并配合其做好个案调查、登记等随访工作。(7)负责对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技术支持和指导。2、艾滋病确证实验室职能(1)承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抗体筛查和其他艾滋病检测工作。(2)及时向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报告经确证的阳性结果,并配合其做好个案调查、登记等随访工作。(3)承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和评价任务。(4)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并上报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5)协助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三)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包括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点。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设在市(地)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点可设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1、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职能。(1)负责职责范围内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试验,根据需要可开展其他艾滋病检测工作。(2)负责将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送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3)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并上报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配合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做好个案调查、登记等随访工作。(4)负责对职责范围内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的技术指导;协助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点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2、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职能。(1)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的筛查试验,根据需要可开展其他艾滋病检测工作。(2)负责将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送当地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或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3)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并上报当地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或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4)对自愿咨询检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3、艾滋病检测点职能。(1)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的筛查试验。(2)负责将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送当地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或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3)定期汇总艾滋病检测资料,并上报当地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或艾滋病筛查中心实验室。(4)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 第七条 开展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验室要经过技术和条件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实验室不得开展艾滋病检测工作。第八条 设立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机构或单位应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书。第九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按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基本标准”(见附件),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人员业务能力、设施、条件等进行验收。(一)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的验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申请者,组织有国家级专家参加的省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专家组进行现场验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通过验收者发出合格通知,同时抄送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通过验收者整改后可重新提出申请。(二)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的验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申请者,由省级(或市地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专家组进行现场验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通过验收者发出合格通知,同时抄送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通过验收者整改后可重新提出申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组织对采供血机构执业验收时,应选派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专家组专家参加对采供血机构实验室的验收。采供血机构取得执业许可后,抄送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第十条 迁移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或变更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类别,按本办法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第十一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情况对外公布,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应在规定的职能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检测技术及程序应符合《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第十三条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技术人员需要经过相关的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者由相关机构发给培训证书,持证上岗。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艾滋病检测工作。第十四条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中使用国家规定需要强检的仪器设备,必须由同级或上级计量认证部门定期检定,非国家强检的仪器设备应定期要求厂家或供应部门维护和校准。第十五条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中使用的检测试剂必须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且符合相关要求的试剂。第十六条 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发现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反应的样品必须及时送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不得擅自处理。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收到送检样品后应尽快进行确证试验,最迟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一次性检测大量样品等特殊情况除外。第十七条 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出具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报告应以保密方式发送。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试验结果应当告知本人;本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第十八条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妥善保存检测记录和各种档案,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艾滋病检测工作应遵守自愿和知情同意原则,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需按《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第二十条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的姓名、住址、检测结果等有关情况。 第三十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艾滋病检测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规范,确定本系统承担出入境人员艾滋病检测工作的实验室,并将实验室验收情况抄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第三十一条 军队艾滋病检测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实施监督管理。武警部队艾滋病检测工作由武警部队卫生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实施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办法》和《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制定。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的用语含义如下:艾滋病检测:是指采用实验室方法对人体血液、其他体液、组织器官、血液衍生物等进行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病毒抗体及相关免疫指标检测,包括监测、检验检疫、自愿咨询检测、临床诊断、血液及血液制品筛查工作中的艾滋病检测。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是指对人体血液、其他体液、组织器官、血液衍生物等进行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病毒抗体及相关免役指标检测的所有实验室的统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活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医疗机构: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采供血机构:指采集、提供临床用血和生产用原料血浆的机构,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中心血库、特殊血液成分库和单采血浆站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指负责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与商品检验的行政执法机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其设立的各地分支机构组成。实验室能力验证:利用实验室间的比对确定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标准防护原则:是指医务人员将所有病人的血液、其他体液以及被血液、其他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获正式批准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不再重新验收。1997年卫生部发布的《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同时废止。附件: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