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造价师

毒舌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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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梦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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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  造价师  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属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内容:  2013年造价师教材改版,对考试科目进行调理:  一:对教材的名称作出了更改,并调整了相关的内容,将原教材《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更名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将教材《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更名为《建设工程计价》,将原教材《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更名为《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将教材《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中涉及工程造价控制的内容全部纳入新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二:根据职业资格考试加强技能考核的要求,增加了对实际能力考核的知识点,删除了部分基本概念的内容。  三:增补了最新出台的涉及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补充了新的工程计价业务的内容,  四:对《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教材的专业进行了调整,选考部分由原来的三个专业合并为两个专业:A管道和设备工程,B:电气和自动化控制工程,调整后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2013版)仍分为四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各一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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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计价行为,提高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的素质,保证公路工程造价工作质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从事公路工程造价计价(包括估算、概算、预算的编审),经济评价,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造价监理,招标代理,办理工程结算、决算,承担工程造价咨询和调解工程造价纠纷等工程造价业务的专业人员,必须按本办法规定,经交通部统一资格考试合格,通过资格认证,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否则,不得独立承担公路工程造价业务。第三条 资格证书分甲、乙两个资格等级。  持有甲级资格证书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高速公路以及以下各等级公路和独立特大桥梁、长大隧道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业务。  持有乙级资格证书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一般二级公路及以下各等级公路和独立大桥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业务。第四条 《公路工程造价资格证书》由交通部统一印制。第二章 管理第五条 交通部公路管理司主管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的资格认证管理工作,设立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和管理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工作。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为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的日常办事机构。第六条 公路工程造价文件须有持证人员的签名,并注明资格证书编号才能生效。否则,审核部门不予受理。第七条 资格证书每二年复查检验一次,未经复查检验的资格证书为无效证书。第三章 考试及申请条件第八条 凡申请资格证书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均应参照资格考试。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在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指导下进行,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制度,每年举行二次。第九条 凡具有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连续3年以上的现职在岗人员均可申请参加乙级资格证书的资格考试。第十条 凡具有工程师(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连续5年以上的现职在岗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甲级资格证书的资格考试。第十一条 凡参加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者,由所在单位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额站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见附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第十二条 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者,经资格认证管理部门评审通过,核发资格证书。第十三条 根据目前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的状况,在本办法发布施行之后将进行一次考核资格认证工作。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连续八年以上(含8年),有显著业绩;  二、具有工程师(经济师)职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连续十年以上(含10年),有显著业绩。  符合免试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报告(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及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额站初审和推荐,报部公路工程定额站,经全国公路工作造价人员资格认证领导小组评审通过,核发资格证书。第四章 罚则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降级、直至吊销资格证书。  一、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  二、持有乙级资格证书,越级从事应由甲级资格证书范围内业务的;  三、在公路工程造价编制或审查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  四、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复查检验的;  五、涂改资格证书,允许他人借用或冒别人名义执行业务的;  六、违背职业道德,有意识作弊、弄虚作假的;  七、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第五章 附则第十五条 资格证书是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的资格证明,不能视同于技术职称或职务证明。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公路管理司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中资格认证工作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持证上岗”制度从1996年7月1日起施行。  附:公路工程造价资格证书申请报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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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海

可以,挂靠到私人的小工程公司,每个月能有一两千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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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九柠七

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证书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种类。一般由交通部发布甲级考试考务工作通知,乙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由各省确定并报部备案。其中甲级证书比乙级证书高级且适用全国,乙级一般由各省自主考试,适用范围由各省通知确定。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是全国范围内通用的公路造价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挂靠的企业主要是公路施工企业和公路造价、招标咨询企业,但是由于很多部门在做公路造价时也认可建设部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所以公路甲级造价师的作用目前就显得不是很重要。价格不是很高,一般挂靠费用在一年1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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