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兼职处分

灭罪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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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水千山难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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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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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越窄

当然不可以呀!晕,去医学敎育网的论坛上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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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的温柔

挂证是普遍现象,药检局不会那么较真除非药店出现了严重的质量事故一般药店都是自己的买卖,没有那么白痴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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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怀瑾

吊销的可能性不大,除非你挂靠的单位出现了严重的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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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谓的神

貌似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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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自我

原则上是不允许的,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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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太清晰

执业药师考试违纪行为有以下三种情况:(1)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3)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主要是属于那种违纪行为,如果是第三种,那就是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当然也不能参加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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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进云里

为解决基层执法难题,针对执业药师在职不在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挂靠行为等监管难题,《制度规定》规定了多条措施。比如,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注册者,必须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配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二十八条规定,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执业药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制度规定》明确了对执业药师及执业单位违规行为的惩处措施,使基层监管有法可依。对有不良信息记录的执业药师申报注册时,在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将不予批准注册。通过建立执业药师诚信记录以及执业药师大数据管理,加大执业药师“挂证”打击力度,建立“挂证”治理常态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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