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一级造价师教材

廿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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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其中,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水利部负责。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考试题型各科目考试试题类型、时间安排说明:客观题指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等题型,主观题指问答题、计算题等题型。考试时间安排一级造价工程师年度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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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第三条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负责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各地区造价管理协会或归口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管理机构)应在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本地区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负责本行业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行业自律工作受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资格证明,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由中价协负责监制和管理。 第二章造价员资格考试 第五条造价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通用专业和考试科目,各管理机构和专委会负责组织命题和考试。 * 通用专业和考试科目 * 通用专业: * 土建工程; * 安装工程。 * 通用考试科目: *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 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可任选一门)。 其他专业和考试科目由各管理机构、专委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需要设置,并报中价协备案。 第七条中价协负责组织编写《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和《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教材,并对各管理机构、专委会的考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各管理机构、专委会应按考试大纲要求编制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其他专业科目考试教材,并负责组织命题、考试、阅卷、确定考试合格标准、颁发资格证书、制作专用章等工作。 第八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 第九条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向管理机构或专委会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第三章 造价员管理 第十条造价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加盖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 第十一条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管理机构、专委会颁发由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证书编号规则及专用章样式由中价协统一规定。 第十二条各管理机构和各专委会应建立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并向社会公众开放查询造价员资格、信用记录等信息。 第十三条造价员跨地区或行业变动工作,并继续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应持调出手续、《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到调入所在地管理机构或专委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换发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第十四条造价员可以从事与本人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建设工程造价工作。 第十五条造价员不得同时受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 第四章 继续教育 第十六条继续教育是指提高业务素质,更新知识,学习新技能,掌握新方法所进行的业务培训、专业教育等。 第十七条各管理机构和各专委会负责本地区或本行业的继续教育教材的编制及组织培训工作。 第十八条造价员每三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委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第五章 资格证书管理 第十九条《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三年验证一次,由各管理机构和各专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十条《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内容为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等。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 无工作业绩的; * 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 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四)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五)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六)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执业的。 第六章自律规定 第二十二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第二十三条应遵守工程造价行业的技术规范和规程,保证工程造价业务文件的质量。 第二十四条应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五条不准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执业。 第二十六条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时,应当主动回避。 第二十七条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计价行为,有权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各管理机构和各专委会应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区、本行业的实施细则,报中价协备案。 第三十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关问题,请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中价协,本办法由中价协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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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有哪些?2019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分四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四选一即可):土建、安装、交通运输、水利【注:今年只考土建、安装】2019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分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检测是否熟悉工程建设法规、理解工程项目管理内容及方法;内容多,知识广、信息量大《建设工程计价》:主要包含建设项目总投资,有财务评价、定额便知等;公式众多,考试难度适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各章节内容相互独立,知识点分散。安装需要形式完整的系统框架,了解一定电器管道知识《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综合运用另外三科知识,分析解决造价能力,主要模拟工程,给出造价管理业务背景材料基础上,提出若干相对独立或关联的问题;综合性强、计算量大、题型想对固定。2019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2019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确定为10月26、27日,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各地官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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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流露

广东工程造价管理(专科)计划  专业代码:E119000  专业名称:工程造价管理(专科)#  主考学校:天津理工学院  开考方式:系统委托  报考范围:部分市建委系统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3 必考 笔试  002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 必考 笔试  003 8559 经济应用数学5 必考 笔试  004 8571 施工企业会计4 必考 笔试  005 8599 应用统计学3 必考 笔试  006 8540 工程建设定额4 必考 笔试  007 8589 微观经济学3 必考 笔试  008 8541 工程经济学4 必考 笔试  009 8562 合同法与工程合同管理4 必考 笔试  010 8570 施工企业财务管理4 必考 笔试  011 8546 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6 必考 笔试  012 8543 工程项目管理4 必考 笔试  013 8539 工程计量7 必考 笔试  014 8519 工程造价实用软件3 必考 笔试  015 8586 土建工程技术6 必考 笔试  016 8498 安装工程技术与计量6 必考 笔试  017 8544 工程造价案例6 必考 笔试  018 8545 工程造价管理实务18 必考 实践考核  毕业要求:不少于18门且不低于92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8门92学分;选考课0门0学分;加考课0门0学分。  说明:本专业不接受新生报考。  广东自学考试办公室  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程造价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考试[1996]9号)和全国考办“对天津市申请开考工程造价管理(独立本科段)等专业的复函”(考委办函[2005]131号)文件的规定,决定自2006年1月起在我市开考该专业。遴选天津大学、天津城市建设学院为主考院校,专业代码分别为562、670。望各有关部门做好专业开考的准备。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程造价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程造价管理专业是为了适应我国工程造价领域持续快速发展对工程造价管理人才的迫切需要以及从业人员急需继续教育的现实而设立的。本专业结合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进行课程设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着重考核应考者对工程造价相关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计算。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课程合格证书,同时取得该课程学分。凡取得本专业计划所规定的十一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并通过毕业设计,累计达69学分,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经核验专科毕业证书及加考课程合格成绩后,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院校副署盖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程造价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校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面向21世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工程造价专门人才。本专业要求自学者在工程造价专业专科毕业的基础上,通过本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 ,具备一定的外语能力,了解国内外本专业相关理论和技术的最新发展,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  四、考试课程及学分  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少于十一门,学分总数累计不少于69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别 考试方式 可顶替的原计划课程(学分)  1 0553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2 0003 高等数学(二) 9 必考 笔试  3 0049 俄语(二) 14 任选一门 笔试  0244 日语(二) 14 笔试  0359 英语(二) 14 笔试  4 0103 管理信息系统 4 必考 笔试  5 0958 城市规划原理 6 必考 笔试  6 0959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 5 必考 笔试  7 0960 工程项目管理 5 必考 笔试 工程项目的组织与管理(6)  8 0961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5 必考 笔试  9 0962 建设监理导论 5 必考 笔试  10 0963 建设工程合同 6 必考 笔试 FIDIC施工合同条件(6)  11 4735 综合课程设计 8 必考 实践  12 4736 工程造价管理毕业设计 0 通过 实践  总学分 69  说明:工程造价专业专科毕业生及已取得全国造价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非工程造价专业专科毕业生可以直接报考本专业。  其他非工程造价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工程造价综合课程”。  五、毕业设计与要求  考生在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进行毕业设计。设计题目由主考院校确定,毕业设计应在导师指导下,由考生独立完成。经审核答辩后,采用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评定成绩。毕业设计答辩合格方能获得毕业证书。  六、主要课程使用考试大纲和教材  毛泽东思想概论  《毛泽东思想概论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毛泽东思想概论》罗正楷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高等数学(二)  《高等数学(二)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高等数学(二)》(第一分册)姚慕生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高等数学(二)》(第二分册)唐国兴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英语(二)  《英语(二)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大学英语自学教程》(上、下册)高远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信息系统自学考试大纲》 全国考委制定  《管理信息系统》 黄梯云主编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城市规划原理  《城市规划原理自学考试大纲》 天津考委制定  《城市规划原理》 李德华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1年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自学考试大纲》 天津考委制定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 李希伦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3年版  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自学考试大纲》 天津考委制定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注册咨询师考试教材编写委员会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3年版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自学考试大纲》 天津考委制定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教材编写委员会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3年版  9建设监理导论  《建设监理导论自学考试大纲》 天津考委制定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编写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3年版  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自学考试大纲》 天津考委制定  《FIDIC新红皮书精要解读》 张明峰主编 航空工业出版社 2002年版  综合课程设计  《综合课程设计自学考试大纲》 天津考委制定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中国城市出版社 2003年版  工程造价综合课程  《工程造价综合课程自学考试大纲》  《财务管理学》王庆成主编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9年版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尹贻林主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3年版  《技术经济学概论》吴添祖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8年版  七、关于新设课程的说明:  城市规划原理  本课程是工程造价管理专业的一门学科基础课。本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熟悉城市规划原理、规划设计的原则和方法、规划设计的技术经济问题等,为进一步学习工程造价专业课程打下宽泛的理论基础。本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是使学生掌握城市用地、城市的组成及其用地规划、居住区规划,熟悉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与方法、城市规划中的工程规划、城市规划的实施,了解城市的性质与城市人口、城市总体布局。使学生对我国城市规划工作中存在的诸多实际问题有概括的了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  该课程是工程造价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课。它是一门理论联系实际,应用性较强的课程。要求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系统掌握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使用,并能进行实务操作。本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是使学生掌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学会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熟悉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掌握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市政工程等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工程项目管理  该课程是工程造价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本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了解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方法,并能进行实际应用。本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是使学生了解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概念、基本特征,熟悉项目管理组织、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范围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招投标管理、风险管理,掌握工程项目的费用、进度、质量与合同管理。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本课程是工程造价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本课程的目的在于通过理论教学及相关的实践环节,使学生掌握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应用。本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是使学生了解与项目决策及分析评价有关的基本概念,熟悉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的基本要求及主要内容,掌握项目决策与分析评价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  建设监理导论  本课程是工程造价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使学生掌握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理论。本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是使学生了解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熟悉建设监理相关法规制度及国外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情况,掌握建设工程目标、风险管理、监理组织、监理规划及建设工程等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  本课程是工程造价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课。本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学习国际工程标准合同的有关内容及其管理方法。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FIDIC(1999版)系列合同条件,熟悉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相关内容,掌握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计量与计价,变更与调整以及合同的价格的结算等。  综合课程设计  综合课程设计是工程造价专业的一门综合课程。该课程设置的目的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将所学知识与实际相结合的机会,通过这种综合运用使相关知识融会贯通,从而为将来从事具体工作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通过该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对以实际工程为背景的案例有综合性了解。掌握建设项目财务评价、建设工程定额与概预算、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等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法,并在第二部分实务中能独立完成各部分的大作业。  附件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程造价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2006年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一月份考试安排:  1月7日上午 1月7日下午 1月8日上午 1月8日下午  0359英语(二) 0003高等数学(二) 0553毛泽东思想概论 0103管理信息系统  1月14日上午 1月14日下午 1月15日上午 1月15日下午  0961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0960工程项目管理 0049俄语(二)  四月份考试安排:  4月22日上午 4月22日下午 4月23日上午 4月23日下午  0553毛泽东思想概论  &1015工程造价综合课程 0958城市规划原理 0359英语(二) 0003高等数学(二)  0103管理信息系统  七月份考试安排:  7月1日上午 7月1日下午 7月2日上午 7月2日下午  0963建设工程合同 095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 0244日语(二)  7月8日上午 7月8日下午 7月9日上午 7月9日下午  0553毛泽东思想概论 0359英语(二) 0003高等数学(二)  十月份考试安排:  10月28日上午 10月28日下午 10月29日上午 10月29日下午  0359英语(二) 0003高等数学(二)  0962建设监理导论 0553毛泽东思想概论 0103管理信息系统  注:带“&”符号的课程为专接本加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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