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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击的学渣
你的理解没有理顺,记住一点,起扣点是当预付款M占未完工程总额等于未完工程主材、构件比重时,开始起扣,即已付的材料款(预付款主要作用为材料、机械)在未完工程作为材料款;M(P-T)=N推导出:T=P-MN直接看原公式比较难理解
以后感情都干净
2945.74746873.4106=0.4285%981.19158×0.4285=420.4405元(本次应扣)2985.25-420.4405=2564.8095元(本次应付)
三时已晚
(1)预付款是为施工单位准备材料而预先支付的款项,可以直接理解为建设单位“预先支付给施工单位的材料费”。即:预付款M=预付材料费(2)关于MN的解释:预付材料费M ÷ 材料费占总造价的比重N = 预付材料部分所占的工程造价=预付款M所占的工程造价= 没有完成工程的总价值重点:预付款是从没有完成部分的工程总价中扣除的!即:未完成的工程的总价值=起扣点的开始,以后每期付工程款时,按材料费所占的比重扣回预付款,即后期支付工程款时,基本不支付材料费的那部分了。(3)这是个“起扣点”的问题,而你理解为预付款如何计算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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