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期能否聘用执业医师

从深情到敷衍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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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场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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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乡镇医院没有要求,相应学历毕业,在医院实习期满就行。关键得有医院的聘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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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羡慕你爱她大如天

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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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眼瞎

区别如下:见习一般时间教短,基本都是在上学期间为了配合理论学习而到临床去观摩的,基本不会有操作机会实习时间教长,基本都是在学习的最后一年或者一年半或者两年半(根据上学的年数来定)来实习。就是在医院能看到的那些小医生,有操作机会,但要在上级老师的指导下,又叫毕业实习。医学生只有在国家规定的实习时间结束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才能应聘上岗执业。执业医师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中医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其中,民族医又含蒙医、藏医、维医、傣医、朝医、壮医。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执业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医师工作。扩展资料:执业医师资格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发放的,是我国从业医师必须拥有的证书,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证书永久有效。执业医师(英文:Practicing physician)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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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知我的挽留打动不了你

1、见习一般时间较短。基本都是在上学期间为了配合理论学习而到临床去观摩的,基本不会有操作机会2、实习时间较长。基本都是在学习的最后一年或者一年半或者两年半(根据上学的年数来定)来实习,就是你们在医院能看到的那些小医生,有操作机会,但要在上级老师的指导下,又叫毕业实习。3、医学生只有在国家规定的实习时间结束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才能应聘上岗执业。扩展资料医生职业道德(一)作为医生,应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接受患者红包、宴请,不向患者或家属借钱、借物。(五)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六)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相互学习,团结协作。(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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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是好人成全两贱人

试用期,顾名思义就是劳动关系的试验阶段,但绝非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单方“试用”。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相互约定的考察期。在这段期间内,用人单位考察员工的工作能力,员工也考察用人单位的情况,是双方互相试用的过程。 试用期作为劳动关系的特殊阶段,也是劳动纠纷的高发区。《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来说就是,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至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有理由退工。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方可单方承担的是完全的举证责任。 无理由走。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供任何理由。 试用期合同无效。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3、最低工资及劳动时间如何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指出,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除去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所得工资,在夜班、高温、井下、有毒等特殊条件下享受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享受的福利待遇(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外,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于违反规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按所欠工资的1~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劳动法》还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要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是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超过36小时”。也就是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另外,如果劳动者同意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向其支付不代于工资150%的劳动报酬(休息日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劳动报酬,法定休假日则须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劳动报酬)。对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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