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造价师纸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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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边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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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目前有的省份并没用使用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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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女孩有什么不好

1. 自2021年2月1日起,试点地区启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制定。同时,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行政许可专用章”,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章,作为电子证书有效签章。2. 电子证书与纸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试点期间,试点地区纸质证书仍继续发放。《通知》要求开展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1. 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自2021年7月1日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其注册专业失效。2.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3. 准予延续注册的注册专业,其注册专业有效期从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起计算。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距65周岁不满3年的,有效期截至65周岁当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决定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及延续注册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范围在北京、上海、浙江、海南等4个地区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启动其他地区试点工作。二、试点内容(一)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1. 自2021年2月1日起,试点地区启用电子证书(具体示例及说明见附件1),电子证书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制定(具体式样见附件2)。同时,启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行政许可专用章”,代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章,作为电子证书有效签章。2. 电子证书与纸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试点期间,试点地区纸质证书仍继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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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别闹娶我可好姑娘不闹嫁我可好

10月23-29日。由于二级造价工程师由各省自行组织考试,所以报名时间也各不相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拟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的考试大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审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并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对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注意事项: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以免修《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只能参加《建筑工程计量与估价实务》的考试。1、获得国家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2、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乙级人员资格证书。3、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生,经专业教育考核(认证)合格的,申请部分学科免修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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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我没有装萌比的勇气

部分地区有。1、河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青海、新疆15个省(区、市),启用电子证书,并开展延续注册工作。2、自2021年8月1日起,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3、自2022年1月1日起,上述省(区、市)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1.自2021年2月1日起,试点地区启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制定。同时,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行政许可专用章”,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章,作为电子证书有效签章。2.电子证书与纸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试点期间,试点地区纸质证书仍继续发放。以上参考来源:一级建造师-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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