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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烟爱上黑夜
造价师是合格制,只要4科均合格就行了,考100分和60分是一样的,要符合条件了才能报名,否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成绩实行2年滚动制,考过的科目第二年不能再报考,只要2年4科都合格就行。
一眼心动
造价师,全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套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造价师资格证根椐人事部、建设部96年下发的《关于建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建设部75号令《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是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核、审查、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备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决)算、标底价、投标投价的编审;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审;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它事项。执业方向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及工程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或审核。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和后评价、设计方案技术经济论证和优化、施工方案优选和技术经济评价。3、工程造价的监控。4、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5、工程变更及合同价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6、工程造价依据的编制和审查。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区别介绍造价师与造价员的区别1.级别差异。造价师代表更高一级的资质2.工作权限差异。造价员只能编制不能审核,也就说没有审核的权利,而造价师可以3.资质使用范围差异。造价师资质全国范围内通用,而造价员受区域限制。造价工程师与造价员的相同点1.同一行业内的从业资质2.工作内容都是预结算编制、审核工作 履行义务1、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和规定。2、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对经办的工程造价文件质量负有经济的和法律的责任。3、及时掌握国内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发展应用,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制定、修订工程定额提供依据。4、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5、不得参与与经办工程有关的其他单位有关本项工程的经营活动。6、严格保守执业中得知的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 (一)凡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年。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合格标准造价工程师的合格标准,由各省市的人事考试中心根据需要来确定并公布。各地区的合格分数线可以不一样;同一地区,不同年份,合格分数线也可以不一样 一般而言,各省市的合格分数线都不会高于满分的60%总结:答案是肯定得,因为造价师是合格制,只要4科均合格就行了,考100分和60分是一样的,要符合条件了才能报名,否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成绩实行2年滚动制,考过的科目第二年不能再报考,只要2年4科都合格就行。
苦辞客
造价工程师现场审核需要报考者需将报名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带到指定的审核地点,由人考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现场确定报考资格。造价工程师考试资格审核一般分三种情况:现场审核、网上审核、考后审核。 (1)现场审核:这是最常见的审核方式,网报成功后,报考者需将报名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带到指定的审核地点,由人考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现场确定报考资格 (2)网上审核:随着网络信息档案的建立,通过确定的身份证明就能在网上直接查到相关学历、资格情况,所以有部分省份已经开始尝试直接网上审核。只需在人考中心报名时填写正确的信息,在数天之内再次登录,即可确认自己是否通过审核 (3)考后审核:个别地区采用报名后不审核,直接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再进行现场审核。所需提交的资料与考前审核相同,只是时间放在了考试之后。二、新考生需审查,老考生无需审查(1)新考生需要准备的东西: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老考生需要准备的东西:老考生只需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像从前
这是武汉2012年造价师考试的相关规定,其实其他省市也都差不多,供您参考!(一)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 位证、资格证、聘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1、省直报考全科人员,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7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盖章),并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2、市州以下报考全科人员,经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报考全科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提交报考信息。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信息审核确认标记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市州以下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三)免二科人员符合免二科的新老报考人员,均须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聘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1、省直报考人员,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省职改办资格审查(盖章),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在网上做信息审核确认标记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2、市州以下报考人员,经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现场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确认和缴费。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 )查询。四、考务日程安排(一)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9:00—6月18日16:00。(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1、省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6月4日9:00—6月19日16:00(双休日除外)。2、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并予以公布。(三)缴费确认时间1、省直网上缴费确认时间为2012年6月4日9:00—6月20日16:00。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缴费确认时间,并予以公布。(四)准考证网上下载时间2012年10月15日—10月19日。(五)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0日上午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下午 14:00~17:00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2012年10月21日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下午 14:00~18:00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各地于2012年7月5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五、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六、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试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类别 级别 专业 科目23.造价工程师4.考全科 01.土建 1.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3.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02.安装 1.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3.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2.免二科 01.造价 1.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自欺欺人者
回答一、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考四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3.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5.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6.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7.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一级造价工程师免考条件:免二科(基础科目)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一、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考四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3.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5.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6.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7.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一级造价工程师免考条件:免二科(基础科目)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2、已取得水运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3、已取得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更多1条
迷九
考上了造价师证但是不符合条件,可以暂缓注册,但初始注册有效期为4年。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造价工程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套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 第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第七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三)无本办法第十二条不予注册的情形。 第八条 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变更、延续注册,逐步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 第九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五)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七)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第十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 (五)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第十一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 (三)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五)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四)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五)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六)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七)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八)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九)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者,在具备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准予注册的,由注册机关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凭证,应当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由注册机关统一印制。 注册造价工程师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程序申请补发。 执业 第十五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核,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二)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 (三)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保险理赔的核查; (四)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第十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 (二)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三)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四)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五)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六)参加继续教育。 第十七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 (三)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 (四) 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 (五)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六)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第十八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章。 第十九条 修改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进行;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修改的,应当由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修改,并签字盖章;修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对修改部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 (二)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四)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五)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 (六)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 (七)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八)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九)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因特殊原因需要暂停执业的,应当到注册初审机关办理暂停执业手续,并交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二十二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期内应当达到注册机关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组织。
君心我心
有关部门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的继续教育。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应按照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组织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报考造价工程师推荐选择优路教育,优路教育建设完善的人才培养基地,值得信赖。【点击在线咨询问题】继续教育必修课以中价协确定的学习内容和编制的培训教材为主,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可适当补充学习内容;选修课学习内容及培训教材由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自行确定,并提前报送中价协备案。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的形式有:(一)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集中面授培训;(二)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培训班、研讨会;(三)中价协认可的其他形式。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造价工程师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优路教育。较为完善的人才培训体系的建立,为优路教育提供了前行的驱动力,据优路教育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优路教育通过培养创新型管理人才和教研人才,对各层级员工根据岗位特点进行系统性培训,从而提升优路教育输出职业教育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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