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久欢歌
第六条 建设工程计价是指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主要包括:(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二)约定和调整合同价款;(三)实施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四)办理工程索赔与变更签证、工程结算和决算;(五)处理建设工程造价争议和进行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六)与建设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有关的其他活动。第七条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所使用的各类规范、标准、定额、造价信息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等。第八条 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费用定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和改革、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预算定额(计价表)、劳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工期定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九条 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应当参照投资估算指标等相关计价依据并参考建设期价格、利率、汇率变化等,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并按照规定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当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应当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根据概算指标、概算定额等相关计价依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并按照规定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三)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应当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应当在设计概算范围内,根据经审定的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工程定额、计价规范等相关的计价依据,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确定;(四)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或者标底应当根据经审定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定额、计价规范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等相关计价依据,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具备自行组织招标条件的建设单位也可以自行编制确定;(五)投标报价应当依据施工图、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定额或者相关定额,并考虑市场环境、生产要素价格等变化,由投标企业自主编制确定且不得低于企业成本;(六)工程结算应当依据建设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等发包人、承包人认可的有效文件,由承包人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经发包人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后确定;(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财务决算的规定编制。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企业自主报价和市场竞争形成。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也可以采用工程定额方式计价。第十一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应当编制招标控制价。经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概算是该建设项目投资和造价控制的最高限额,未经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或者突破。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除按照本章有关规定办理外,其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决算,还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和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对下列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事项作出具体约定:(一)计价依据和计价方式;(二)合同价格类型及合同总价,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各项目单价;(三)采用工程预付款方式时的预付款数额,预付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四)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数额及时间;(五)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六)索赔和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七)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价款的确定和抵扣方式;(八)合同风险的范围、幅度和承担方式及风险超出约定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九)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时间,结算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十)工程质量不合格违约责任、工程质量奖励办法及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数额、预留和返还的方式、时间;(十一)施工工期拖延违约责任和工期提前竣工奖励办法;(十二)工程造价争议调解、处理的方式;(十三)工程造价其他约定事项和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专项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第十四条 发包人或者承包人应当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工期、工程质量等实质性内容发生变更的,发包人或者承包人应当将变更的内容按照前款规定报送备案。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建设工程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的约定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一致;不一致的,不作为工程结算和审核的依据。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变更或者另行签订的其他协议与经过备案的施工合同在实质性内容上不一致的,以经过备案的合同作为工程结算和审核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结算审核。第十六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分别完成项目工程结算编制和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合同未约定期限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或者按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工程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工程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情和以初
案例科目的考试主要是通过主观题的形式对管理、计量、计价这三个科目的综合考查,而造价案例教材又只包含了六章的案例题讲解。但案例科目又是造价工程师考试的重中之重,可以说,案例过了,造价考试基本上就通关了一半以上。
别再扰
为了帮助大家有效备考,给大家整理了一级造价工程师各科目的重点内容及学习方法,快一起来看一看吧。造价管理系统的介绍什么是工程造价以及工程造价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与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工程造价管理基本制度和内容,与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经济、工程项目投融资,以及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的管理。备考建议:从各章分值比重及内容难易程度上来看,建议大家注重对前四章知识点的学习把握。前四章考核知识点明确、简单,很多知识理解后必定能顺利拿分。而后两章除小部分知识点固定考核外,有许多琐碎的知识,学习时记忆量大,性价比较低。工程计价全面介绍一个工程项在全过程管理的每个阶段涉及的造价形式怎么样以及如何进行计价,为完成造价管理提供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主要内容:工程造价构成、基本计价依据,以及运用这些知识系统地进行建设工程计价的能力,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在内的造价预测,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为核心的合同价款管理,竣工决算的编制。备考建议:从历年考试分值分布情况来看,第二章、第四章和第五章考试分值所占比重最大,是最重要的三章内容,第一章和第三章考试分值相当,重要性次之,第六章考试分值最少,是六章内容当中最不重要的一章。希望考生能根据六章内容的重要性以及在考试当中所占的分值比例来进行复习时间的合理分配,所占分值高的章节在复习过程上要有充裕的时间保证,分值较低的章节复习时间就可以缩减。技术与计量全面的介绍一个工程项目的结构形式及计量规则,为完成造价管理提供计量规则及工程量。土建:从各章分值比重及内容难易程度上来看,建议大家注重对前三章以及第五章知识点的学习把握。前三章考核知识点明确,有些知识点需理解透彻才能顺利拿分。第五章与实际工作结合紧密,且是学习案例的基础,故要重视学习。而第四章难度较高,需熟悉土建及市政施工技术的基础知识,性价比较低,建议大家抓住重点,拿一半分数即可。安装:从历年的考试情况上来看,第一章到第四章考点分布较多、分值较高的知识点有:①工程材料;②切割与焊接;③防腐和绝热工程;④管道和设备的压力试验;⑤曾道及通风工程;⑥机械设备安装;⑦消防工程安装;⑧电气照明及设备安装。这八项内容在历年的考试中所占比例都很大,其所占分值占基础知识部分85%左右。所以很明显这几项内容需要重点复习并掌握。对于第五、六章,根据自己从事专业或擅长情况,以其中一章为主,另一章为辅,为辅的一章可只学习授课提及的知识点即可。考试时,后两章内容各自有4—5分是极简单题目,能轻易拿分。案例分析此科目是对以上三科内容的实战检测,是对基础知识的综合应用与提高。主要是对计价与管理两门课程的综合,对于计量部分只在第三章中涉及,关联程度相对不高。主要内容:综合运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等科目的知识,以及分析和解决建设工程造价实际问题的职业能力。备考建议:从历年的考试情况上来看,一章一题,题型稳定。由于这门考试综合性强,每题分值都很高(20分),所以重要性都很高。基于案例六道题目题型稳定的特点,给我们的复习备考提供了一个思路:分章节、分模块复习,逐个突破。造价考试是有一定难度的,所以考生赶紧从现在起赶紧制定一份适合自己的造价学习计划,然后严格按照计划开始执行吧,加油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