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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衷不再
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8月到河南省税务局工作,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2000年10月任河南省新乡市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02年4月任河南省新乡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4年4月任河南省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处长;2009年4月至2011年9任河南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2011年9任河南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9月22日决定,杨贵荣为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职务。
窥窗云
张志明(党委书记、局长)主持济南市地税系统全面工作。罗 蓉(副巡视员)分管税收管理一处、税收管理三处。张吉茂(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分管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巡视检查工作。王建刚(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稽查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王利民(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管理处、国际税收研究会日常工作、印刷所。王先进(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收入规划核算处、直属征收局、纳税服务中心。刘庆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委、监察室、基层工作处、巡视检查工作。孔 静(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处、国际税务处。郭志东(副巡视员)分管税收管理二处、税源管理处。徐文科(副巡视员)分管信息中心、综合治税办公室。董仲义(总经济师)协助刘庆才同志做好行风评议工作和税检共建工作。张 强(总会计师)协助王利民同志抓好财务管理工作。
忘了回家
法律分析: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职务有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审计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