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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与我同在不论孤岛荒海
这不是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不知楼主对这个问题的出处来自何部门?税局实际征收的营业税及附加采用的就是3%*(1+7%+3%)=3.3%,而3.413%是造价预算中的定额计算方法,这个同3.3%造成的差额,与国家没关系,仅对建筑和建设甲乙双方带来经济上的影响.单从这点上看,好像建筑方是有利的,但实际操作上,还存在其他方面的不公正,比如对异地施工企业,税收上要求附征工程总价的1%左右个人所得税,但这个税点,一般建设方是不予考虑的.
沫如曼夜
回答亲,您好,请稍等,您的问题我们已经看到,正在快马加鞭的给您整理资料,马上就为小主送对于应缴增值税及附加的计算,一般而言,是将本月的销售商品或者劳务而产生的销项税额总额,减去购进商品或者劳务的进项税额总额,就是应该缴纳的增值税纳税额。(1)销项税额—进行税额=应缴纳增值税额(2)应缴纳增值税额X0.07(城建税)应缴纳增值税额X0.03(教育附加费)应缴纳增值税额X0.02(地方教育附加费)应缴纳增值税额X0.01(河道管理费)以上的附加费的费率是上海市的规定比率,其他省市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原理是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亲还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嘛[开心]很荣幸为您解答哦。[握手]亲,您对我的服务满意吗 如果满意给个5星赞 谢谢您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更多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