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国家规定,没有原因,需要注销的话请按照国家规定来办理手续。拓展资料:第二十七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失效:(一)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未被其他单位聘用的;(二)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三)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四)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注册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一)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发生的;(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四)受到刑事处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