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执业药师处方权范围

掌心里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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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愿改只是为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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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执业药师只有处方审核权。执业药师主要负责监察医师所开处方是否存在药物相互作用,同时为病人建议最适合的药物剂型、剂量,并指导用药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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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梦亡心亡青春

回答《处方管理办法》中有关处方权获得的规定,这两条内容可以为我们解惑:第八条第二款: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第九条: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可以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这里提到的“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包括个体诊所。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执业助理医师不得申请个体行医、设置个体诊所。总结起来就是两点:1、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没有处方权,更别提开个体诊所了。2、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一样,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皆有一定处方权。 如果你是一名执业助理医师,请记住暂时还不能申请个体行医、设置个体诊所的;医友也不用感慨“不公平”,在村卫生室和卫生院执业助理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均有处方权。更多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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