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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别人卑微了自己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1、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2、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5、获博士学位;6、获大专层次专业证书,从事专业工作满七年。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未参加过初级经济师考试,未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不可以直接报考中级经济师。扩展资料:1、考试科目两门课程:《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其中《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2、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考试目的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建设项目的经济分析与评价、装配式建筑概述、建设项目BIM技术应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的构成与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计价方法、工程网络计划技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建设工程监理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是否具有从事建筑经济专业实务工作的能力。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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