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师考试章程

噬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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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我多久终究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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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营养师类型,我按名称进行排序,分了六种。分别是临床营养师、注册营养师、注册营养技师,同时根据各类公共营养师的特征分为公共营养师2016、公共营养师2017、公共营养师2020。目前能考的只有五种,而公共营养师证书2016,也就是我之前考过(下面详细介绍时,会放我之前的证书),目前已被取消。二、各类营养师证书详细解读下面我将对每种营养师的详细内容,如发证机关、报名方式、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等进行介绍:1.临床营养师临床营养师是国家为了培养专业的营养师,创实行了临床营养师考试。发证机关:卫健委、中国医师协会临床营养师是由中国医师协会负责,而中国医师协会是由卫健委进行业务指导的国家一级协会。按照《医师法》成立的全国性医师行业组织;2009年起,在卫生部的委托下,承担临床营养学科试点工作。报考条件:临床营养师需要是专业的医学营养专业背景,并且要经过中国医师协会的网络教学、面授及医院实习三个阶段,才能参加“临床营养师考试”。也就是说临床营养师一般是在大型的医院就职,属于医疗系统的证书,临床营养师主要负责患者的营养支持。因此该证书要求比较严苛,对于我们一般的非专业人员来讲,是没办法报考的。2. 注册营养师注册营养师考试起始于2017年4月,也就是公共营养师取消之后,中国营养学会重新组织的营养类评价考试,营养学界权威认可的行业证书。这个证书也是营养学会及社会企业普遍认可的营养师证书。发证机关:中国营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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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离开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中国医师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ese Medical Doctor Association,缩写为CMDA。第二条 中国医师协会是以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及相关专业人员、团体和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注册的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 本会宗旨:发挥行业服务、协调、自律、维权、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医师队伍管理;维护医师合法权益;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团结和组织全国医师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弘扬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职业道德;提高医师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我国人民的健康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第四条 中国医师协会对地方医师协会实行业务指导。第五条 本会依法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卫生部和民政部的领导、监督与管理。第六条 本会会址设在北京市。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团结和组织广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医。通过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向政府提供反馈意见。二、 尊重和保护医师合法的处方、诊断和治疗权利,保障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其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三、 履行行业协会职责,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制定医师执业标准和行业管理规定,规范医师执业行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医师培训、考核、考试体系;审查、认证医师执业资格;监督检查医师执业情况;推进我国专科医师培养和准入制度的建立。四、 开展对医师的终身医学教育。五、关心、帮助乡村医师和社区医师,开展农村·社区医疗扶持工作,促进其预防、医疗及健康管理等医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六、积极开展医学科普宣传教育,推广医学科普知识,反对和批判封建迷信、伪科学。七、积极为会员服务,兴办相关咨询服务机构。介绍推广医、药新技术、新成果,创办杂志报刊,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提高和普及。八、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医学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医师行业管理经验和医疗服务经验。九、表彰奖励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以及优秀的协会工作人员。对违反医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的会员以及协会工作人员予以惩戒。十、针对医师队伍的发展现状和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为政府制订医师队伍管理和医疗卫生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提供科学依据。十一、 搭建医师与政府、人民群众、新闻媒体沟通的平台,促进医师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和联系,努力营造构建和谐有序的医疗环境和医疗秩序,为人民健康提供服务保障。十二、承办国家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以及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宜。第三章 会员第八条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单位会员、荣誉会员。第九条 会员资格:一、拥护本会章程;二、自愿申请加入本会并履行会员义务 ;三、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服务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的医师,均应成为本会会员;其他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及医学协会、学会工作者,可申请本会个人会员;四、 医疗、预防、保健、科研、医学教育以及地方医师协会等机构和团体可申请本会单位会员或团体会员;五、 为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并支持本会工作的国内外知名医学专家、学者可授予本会荣誉会员。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本会审核批准;三、 颁发会员证。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优先参加本会组织或举办的各种活动;三、 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四、 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五、 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本会章程;二、 执行本会决议;三、 遵守医师的职业道德,遵守本会的行业规范和准则,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会员的声誉;四、 积极参与本会工作和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五、 接受本会的监督和检查;六、 按期交纳会费。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未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十五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三、 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 讨论和决定工作方针和任务;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六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七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延期召开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一、 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负责领导组织本会工作;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会成员;三、 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四、 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 审议、批准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 推选或聘任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八、 审议各机构的工作计划;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理事代表本人履行理事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或其他方式召开。第二十二条 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常务理事代表本人履行常务理事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到一年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或其他方式召开。第二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卫生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的,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的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卫生部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法定代表人是会长,也可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人代表。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二、 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 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和各项管理规定;四、 制定本会发展的长、短期计划,安排年度工作计划;五、根据常务理事提议,授予支持本会工作的国内外非医学界知名人士为本会名誉理事。第二十九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第三十条 本会设专职秘书长一名,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 组织、领导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 建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提交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审定;四、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五、 负责组织制定业务活动计划,内部管理制度;六、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三十一条 根据行业管理需要,本会成立中国医师协会XXX医师分会、中国医师协会XXX专业委员会等二级机构。二级机构的会长(主任委员)原则上不兼任中国医师协会及其他学(协)会二级机构的会长或主任委员职务。第三十二条 二级机构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后报卫生部及民政部批准登记后开展活动。二级机构为非法人代表单位,未经本会法人代表批准和授权,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私刻印章并对外开展有经济合作行为的业务活动等。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三条 经费来源:一、 会费;二、 国内单位和个人捐赠;三、 政府拨款;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服务、咨询的收入;五、 国外企业、团体和个人捐赠;六、 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四条 经费必须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会员中分配。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五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审计、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 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卫生部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六章 会徽第三十八条 采用统一会徽。会徽图案中央是中国医师协会英文ChineseMedical Doctor Association的缩写字母CMDA。上方是蛇杖,下方是药用植物和以人为本的图形。以地球图案为衬底,以墨绿色为基本色。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 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条 修改后的章程,须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分别报卫生部和民政部审核备案。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卫生部审查同意。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卫生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卫生部和民政部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7年4月20日中国医师协会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本会常务理事会。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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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咨询委员会(英文名称:Management Consulting Committee of China Enterprise Confederation ,英文缩写 MCC)是中国企业联合会的专业委员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登记、非营利性的全国性专业社会团体。是由有志于推进中国管理咨询事业健康发展的社会团体、管理咨询机构和个人联合组成。第二条本会是国际管理咨询协会理事会(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Management Consulting Institutes ,英文缩写 ICMCI)中国大陆地区的唯一代表。第三条本会以组织和推动中国管理咨询事业健康发展为宗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从事管理咨询的单位和人员提供服务;建立管理咨询行业自律准则;维护本会和委员的合法权益。第四条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中国企业联合会的指导与监督。第五条本会会址设在北京市。第二章 任 务第六条 依据本会宗旨,紧紧围绕服务、自律、维权方面开展工作。一、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管理咨询业的发展状况,为国家制订与管理咨询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建议,并组织推进贯彻执行;二、根据授权,承担政府部门和中国企业联合会委托的工作;三、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研究国内外管理咨询行业发展动态,发布行业有关信息;四、发展和促进同世界各国及港、澳、台地区有关组织和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引进国际现代管理咨询理论与技术,推进我国管理咨询业与国际管理咨询业同步发展;五、为本会委员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之间搭建服务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提供咨询、培训、信息和评价等智力服务;六、健全行业组织体系,发挥各地方管理咨询行业组织的作用,协助地方管理咨询行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整体优势,建立广泛的合作与服务网络体系;七、组织制订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业标准, 积极引导咨询机构和咨询人员遵纪守法,诚信守约,规范自身行为,维护行业市场秩序,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咨询行业自律体系;八、建立管理咨询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和管理咨询机构资质认证体系,组织开展有关的培训与认证活动;九、组织开展公益性评价活动,宣传、表彰优秀的咨询机构、咨询人员和成功案例与创新成果。总结推广先进的管理咨询经验,推进行业优秀品牌的培育和发展,增强本行业的社会影响力;十、发挥行业组织协调作用,维护本会和委员的合法权益;十一、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倡导承担社会责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环境。第三章 委 员第七条本会委员为单位委员和个人委员。第八条 承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成为本会委员。一、单位委员条件: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从事推进管理咨询业发展的社团组织和全国性企业团体;2、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并遵守本行业道德规范,从事管理咨询服务或从事咨询理论研究的企事业单位;3、关心和支持本会工作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其他法人组织。二、个人委员条件: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管理咨询师或高级管理咨询师证书的人员;2、通过本会职业资格认证,取得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英文名称:Certified Management Consultant,英文缩写CMC)证书的人员;3、在管理咨询理论研究和实践方面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4、关心和支持本会工作的社会知名人士。第九条 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秘书处审核,报主任委员会工作会审议、批准;三、颁发委员证书。第十条 本会委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三、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四、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委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协助本会开展工作;三、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形象;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六、承担本会委托的有关工作;七、按规定缴纳会费。第十二条委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委员证书。委员逾期一年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委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遵守本会章程,视情节轻重,本会可以取消其委员资格。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委员代表大会。委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时,须经主任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中国企业联合会批准同意,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五条委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委员同意后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委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和决定本会的发展规划;二、审议和批准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和会费收支报告;三、选举执行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会委员;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五、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第十六条 本会设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相关专业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和秘书处。第十七条执行委员会由执行委员组成。经协商、推荐后,由委员代表大会通过,每届任期五年。第十八条 执行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执行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贯彻、落实委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批准本会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三、批准本会制定的办法和规定。四、审议、决定本会重大事项和提案;第十九条主任委员会由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1人、执行副主任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组成。经协商、推荐后,由委员代表大会通过,每届任期五年。第二十条 主任委员会在委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代表大会职权,对委员代表大会负责。主任委员会工作会每年召开二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任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贯彻委员代表大会和执行委员会的决议;二、制订本会的发展规划,审议、批准本会重大活动;三、审议本会年度工作计划;四、向执行委员会和委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五、审议、批准增补委员;六、审议、批准专业委员会的设立;七、审议本会制定的办法和规定;八、审议、决定本会其它事项和提案。第二十一条 本会可根据服务、自律、维权等工作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根据业务要求执行相应的职责和议事规则。第二十二条顾问委员会主要由相关机构的领导和国内外资深专家组成。顾问委员会委员应积极参与本会活动,对做好本会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第二十三条 秘书处是本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中国企业联合会咨询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和落实本会开展的活动,为委员提供相关服务;办理发展委员事宜;拟定本会相关办法和规定;收集、处理客户投诉;对委员执行职业道德规范和履行章程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等工作。第二十四条本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的主要职责:主任全面领导本会的工作,常务副主任、执行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副主任委员主要职责:一、具体落实委员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和主任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二、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三、研究国内外管理咨询行业发展动态和现代管理理论与咨询方法;四、积极维护本会的荣誉与合法权益;五、及时反映与本会发展相关的信息,为本会发展献计献策。秘书长为专职,主要职责: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秘书处开展工作;二、组织落实委员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决定与决议;三、组织起草本会文件、管理规定、年度工作报告和会费收支报告;四、组织推荐与审核委员代表资格;五、组织筹备本会的会议和大型活动;六、组织开展有关调研活动,了解行业动态;七、组织协调委员的诉求和建议;八、协助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处理有关事项。第二十五条 本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二、热爱管理咨询行业工作,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五章 经费来源和使用原则第二十六条本会经费来源:一、按规定收取的会费;二、国(境)内外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三、依据本章程的任务范围,开展活动或服务的合理收入;四、其它合法收入。第二十七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挪作他用,不得在委员中分配。第二十八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会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接受有关机构的审计。第二十九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和办公费用,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一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主任委员会工作会审议后报委员代表大会通过。第三十二条在委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于特殊原因必须修改本章程部分条款时,须经主任委员会工作会审议后报中国企业联合会审定通过。第七章 终止和财产处理第三十三条本会需要终止时,由主任委员会提出动议,经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第三十四条本会终止时剩余的资产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委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主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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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想向你靠近

回答现在的营养师证没有说特别受认可的,以前的话可能就是只认公共营养师,但现在因为公共营养师已经被取消了,所以考什么营养师证的都有,认可度也都还可以。之前公共营养师是分一级、二级的,其他的营养师怎么分级的都有,现如今公共营养师依然受大家的认可,但由于现在不能考了,公共营养师也就不是营养师行业必备证书,一般都是要求工作年限比较久的人需要持有公共营养师证,大多数公司对营养师证不会有太苛刻的要求。虽说营养师证在社会上的没有太明确的要求,但不是什么营养师证都能考的。就例如你说的ACI,前段时间不就爆出ACI的营养师证并不正规,ACI属于国际注册营养师,而国际注册营养师不止ACI一种,因为ACI被曝,其他的国际注册营养师情况也就不稳定了,要不要考其他的国际注册营养师就看你自己的想法了。现在的营养师区别就是,是哪个学会或是机构部门颁发的。自从公共营养师取消之后,就没有国家颁发的营养师证书了,这就意味着不管你考哪类营养师,证书的含金量都没有公共营养师证高,公共营养师证又不能考了,那就只能去考其他营养师。好在营养师行业一直都是良莠不齐的,营养师证也不是评判你个人能力的唯一水准,当你能力够强的时候,你的营养师证也就不那么重要了。目前比较火的营养师是注册营养师,但注册营养师证的报名门槛很高,对于不是营养或相关专业的人来说是没有机会报考的,到底是不是那么有权威咱也不直到,既然不能考,那就换别的,一些机构部门的营养师也是可以考的,而且门槛也没有注册营养师那么高,比较适合我们这种不是营养专业的人报考的,而且我们不管考哪种营养师,重点都应该是学习,刚开始的时候报班学习基础知识,考到营养师证之后在工作中锻炼自己,学有所成后,不管你拿的是哪种营养师证,你都会很受欢迎。提问老师可以报考中国营养学会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么?有含金量么?有一家机构,知晓说他们是唯一一家大型机构,需要网上学习完才有资格考试 可以报名么回答中国营养学会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金量非常高人社部认可的是公共营养学会的等级证书至于报考条件,有大专学历就可以考了,并没有限制职业人社部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要有相关专业毕业并且史大专以上学历才可以考更多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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