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夏一幅画
1、网上打印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要求贴本人照片,申请人亲笔签名、注册单位需签署意见和盖单位公章。 2、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处除粘贴在表上,另一张照片留省、市造价站,用于注册证书,照片背后写上本人姓名和注册单位。 3、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包括: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近两年编制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投资估算或经济评价等成果文件、服务单位具有承接该业务的资格证明及工程咨询合同或相关委托书 (3)近两年参加编制或审核全国统一或地区工程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审工作报告原文(每份文字不少于2000字) (4)近两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发表的工程造价专业论文。申请人可提供上述证明资料(1)或(2)~(4)项中任两份。 提供(2)~(4)项业绩的申请人,应填写《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和业绩证明》原件(见附件3)。其中业绩是指近两年本人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两项成果,并要求原单位盖章证明,其内容和完成时间应与网上注册内容一致。 5、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针对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初始注册的申请人); 6、本人与注册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申请人在申报书面时需提供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合同、名单清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名单清册原件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为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资料申报时,申请人都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 8、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书面申报资料装订要求《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他资料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人签名、盖单位公章)、目录、申请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还需提供人事存档和养老保险证明。申报资料统一为A4规格,一式一份。
年轻浪一回
东学教育为您解答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查方式包括: 一、现场审核 网报成功后,报考者需将报名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带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现场确定报考资格。 二、网上审核 登录相应网站,根据提示填写正确信息提交,在数天之内再次登录,即可确认自己是否通过审核。 三、考后审核 个别地区采用考试结束后再进行现场审核。 四、无需审核 新考生需参加资格审查,老考生无需审查,直接根据要求进行报名、缴费即可。 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查需要带的资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表》 4、符合免试条件:需附加资质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增项报考人员:需附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上述证书均为原件)提示 因网上报名写错误、学历专业不符、年限不够和材料不齐全; 等等原因耽误考试的大有人在,一年的努力一场空! 需要做的是 1、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 2、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上传一致的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34mm×45mm)1张。 3、《资格审核表》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并盖章。 4、《资格审核表》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主管部门核实,在规定栏目中签署意见并盖章(未设业务主管部门的,由本人所在单位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5、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网上报名、考试及注册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本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 由其自行承担。 6、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资格审核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几许惆怅
打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主页,左上部有个“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点击后选择造价师,输入你的用户名和密码(这个是自己掌握的,用户名一般是身份证号码)登录后,左边有个延续注册选项,如果是黑色的,你就可以点击进去修正信息。补充业绩等,然后保存、打印、上报至市级或省级造价管理部门。再将打印表交给注册单位办理书面手续。
独饮荒凉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变更注册申请表;2、注册证书;3、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4、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5、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6、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扩展资料:根据《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变更注册要求如下:一、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变更执业单位后两个月内,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注册变更自批准后,在一年内无特殊理由的,原则上不再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二、在本省级或部门内变更注册的人员,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本省级或部门)填写变更申请,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申报,按《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对准予变更的,由省级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在证书的变更栏内签署意见,注明变更后的聘用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证书的原聘用单位上加盖“已变更”印章,其注册证书编号不变,执业印章需更换。三、跨省级或部门变更注册的人员,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跨省级或部门)格式填写变更申请,按《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首先需向原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以下简称原注册初审机关)申报,由原注册初审机关出具意见,收回原执业印章;再向新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以下简称现注册初审机关)申报,现注册初审机关对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将变更注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建设部,其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需更换。四、省级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办理的变更,应在办理完毕15日内向建设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备案表》;修改的网上变更信息。五、申请变更注册的人员,应同时完成网上相关信息的变更。六、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变更注册应与延续注册一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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