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有健康管理师吗

抱着我像空气
  •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293

首页> 职业资格> 顺义区有健康管理师吗

3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画眸映花

已采纳

北京国医堂中医院有限公司国医堂中医诊所是2016-12-09在北京市顺义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前进花园石门苑甲13号楼2层202室。北京国医堂中医院有限公司国医堂中医诊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10113MA00ADNW56,企业法人张运杰,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北京国医堂中医院有限公司国医堂中医诊所的经营范围是:中医科医疗服务;销售食品;美容(不含医疗性美容);医院管理;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医学研究(不含诊疗活动);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承办体育比赛除外);租赁医疗器械;销售医疗器械、化妆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工艺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体育用品(不含弩)、文化用品、日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中医科医疗服务、销售食品、美容(不含医疗性美容)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北京国医堂中医院有限公司国医堂中医诊所更多信息和资讯。

12评论

绿水

在顺义区疾控中心办理 基本流程为:填写登记表——登记划价——交费——照像——体检——培训——领证。申办者凭办证条码,在疾控中心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证件。《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自体检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您必须每年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复验换证事宜。顺义区疾控中心地址:顺义区光明南街1号;电话: 69468575转8048,或69443268;办证体检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健康证主要针对的是餐饮方面的工作人员和各大药房的工作人员,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当地三甲医院的查体中心或者健康管理中心,办理健康证。办理健康证的时候需要到前台办理手续,然后进行体检,体检的常见项目是胸部正侧位X光片的检查,主要检查有没有肺结核。另外,要进行大便培养,看看有没有霍乱弧菌、伤寒杆菌、副伤寒杆菌,确定有无肠道传染性疾病。其他的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脊柱、四肢的检查。通常健康证的办理需要1-3个工作日。带身份证和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领取体检表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粘贴照片另一张领健康证用、填写好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检验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验。内、外科常规体检。x光胸透。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法律依据】1.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2.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七条 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化妆品的生产活动。凡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119评论

孰唤

法律分析:可办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4014120,北京市东城区北兵马司胡同;北京市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2061873,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8号;北京市崇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7016125,北京市崇文区崇文门西晓市街16号;北京市宣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3032321,北京市宣武区长椿街34号;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7789789,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5号楼;北京市丰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3813805,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西安街3号;北京市海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2546507,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49-2号;北京市石景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8630439,北京市石景山区京源路翠园西街;北京市门头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9842509-8024,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9号;北京市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9711319,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北街7号;北京市大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0283578,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17号;北京市顺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9468575-8048,北京市顺义区光明南街1号;北京市通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9521415,北京市通州区新城南关2号;北京市房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1355939,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大街30号;北京市平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9965023,北京市平谷区府前大街25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102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