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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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怎样快速融入社区

社工组织在入驻时就需要与街道、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沟通,可以以访谈的形式了解社区内企事业单位、业委会、物业公司、社会组织等。下面是我为大家分享社会工作者怎样快速融入社区,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认识社区

除了了解社区的地理位置、行政区域和人口状况外,更重要的是掌握社区的相关资源,包括公共设施、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社会组织、金融机构、商场等,同时积极了解社区需求。

一是相应的设施和位置在日常运作中对社区居民的影响;

二是社区内相关资源的利用情况,是否能够合理利用;

三是社区居民的参与状况;

四是相关设施及资源的管理情况。

社区结构

社工组织在入驻时就需要与街道、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沟通,可以以访谈的形式了解社区内企事业单位、业委会、物业公司、社会组织等。

社会工作者在日常的工作中,通过拜访的形式,去积极了解这些人群,同时在社区服务中,积极参与观察,看有哪些人是有一定的权威性,在居民面前能够起到带头的作用,这些都是社区最宝贵的资源,同时,也有助于更有效的推动社区服务。

社区文化

每个社区都有不同的文化和不同的发展历史,并在长期的积淀中形成了独特的文化,需要社工去积极的了解社区,熟知社区。

一是需要我们去了解哪些文化具有价值、传统及受社区重视,对社区的影响是什么?

二是这些文化对哪些人群有影响,主要影响的方面是什么?

三是哪些习俗或者活动是社区居民普遍重视的。

积极走访社区居民

一个社区,最宝贵的资源莫过于社区居民本身具有的资源,社会工作者在服务中,应该从优势视角出发,积极发掘社区居民的内在潜能,做到这一点,需要社会工作者不断的深入社区,经常出现在社区居民之中,积极走访,与社区居民“打成一片”,在日常“拉家长、打招呼”中,深入了解他们的需要,想之所想,做之所做。

参与社区活动

积极参与社区重要活动,是社工组织、社会工作者接触居民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社举办的各种活动,社工组织和个人尽可能的参与,这类活动在居民中最受欢迎的同时参与人数也多,各种社区相关社会团体代表都会出席参与,在这样的活动中,社工组织和个人能够获得最佳的时机让大家认识和了解自己。

主办社区相关活动

社区社会工作者在社区最重要的服务之一是通过调研,了解居民的需求,同时根据不同的.需求,提供相关性的服务。

社会工作者在入驻社区之后,争取和相关部门合作,利用专业优势,开展社区便民服务,同时可出面举办一些大型活动,并邀请社区相关团体的负责人参与,主动营造与社区其他成员互动的机会,也可以借此机会介绍本机构的服务。

介入社区事务

社会工作者在社区中应该积极参与讨论社区事务,出席相关会议并提供意见和建议,在力所能及的的条件下,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通过这样的方式,社会工作者可以进一步在社区居民中展示本机构的服务理念、服务形式、资源状况和服务内容等,为今后在社区工作中进一步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也有利于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开展服务。

积极宣传报道

社会工作者在日常服务中,可以利用现有的新媒体对社区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定期可将服务计划和成果等进行汇编,在日常走访和拜访相关单位时,进行宣传,这样既可以增进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同时也可以让服务达到最大化的宣传。

如何将社区工作做的具有特色及适合本土发展,是每个社会工作者在不断努力的方向,如何融入社区提供专业服务,并能够让社区居民认可,是社工组织和个人需要不断努力的方向和道路之一。

但是无论如何,只要社工机构、社会工作者保持一颗为民之心,真诚的态度去服务居民,最终会融入到社区,得到居民的认可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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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胸口来一枪我不怕

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包括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2015年11月,我省根据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三年多来,福州、厦门、泉州等地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扎实推进,采用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下称专职社工),协助司法助理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推动了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专职社工队伍建设,5月下旬,我厅按照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组织部等《关于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组成调研组,并下发相关文件,发放调查表,部署各设区市司法局和社区矫正试点县(市、区)开展调研。6月中下旬,调研组先后到长乐市、连江县、福清市、湖里区、同安区和思明区,召开六场座谈会,有7个基层司法局的负责人、24个基层司法所的所长和近40名专职社工参与座谈,共同探讨研究专职社工队伍建设,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专职社工队伍的基本情况

2015年11月,经省委领导同意,在省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下,思明、丰泽、梅列3个区第一批开展社区矫正试点。2016年11月,省委政法委确定福州市鼓楼区等20个县(市、区)为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单位,厦门、福州主动扩大试点范围,自行批准1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全省共有35个县(市、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第二批扩大试点时,省里明确要求每个司法所配备1名专职社工,社区矫正对象50名以上的司法所配备2名专职社工,作为司法所的辅助力量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厦门、福州、泉州等地的县(市、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先后制定相关规定,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社工。其它试点县(市、区)也陆续配备社工,或正积极努力按要求配备社工。2009年8月,省两办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聘用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等人员充实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专职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可享受县级固定工工作津贴;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目前,全省共聘用专职社工417人,其中福州289人,厦门55人,莆田10人,泉州14人,漳州3人,龙岩21人,三明12人,宁德10人。在我省35个试点县(市、区)中,有23个县(市、区)聘请专职社工,占比67%;在384个试点司法所中,有280个所配备专职社工,占比72%。专职社工占社区矫正试点司法所工作人员1049名的40%,占社区矫正试点司法所在编人员384名的108%,是基层司法所非监禁刑执行工作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职社工队伍,各地在招聘时都有相应的条件限制,从总体上看呈现如下特点:一是年龄轻。全省417名专职社工中,25岁以下占45%,35岁以下占44%,一大批年轻人进入基层司法行政部门,为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增添了新鲜的血液。二是学历高。全省417名专职社工,大专学历174人,占比42%,本科学历240人,占比58%。基层司法所在编或其他聘用人员,学历普遍是在职大专及以下,而专职社工大多受过高等教育,学历优势明显。三是专业强。专职社工中法律类专业毕业的有153人,占比37%以上,其余264人也均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专业特长,具有良好的多学科、交叉学科专业素养,基层司法所专业能力进一步增强。四是素质好。各地进人时大多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品行良好,文字能力、口头表达强,近一半人还获得国家外语及电脑操作考试等级,适应工作快,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二、专职社工队伍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

截至2010年6月底,全省35个试点单位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765人,累计解除矫正3091人,正在接受矫正的有6674人,重新犯罪5人,重犯率仅为。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总体是好的、平稳的、有效的、符合要求的,基层干部群众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态度更趋理性、宽容,初步显示出社区矫正工作在促进罪犯改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通过调研,我们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与专职社工的工作是分不开的。其功能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缓解司法所矫正力量不足。司法所是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和平台。担负着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等工作。全省1101个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2285个,使用1891个,所均不到人。社区矫正试点过程中,普遍存在人员不足,矫正力量薄弱,工作难以拓展等问题。新增社区矫正工作职能后,人少事多矛盾更加突出。据统计,目前正在接受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有6674人,384个试点司法所平均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7人,最多的将近百人。在各项保障措施尚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要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好社区服刑人员,单靠1-2名司法助理员,是难以完成好任务的。专职社工就是基层司法行政在社区矫正试点中,探索通过社会化渠道解决人员不足的一种尝试。从实践看,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为基层司法所配备专职社工,初步缓解了司法所矫正力量不足的问题,为全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二)适合社区矫正工作特点。遵循社会规律、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组织社会力量对五种罪犯进行教育改造是社区矫正与监狱矫正的重要区别。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一直在积极探索司法行政部门与其他社会力量的结合,重视吸引专职社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以弥补专业人才和专门知识的不足。调研中,我们发现专职社工一般具有本土化色彩。户籍地属本县(市、区)的有379名,占比91%。社区服刑人员按现有政策,以户籍地矫正为主,基本上分散在乡镇街道的各村居。本地专职社工熟悉社情民意、了解风俗习惯,开展工作能得到家庭、亲友支持帮助,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共同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这些都符合社区矫正的特点和要求。

(三)促进非监禁刑罚规范进行。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具有很强的法律性、规范性、严肃性,从长远看,需要专门的机构、专业的'队伍和专门的知识。专职社工普遍接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良好的法律、教育、心理等专业的学习背景,法律意识、规范意识强,他们作为社会工作人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门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可以发挥其专业优势,有利于基层司法所更好地把握社区矫正工作特点和工作规律,提升社区矫正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基层司法所依法、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四)改善基层司法所人员结构。384个试点司法所共有在编司法助理员384人,其中35岁以上占272人,学历也均在大专及以下,从总体上看,呈现人员单一,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的状况。而目前的专职社工队伍,80%的以上是经过公开招聘的,他们珍惜工作机会,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听从指挥,遵守制度,兢兢业业,成绩显著,有37名专职社工受到各种表彰。特别是能利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践,虚心学习,积极探索,提高技能。全省共有403名社工参加各类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的辅导教育,掌握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流程和工作环节,积累了司法所基层工作实用经验。调查中,司法所普遍反映专职社工头脑灵活,思路清晰,接受新知识快,进入工作角色快,独立完成工作任务好。国家在短时间内不能大幅增加政法专项编制的情况下,专职社工是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不可或缺的辅助力量。

三、加强专职社工队伍建设的建议

专职社工是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尝试性和探索性工作,从部分试点县(市、区)看,其作用是不容低估的,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省开展时间短,范围仅限于35个县(市、区),是一个新生事物,社会认知度和知晓率还不够高。社会各界及基层党政领导,对专职社工的理解还比较模糊,对“社工”作为一种职业的认识还不完全到位,有的认为是“义工”, 有的认为是“志愿者”, 有的认为是“临时工”,有的认为是“编外合同工”。由于认识存在偏差,导致在使用专职社工时就出现随意性,专职社工被当作临时工随意派遣,从事乡镇街道计生、综治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专职社工设立的社会性、专业性和专职化的初衷。因此,有必要加强社区矫正的宣传工作,突出作为社会工作人才一部分的专职社工队伍在社区矫正中的功能作用,进一步提高认识,为专职社工队伍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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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清半醒半明白

走访低保家庭,社会工作无小事 | 社工日走访低保家庭,社会工作无小事 | 社工日记社工客>《待分类》阅207转关注2016年12月7日天气:晴,3~13℃今天天气格外的晴朗,阳光也特别的好。不知不觉前期调研工作已进行了一多半,今天继续入户走访做调研。上午原计划走访四户低保对象,了解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并做调研。但经过联系,因低保对象有的回老家,有的在上学,有的住院等,有3户低保对象,我便通过电话访谈的方式,了解服务对象及其家庭的相关情况,并填写问卷,做好相关记录。只剩一户是入户做调研。入户后,因服务对象的家人交谈分享的较多,访谈的用时较长。在近段时间走访中,低保对象的家人普遍比较愿意向社工倾诉交流。由此,我看到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为低保家庭成员做减压工作,也是社工开展服务的一个内容。作为一名社会工作者,除服务对象本人外,与之息息相关的生活环境中的人,也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所谓“人在情境中”。服务对象的生活,有微观系统,有宏观系统,而这些都在我们的服务视线内。联系好下午走访的服务对象,对问卷做进一步的完善,上午的时间也就过去了。经常有小伙伴说,进入工作,我们是上了发条的人,根本停不下来,是呀,一个街道,十个社区,服务对象居住分散,一户一家的走起来,需要体力,需要时间,需要耐心,需要细心,更需要专业价值观的始终贯穿。我们的职业要求我们对服务对象要有敏感度,对其生活环境能够有一个客观的评价,并尽快给予专业的支持和扶助。促进这些特困人群提高生活质量,回归社会。这需要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判断,需要我们不断的积累和丰富工作经验,才能够驾轻就熟的开展工作,而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知识,社会工作无小事,不能松懈呀!下午上班后,向许主任说明外出调研后,便出发前往已提前联系好的一户低保对象家中做调研。做完调研之后,回到街道办便及时整理入户、电话访谈的相关记录,做好档案资料的留档工作。之后,安排好明天的工作,今天一天的工作便结束了。今天了解的低保对象中,其中一户让我印象深刻。这位服务对象是听力重度残疾,上学、工作时因遭受到一些不公正的待遇,导致其心理受打击,现在只与父母交流,也不愿外出等,出现一系列消极情况。作为服务对象的父母均已退休,家中只有服务对象1个孩子,在他们本该儿孙绕膝,享受天伦之乐,安度晚年的年纪,却还在为孩子的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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