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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悲伤机会
村委会属于农村自治组织,属于政府机关,所以一般情况下,村委会成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借我你的一辈子
【法律分析】村干部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村委会不是国家机构,村干部不是公务员(国家干部),村委会虽然隶属于乡镇政府管理,但它又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所谓村民自治,村长只是一个村委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村干部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村干部是游离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在编、不脱产的边缘化干部。具体来讲,村干部主要是指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主要包括村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副书记、书记,村民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是主要村干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坐姿
法律分析: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委会属于农村自治组织,属于政府机关,所以一般情况下,村委会成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是也有例外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三条 第二款的解释释义: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如果村委会组织人员从事以上工作的时候,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