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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郊
2021天津市北辰事业编不需要天津市户口。
2021天津北辰事业单位招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本市退役士兵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的人员(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等;
注意: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4日至2003年5月24日期间出生);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在
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内容摘自 2021天津市北辰区事业单位招聘14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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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党对城市基层工作的领导,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打造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津党发〔2017〕42号)和《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津党厅〔2017〕104号)等有关规定, 天津市计划面向本市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招录1422名社区工作者,其中和平区10名、河东区147名(其中6名需在河北省涉县铁厂街道社区工作)、河北区88名、南开区20名、红桥区61名、东丽区280名、西青区209名、津南区200名、北辰区176名、武清区100名、宝坻区10名、静海区60名、宁河区61名,统筹安排到所辖社区工作 。现就组织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天津市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开展,不限户籍。根据招录计划,各区分别设置两个职位,具体职位要求及招录人数详见职位表。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专接(升)本毕业生等。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热爱社区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考生父母为本市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考生不得报考父母工作所在区的职位,实行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为社区工作者:受过刑事处罚或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道德败坏,参加过邪教组织的;其他不宜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
二、政策待遇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在社区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社区工作者实行合同制,与街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
2.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工作岗位和在社区工作年限等确定,设置3岗18级,具体薪酬待遇附后。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户籍不在天津市的,可获得天津市户籍。
4.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可参加公务员定向招录或事业单位定向招聘。
5.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社区工作者,所在社区被评为五星社区的,按程序可选聘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为资格报名,填报志愿阶段考生再选择报考的职位。网站:。 报名时间:2020年5月31日9:00至6月3日16:00。
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承诺书》,对弄虚作假的,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成功提交《报名登记表》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时间:5月31日9:00至6月4日16:00。
6月8日9:00至6月9日18: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我市目前疫情防控要求,对于自湖北省全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吉林省吉林市、辽宁省沈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返津考生,须持天津健康码“绿码”,并提供抵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对于其他省市(地区)的返津考生,须凭天津健康码“绿码”有序返津。有意向报考但未返津在校的毕业生须提前申领天津健康码,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填写《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记录填写5月27日以来每日个人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等事项,于笔试前交给所在高校。考试当天,考生持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1.笔试
6月10日进行笔试,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 ,考察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知识,测查综合素质、发展潜能等,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形,不得进入填报志愿环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见《笔试准考证》。
6月18日9:00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同时查询是否具备填报志愿资格。根据职位一、职位二资格条件,对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名,按各自招录总人数1:3比例,确定具备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具备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
2.填报志愿
6月18日9:00至6月19日16:00,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在报名网站进行,每名考生填报5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一个区的一个职位,同时需要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志愿填报结束后,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每个区每个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对于面试人数不足1:3的职位,从获得志愿填报资格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统一进行调剂,人数仍不足的,按调剂后实际人数组织面试。调剂时,按照调剂考生笔试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职位代码顺序依次调剂。
6月25日9: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及具体职位。6月25日9:00至6月26日16: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
6月27日进行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由报考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报名网站。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参照笔试期间有关要求落实,或结合疫情形势发展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各区具体组织实施。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各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同时复核资格条件,市委教育工委、各有关院校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体检人选、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报名网站统一进行公示。
3.录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安排到岗工作。
根据招录情况,对未达到招录计划数的岗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在报考各区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和本人意愿组织进行补录。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12333。各有关院校、各区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
附件:年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
附件:02.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及对应工资总额表
附件:03.各高校、各区考务咨询电话表
附件:04-1.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考生笔试当天携带)
附件:04-2.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考生面试当天携带)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天津市民政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