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不能否定案主

没有那么多如果
  • 回答数

    2

  • 浏览数

    18514

首页> 社工> 社会工作者不能否定案主

2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毒欲

已采纳

不会。社会工作者与案主建立的专业关系是一种严格的,单向的职业关系,在个案工作过程中应该坚守专业警戒线,不能与案主发生情感联系。有利于社会工作者的价值判断、工作开展。

150评论

夏末秋凉暖尽去

案主与社工之间的关系不是模糊的帮助关系,是在社工专业的活动目的下,为了完成解决案主存在的问题的建立的专业工作目标。两者之间是一种互助的关系,合作与理解的关系。社工与案主两者之间是平等的关系。这个就需要案主在处理事件是必须公正对待,专业的视角才是成功的关键。同时社工注重对案主的心理的关注与解决,社工与案主之间这种专业的关系也是实现与案主和谐关系的力量。在专业的思想指导下,社工解决问题都是有计划有目的的。双方之间都科学地签订协议,科学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社工与案主两者是整个事件的主体,但是两者之间的关系不是为了社会工作者的需要,而是为了解决案主存在的问题。所以在工作中,必须时刻体现出案主的主体地位,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时刻体现案主自身的特色。社工与案主都是平等的主体,但是在处理问题时,社工作为一个专业的主体,本身具有强势的地位,专业的知识加上解决问题的能力,使社工在处理事情时变得主动,所以在其中案主是在社工指导下行动的。但是在处理事情中社工又要以平等和伙伴态度对待案主,这样才能克服因专业性带来的问题。社工在从事工作中也会受到社会伦理的制约。这时社工就需要摒弃个人的主观,恪守社工准则,在保证案主的利益前提下,更好地协调。社工在从事活动时又要时刻注意自己的的行动所会带来的后果。因为社工的行动是社工机构的代表,任何有悖准则的行动对于机构的信誉都有重大影响。社工与案主间的良好感情交流,在工具性与感情性的作用下行动。为案主制定适合的解决方案,对案主的身心健康处理,在交流中为案主发展服务。

85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