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与哪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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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若只是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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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新招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属编制管理,日常管理由街道负责。服务期限内违反合同约定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7评论

跟姐走i有肉吃

社区工作者并不是公务员,公务员属于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会有事业编制,而社会工作者是没有编制的,属于劳务派遣。所以社区工作者并不享受事业单位编制的待遇,同时也不属于合同制。

社会工作者的劳务性质

社会工作者主要采取的是签订合同的制度,大多数的地区会与劳务市场签订相应的用工合同,社会工作者属于劳务派遣的形式,当地的民政部门会为社会工作者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等等。社区工作者除了获取自己的工资报酬之外,还会享受生活补贴、岗位补贴以及考核奖金等等。

社会工作者是由当地的民政部门和街道部门负责管理的工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职业能力选择适合的自己的工作岗位。大多数的社会工作者会选择在社区居委会、慈善机构、民政部门、社区福利院、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工作单位工作。主要是为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服务。

目前来说社会工作者并没有编制,但是社会工作者也在逐渐的向民政部门的方向发展,社会工作者的工作范围比较广。很多地区的社会工作者工作内容,逐渐的向教育和卫生方向过度,就业面在逐渐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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