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社会工作者职称评审

南城北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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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要求,现将报送2022年度李沧区初、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我区所属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二)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户籍地属李沧区),通过其户籍所在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逐级推荐申报。(三)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才初、中级标准条件的,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评审职称。(五)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二、申报时间、地点(一)网上申报审核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2022年11月22日(申报期间,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受理网上申报材料,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各单位应将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一次性提交,逾期不再受理。(二)报送评审表、评审费时间:2022年11月28日-12月2日,单位统一上交审核通过人员纸质材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2份,A3纸型,双面同向打印)和评审费(中级160元每人次,初级100元每人次)。报送地点:李沧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李沧区北崂路1022号青岛中艺1688创意产业园A区3号楼二楼206室)。联系电话:三、申报路径用人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申请建立路径。在“单位路径申请”中搜索“青岛市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路径后,填报网上信息时,职称系列选择“工程技术”(不加任何后缀),申报级别选择“初级职称”或“中级职称”。四、有关政策(一)申报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应满足以下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条件: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其中在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如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可直接申报工程师。(二)申报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所依据的评价标准,如有省修订标准的按照省标准执行,没有省修订标准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省修订标准条件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标准条件”中查询。(三)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四)专业技术人员近5年内(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实际年限)按规定每年应完成90学时的继续教育。“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专业技术人员通过“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上传并经“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审核确认的继续教育学时,需本人检查无误后上传“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五)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规定执行。(六)为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78号)有关规定执行。(七)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八)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专业)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九)青岛市外评审或认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调入我区所属单位后应先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办理流程参照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评定”-“业务说明”栏目“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办理流程(2022版)”(网址)。五、申报流程申报评审初、中级工程师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须分别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填报并逐级上报。(操作说明下载: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下载资料-系统使用说明书下载)。未经逐级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一)专业技术人员填报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和纸质材料完全相符,并且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填报要求请参照《青岛市职称申报和继续教育学时审验问答》(详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题专栏”- “职称评定”-“业务说明”栏目)(附件1)和《申报注意事项》(附件3)。(二)用人单位审核并呈报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如有必要的,应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纸质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2.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通过系统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数据汇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3.用人单位应将《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公示记录等申报推荐的过程性材料完整保存备查。4.用人单位需先与主管部门确认申报路径,路径审核通过后,将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数据审核”后进行“数据上报”。(三)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受理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收到退回数据后,应按要求进行完善补充后重新提报,并联系单位人事予以重新审核上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予以受理。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当前状态”栏目显示“申报结束”即为评委办事机构已审核受理。受理的材料将送交青岛市李沧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中级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五)送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评审费1.申报人员系统中显示李沧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中级评审委员会待审核,从系统生成并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2份,A3纸型,双面同向打印),连同评审费送交到所在工作单位。职称申报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连同评审费,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都应审核并盖章。3.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有关规定,申报中级职称收取评审费160元人次,申报初级职称收取评审费100元人次。评审通过与否评审费用均不予退还。(六)评审结果公示及其他评审结束后,评委会的最终评审结果将在李沧政务网(网址:)进行公示。对青岛市李沧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将返回盖章后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档案。各单位应在评审结束后1个月内,将《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取回。《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不得涂改,也不得手动标注任何标记。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回《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六、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发动,严格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程序,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按照要求按期申报。本年度不再集中审核纸质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过程中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申报人员、单位、主管部门等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二)严肃职称纪律。专业技术人员应诚信申报,对通过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等弄虚作假获取的职称,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并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严格审核,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审范围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特别强调。李沧区人社局没有委托社会上的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与职称评审服务相关的工作,任何有关“职称保过”、“代办职称”等广告均为虚假宣传。职称工作相关通知均以李沧区政务网发布的通知为准。(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及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有关要求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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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碍已乏味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等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评审时间。各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的职称申报评审时间,由相关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待国家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确定。如遇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需要延期评审的,应在2022年12月15日前向核准备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书面申请。      (二)考试时间。国家组织的考试,统一执行国家时间安排。省、市组织的“以考代评”“考评结合”职称考试,原则上应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      二、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外省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的,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1.我省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专业),按照新的标准条件执行,标准条件应当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发布。国家已印发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我省标准条件修订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8月底前完成。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工程、农业、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艺术、实验技术、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      4.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职称系列和我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国家或我省统一实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等9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我省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5.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6.对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      7.按照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要求,经组织选派脱岗参加重大活动、重要任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认可或出具证明后,其年度内累计派驻天数超过3个月的或连续两年内超过5个月的,可视同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历,选派期间专业工作量按照在岗工作水平的2倍统计,现职称聘期内可以累计计算。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按原政策执行。      8.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三、申报和审核要求      (一)申报要求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定具体申报呈报时间和要求,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发布申报评审通知。申报人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对能提供信息共享或者网上上传电子佐证材料的,原则上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纸质材料。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二)审核要求      1.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应当打破档案、身份的限制,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审委员会组建及调整      2022年度省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新增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专业评委会,在经济系列高级评委会增加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供应链管理评审专业,并对部分专业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及评审范围、权限进行动态调整(详见件2)。档案系列中初级实行“以考代评”,各级各部门不再组建相应层级评委会。翻译、船舶、民用航空系列和文学创作专业因申报人数较少,我省不组建高级评审委员会,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联系好委托评审事宜,经我厅出具委托函后统一委托评审。我省组建评审委员会的不得委托评审。省直部门(单位)、省属企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见件3。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向开发区下放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08号)规定,我厅批复同意青岛、烟台、临沂、东营、威海等5市开发区(高新区),开展工业互联网、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物联网和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等特色专业职称评审,面向全省有特色专业职称需求的同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实行“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职称评价模式,评审结果省内通用。      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工程、经济副高级职称评审权和基层职称、新型职业农民的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权已下放至设区的市;继续授权各设区的市组建中小学教师正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和副高级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授权济南市、青岛市组建卫生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各设区的市组建的高评委和中评委由各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      (二)评审委员会评审      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评审工作方案、遴选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分类评价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结合实际创新评审评价方式和办法。      五、公示及发文发证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组建单位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及时行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自评审通过之日起算。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六、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尽快落地、发挥实效,严肃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单位)职称工作。信访、投诉问题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呈报部门指导下调查核实,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对于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涉嫌违规违纪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评审委员会和用人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要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有条件的评审委员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监督,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经查属实的,要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检查,指导其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三)强化责任追究。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呈报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指导本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和材料审核工作,做好评审前材料分类整理、准备工作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组织服务工作;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标准条件、工作程序、评审质量;职称管理部门负责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各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发现其审核不认真或者违反评审政策、违反评审程序的,可以采取通报的方式,指出相关单位工作失误,提出整改意见。被通报单位拒不改正,影响评审材料按时申报或者评委会如期开评的,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评审规定,严肃处理。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不得违反评审程序和规定,随意降低评价标准。对评审结果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由核准备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调查评估,视情况予以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七、专项行动      各设区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畅通中小微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优化完善中小微企业职称申报兜底机制。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要组织开展职称申报评审专项行动,完善评价标准,明确申报渠道,丰富评价方式,并制作政策“明白纸”和申报“流程图”,采取组织现场宣讲、开设网络课堂、推广“扫码”自学的方式,着力提高职称政策知晓率,优化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增强企业和专业技术人才获得感和满意度,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      八、规范信息发布      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具有信息发布权限的单位,要按照“谁制定谁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在平台发布的各类公告、通知等信息进行一次彻底排查,确保发布、转载的信息不存在违规内容。要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禁在系统发布未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的信息。要及时维护系统平台各栏目内容,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职称政策、评审通知、结果公示、公布文件等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在平台相应栏目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政策执行。职称申报评审收费应严格按《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收费项目。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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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路痴

Ⅰ 参加青岛中级工程师职称考试条件 中级工程师职称需要有初级工程师职称,并且从事相应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内。所以您没有中容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资格。可以查看网络文库wenku.viewd28f2d3fee06eff9aef80754山东省代评助理(中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及申报方法 Ⅱ 青岛职称评定 你是哪一年毕业的?要在改派期内符合条件才可以办理助工。你尽快带着毕业、报到证、身份证来天盟人才吧,申请一下,看是否可以帮你办理助理工程师。天盟人才是青岛市四星级人力资源服务示范单位,地址是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新世界大厦)5层。 Ⅲ 青岛市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评定时间和所需材料 毕业三年才可以的。需要下列材料,报送时间一般是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末。1.《青岛市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汇总表》一份;2.《青岛市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呈报表》一份及电子版;3.《对XXX考核评价报告》一份;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反映本人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述职报告一份(3000字以内,A4纸打印);6.个人最近半年社保缴费明细(可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查询”栏目,登录打印缴费明细)7.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注:复印件、述职报告、评价报告及社保缴费明细须加盖单位公章。 Ⅳ 青岛职称评审 1、工程师系列:土木工程、土建工程、工民建、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建筑施工、建筑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机械工程、电气、电力工程、机电一体化。 2、经济师系列:工程经济管理、建筑经济管理、企业经济、经济管理、财税金融。 3、会计师系列: 财务管理、会计 4、申报人员条件(条件优秀者可放宽条件)(1)申报初级职称: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科普工作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科普工作三年以上,经考察合格;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科普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2)申报中级职称:本科毕业后工作满3年;专科毕业后工作满5年;中专毕业后工作满8年;高中毕业后工作满11年;初中毕业后工作满15年。(3)申报高级职称:本科毕业后工作满8年;大专毕业后工作满12年;必须有中级证书。 5、申报材料1、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初级(中级)职称证书原件、电子扫描版、复印件各2份2、一寸二寸蓝底彩照各4张3、个人工作总结(包括工作经历)及个人简历一份4、企业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业绩材料。5、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6、职称评审及颁发单位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委员会评审,人事部门网站查询,有批文和档案。 7、评审周期以上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经审核后,在3-6个月内办理完毕,颁发证书。 Ⅳ 青岛市卫生系统中级职称晋升需要哪些条件 有免试的规定!需要符合条件才行! 1、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翻译文章达一万字以上并晋升了中级职务,或公开发表翻译文章三万字以上并晋升了高级职务的人员。 2、任现职以来经组织批准出国留学、进修一年以上,或近两年内参加全国定点出国人员外语强化培训经考试合格的人员。 3、已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外语考试合格并晋升了中级职务,或已取得了博士学位并晋升了高级职务的人员。免试的规定: 取得外语(从事翻译工作人员及外语教师第二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含正高级)职称评审;获得硕士学 位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参加职称评审;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时已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含1977年底前参加工作人员外语成绩达到45分)的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通过中(Ⅰ)级者申报中级职称评审,通过高(A)级者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等五类考 生可免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楼主应该可以免试!资料来源:考易网职称英语频道2010年全国职称英语报考指南! Ⅵ 您好,我今年要评青岛市的工程类中级职称。不知道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请帮助。QQ115432335 你好,需要的材料已经在QQ上跟你说过了,自己嫌费事的话,我们可以全专部代评,非诚勿扰。属2、初定职称级别及条件:(不同学历评定时间不一样)(1)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 ;初定“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级职称” ;(2)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硕士学位获得者,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3、需提供材料:(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4、申报程序及手续:(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4)市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 Ⅶ 青岛市中级职称评定 好像是不能免试。评定时间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前期要准备各种资料,成果,后面还有面试,大概要三四个月的时间吧 Ⅷ 有知道青岛的职称评定啥时候开始的吗 单位刚下的通知: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5日至9月16日(公休日除外)。市人才交流中心各代理单位:根据2011年全市职称工作会议部署,现将报送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发给你们,望结合《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青人社办发[2011]157号),认真学习领会并按要求和时限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提示:根据《通知》要求,“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一律不再进行或参加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其中,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规定通过参加全国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自09年起将不再组织相应的评审”。时间安排:领取评审材料时间为8月29日至9月2日(同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出具)。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5日至9月16日(公休日除外)。初级评审材料10月10日至10月14日报送。本次评审工作时间紧,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办理。过期不再受理。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人事厅《关于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取评审费问题的通 知》(鲁价涉字第70号)文件规定,评审费高级320元人;中级140元人; Ⅸ 青岛如何申报工程师职称 网上搜一下条件,本科5年以上,通过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即可 Ⅹ 青岛评职称的相关问题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 豫人社[2009] 271号一、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期问题199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4年)、2000年及以后取得B、C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3年),或者2005年及以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不受原有效期的限制;其申报或聘任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仍须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相应要求。取得省级合格证书或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转换系列(专业)评审的人员,由无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转评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须参加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要求;其它转评人员职称外语不作要求。二、年度考核问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三、申报学历问题(一)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现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破格条件进行评审。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学科分类,同一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从职称申报的角度,我省把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视为相近专业,但有些特殊专业如医学、外语、理学、工学等应严格要求本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学历专业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二)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从取得学历之日起满两年后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满两年可破格申报。(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上述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申报时须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职学习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但没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人员,需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四、任职年限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后,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聘任,从实际聘任起开始计算任职年限。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任职年限。五、申报问题(一)破格申报问题为了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吸引、鼓励高层次人员来我省工作,博士后流动站合格出站人员、博士、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管优秀专家、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方面一等奖的主持人,经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省职改办批准,可以破格1-2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人员(卫生系列除外)可以越级申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实行任职年限破格。任职年限破格人员申报时,须提交用人单位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学历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人员仍允许学历破格申报。(二)转换系列申报和申报两个资格问题1、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经转评的人员,当年不得连转带评、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整建制转为中学的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教师,不需进行同级转评,可直接申报中学教师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2、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不论是否变动,只要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可参加经济、统计、会计、审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的执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也可申报评审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工艺美术等实行社会化评价的系列(专业),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3、在医学院校或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既担任教学任务又从事卫生临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教师系列和卫生技术两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先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系列须与本人编制性质相一致。4、申报两个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坚持单位主体工作岗位优先,聘任时以单位主体工作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岗位为准。不允许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任职资格。(三)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问题从机关调入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转业到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军队转业人员,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和 *** 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确实具备担任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条件,可在单位岗位限额内比照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上述人员自享受直接申报政策起4年内可在一个职务系列(专业)、一个职务级别内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申报的最高职务级别为副高级,逾期按低一级职务申报。直接申报人员按相应系列(专业)的破格条件进行评审,评委会主要考核其近5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四)在党政机关从事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公务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严格控制在审计、会计、统计、工艺美术、翻译、档案等系列(专业)。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仅表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首次申报参照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的规定执行。(五)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且可自主申报的系列(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翻译等),申报人员须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方可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六)凡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聘任了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持执业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直接申报。(七)结合我省实际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民办学校任教的教师、实行人事代理的教师、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以及学校地处县(市)城区以外的高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时,支教工作可暂不作要求。(八)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申报。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内不得申报。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和业务考试严重违规违纪的,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限制申报范围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六、答辩问题(一)根据《关于完善破格和单列岗位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省有关规定,需要答辩的人员必须参加答辩,未按要求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二)参加答辩的范围:1、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卫生、计划生育、农业系列等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除外);2、申报农业科研、社会科研、自然科研、党校教师、体育教练员系列高级职务人员;3、破格申报人员;4、越级申报和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人员;5、申报直接认定副教授人员;6、转换系列(专业)申报人员;7、小学高级教师转评中学一级教师后,晋升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8、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答辩的人员。(三)评委会要认真组织好答辩各环节工作,加大答辩在评审工作中的权重。专家对答辩情况要作出总体评价,并区分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以切实发挥答辩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七、论文外审问题逐步推行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论文外审制度。除全日制本科院校教师晋升教授实行论文外审外,从2009年起,对申报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出版系列正高级职务人员的论文实行外审。在召开评委会前,高评会所在部门对申报人的2篇鉴定论文(附电子文档)统一编号,每篇论文请3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权威专家进行隐名审评。专家审评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价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八、科学技术奖认定问题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有关规定,2000年及以后科学技术进步奖须由省辖市以上人民 *** 评选、颁发,加盖省辖市以上人民 *** 公章。凡没有正式奖励文件,以评委会名义发放的证书一律不予认可。九、中评会管理问题中评会必须经省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备案,其中设在省辖市的中评会以及无主管单位的中评会,由省辖市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下发任职通知并办理资格证书;设在省直单位的,由省直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下发任职通知并办理本部门所属单位人员的资格证书。十、《任职资格证书》补发问题《任职资格证书》丢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丢失证书作废的遗失声明(注明:姓名、性别、任职资格名称、评审通过时间、证书编号、丢失时间)。补发证书须个人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补办高级资格证书还需省辖市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持遗失声明(原件)按证书办理程序和原证书编号办理补发手续。发证机关经审核,对情况属实、符合补发要求的,办理补发证书手续。补发的《任职资格证书》正页右下方应加盖“补发”字样,以示区别。十一、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有职称政策执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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