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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歧途
社会工作师工作年限证明一般可通过社区居委会、街道处、民政部、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工作单位开具;报考社会工作师最低学历要求为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不过不同学历所需要的工作年限要求也不相同。根据社会工作师报考条件来看,考生报考初级(助理)社会工作师,如果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需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如果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则需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方可报考;考生报考中级社会工作师,如果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如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才能报考。
开具证明需下载报名表,找单位盖章,用做资格审查; 社会工作师工作经验分专业工作经验与相关工作经验两种,前者特指从事社工服务或者行政的工作,一般特指专业的社工机构或者NGO等从业人员,后者指与社会工作相关的工作单位,例如社区居委、公益事业、政府民政等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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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年限证明可通过社区居委会、街道处、民政部、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工作单位开具。社会工作师报考阶段设置“资格审核”环节,考生需要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年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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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户籍或者工作所在地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机构即可。
依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首次登记的社会工作者,应当将下列材料报送户籍或者工作所在地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机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申请表。
受理首次登记申请的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并根据所通过的职业水平评价级别相应发给民政部统一印制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或者高级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审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相关要求规定: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登记资料录入登记信息系统,并定期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情况报民政部备案。
2、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类社会组织和社区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聘任获得登记证书的社会工作者。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当地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的具体规定,并报民政部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
情话到头是谎话草你麻痹别说话
法律分析:社会工作证明一般可通过社区居委会、街道处、民政部、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工作单位开具证明。社会工作师报考阶段设置“资格审核”环节,要求满足社会工作要求的考生出具相应的社会工作年限证明方可进行报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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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明方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北京地区由北京市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根据 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精神,从2006年9月1日起,国家对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级别。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办法另行制定。通过职业水平评价,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证明办理方式:
通过考试获取资格: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最后在网上找个工作证明模板改好,让单位(主要如学校、团委、民政等单位)盖章就可以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二)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社会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社会工作及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年底。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一般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办法。报名时间一般在1—4月份左右,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次的报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