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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望穿秋水我忘穿秋裤
关于社会工作者考试,大家可能都会有这样的体会,社工考试现状是这样的,在备考大军当中女性大约75%,男性大约占有25%左右的比例,那么,这个时候我们不仅要问,为什么社会工作者考试男女生报考差异如此之大?是社会工作者只有女性可以充当吗?男性干不了这个活?是什么原因导致社工考试男女比例失衡的呢?
1、社会工作本身比较稳定更适合女性
作为普通的女性,如果没有过人的能力或者专业特长,很多人这样想与其去私企打工还不如考个社工如果有机会说不准还能进入社区或者事业单位上班,我们知道社区或者事业单位这样的工作本身是比较稳定的,无论是有家室还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是多么的幸福,尤其是最近几年每个省每年都会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还有事业单位也在招聘很多岗位,有了社工证本身多一份竞争力。
2、社会工作专有的属性偏于女性
社会工作最核心的一点就是助人自助,使服务对象(案主)增强其独立性,而非增强其依赖性,以能够在日后遇到类似的生活挫折和困难时,可以独立自主地加以解决。帮助别人的过程中为服务对象提供基础帮助小到温饱问题,逐步扩展到生活帮助,增加相关技能让其实现自己帮助自己,自力更生。对求助者心灵的一种支持,帮助求救者“自救自助、自主人生”的过程,是社会工作者本着坚信求助者的领悟力、自决力和创造性,发挥自身主导作用的一个过程。这类工作更适合女性来做,这就和医院护士差不多,男护士也有但是非常少,这种照顾人帮助人的工作女性天生具备这种能力,在工作过程中更能获得客户的认可。因为女性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且情感细腻,所以在工作中,女性就会体现出强于男生的亲和力和交往能力,并善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解决和处理人事、上下级之间以及部门之间工作沟通等相关事宜。
3、男性对于社会工作的发展带有疑问
很多男性认为社工是女孩子的工作,男生更喜欢挑战,他们不安于这样平平淡淡的工作,其实不然很多男性对社工认识存在误区,相反有些岗位男性更适合比如社区矫正,监狱工作,老人,青少年辅导等等领域可能更加需要男性朋友,男性力量大、勇敢、理性这些都是他们的优势刚好弥补了女性这方面的不足,利于整个社会工作有效的开展。
其实,比例失衡是很多男性对于行业认识度欠缺导致的,另外男性本省在社会生活中承担的压力较大,很多二线三线城市薪资待遇问题也成为了制约男性朋友从事该领域的要素,这就是目前社会工作男少女多的原因,也是社会工作者现状!
我的爱有你才会完整
禁毒社工配备比例1:30哪个文件,三亚市禁毒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社区禁毒工作发展需求,规范禁毒社会工作者管理,维护禁毒社会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一支专业、务实、稳定的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国家禁毒办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海南省禁毒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全市禁毒社会工作者,是从事禁毒社会工作的专职人员。禁毒社会工作者应在政府的主导和禁毒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对吸毒人员和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管理、服务、帮助、教育、行为矫治,以及开展禁毒宣传、防范等社会工作。
特么奥特曼特么小怪兽
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精神,参照《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8〕84号),结合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具有社会管理或服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以及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社区建设、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劳动就业、司法矫治、卫生服务、老年人服务、青少年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领域提供社会服务或参与社会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以及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二、实施原则(一)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分类管理的原则。(二)坚持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的原则。(三)坚持不新增人员编制和社区专职人员员额的原则。(四)坚持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和薪酬待遇相对应的原则。三、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级、名称及聘用晋升条件(一)岗位等级。结合我市实际,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员级四个等级(即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员)。其中,高级社会工作师分三档,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六、七级;社会工作师分三档,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九、十级;助理社会工作师为二档,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十二级;员级一档。(二)岗位名称。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通用名称从高到低分别为:高级社会工作师一级、高级社会工作师二级、高级社会工作师三级;社会工作师一级、社会工作师二级、社会工作师三级;助理社会工作师一级、助理社会工作师二级;社会工作员。(三)任职及晋升条件。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聘用。竞聘者须符合如下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履行社会工作专业守则,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取得相应的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员除外),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同时,按以下规定实行聘用及晋升:1.高级社会工作师:待国家明确该职称政策后另行确定。2.社会工作师: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取证书后首次聘用为三级社会工作师。原则上社会工作师区间内由低到高晋升聘用每级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3.助理社会工作师: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取证书后首次聘用为二级助理社会工作师。原则上二级助理社会工作师晋升聘用为一级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4.社会工作员:未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如下人员:《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颁布前,通过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社会工作者(三级)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持高校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文凭的人员;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在社会工作领域实际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经过社会工作专业的系统培训并达到相应要求的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等级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等级结构比例。(一)岗位设置的结构比例1.人民团体:暂不规定岗位设置数量,但这些单位中具有社会管理或服务职能的岗位,要逐步设置或明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2.事业单位:主要以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提供公益性社会服务的单位,应保证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量的70%;社会工作专业与其他专业在单位岗位中同等重要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一般应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量的50%左右;社会工作专业在单位岗位中是属于辅助岗位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一般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量的20%以下。3.城乡社区组织:城乡社区按服务对象的一定比例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社区服务机构内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就业服务、社区矫正、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婚姻家庭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服务等工作岗位,明确为社会工作岗位。居(村)民自治组织可以参照城乡社区组织的岗位设置,促进专职人员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4.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以及应以社会工作方法为主提供服务的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一般不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35%;其他接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比例一般不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25%。(二)岗位等级结构比例1.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为主体岗位的单位,高级岗位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20%—25%之间,中级岗位比例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30%—40%之间。2.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为同等重要岗位的单位,高级岗位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10%—15%之间,中级岗位比例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20%—30%之间。3.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为辅助岗位的单位,高级岗位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5%左右,中级岗位比例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10%—20%之间。4.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高级岗位五、六、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九、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授权机构,应将上述岗位设置要求作为机构登记注册、年检、日常管理的依据,作为评估从事公益服务社会组织的重要指标。同时,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条件,并依此核算购买服务机构的人力成本。五、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办法及人才配备方式(一)岗位设置办法采取“明确一批,增设一批,开发一批”的办法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在具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以及实际承担社会管理服务职责的其他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中,明确一批社会工作岗位。在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组织中,通过岗位调整、合并的方式,增设一批社会工作岗位。在社会工作机构等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中,着力开发一批社会工作岗位。(二)社会工作人才配备方式各区(县级市)和市有关部门应根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原则和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组织和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配备社会工作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配备方式,以提升转换和引进专业人才相结合。对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主要采取提升转换的方式,通过专业培训及参加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转换为专业社会工作者。设有社会工作岗位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组织,有空编且招考、录用或招聘人员时,应主要面向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员。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通过提升转换和引进的方式,按要求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按现行程序呈报审批;其余组织按相关规定考核聘用。六、社会工作人才薪酬待遇(一)人民团体的在编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仍按照我市现行机关工资制度执行,并由财政统发。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仍按照我市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执行,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集中的事业单位,在核定津贴总量时可适当高定。(二)政府定期公布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价。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内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薪酬与其他福利待遇由签约机构按拟聘用人员学历、资历、工作能力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确定。在试点阶段,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可根据所在地区事业单位的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在《广州市2010年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指导价位表》(见附件)标准内作上下10%的调整,确定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薪酬成本。政府在与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合约中明确规定用于支付薪酬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际评估修订。
刀枪不入的人都曾遍体鳞伤
日前,我市印发《济宁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进一步打破了社区工作者上升“天花板”,建立了多条职业发展上升通道。《办法》明确,县(市、区)补充街道机关公务员时,一般应拿出不少于补充街道机关公务员总数20%的名额,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考录;连续任职满两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社区工作者的录用采取两种方式 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主要包括城市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和由市、县(市、区)统一招录的全日制城市社区工作人员。 社区工作者的招录任用应根据社区规模、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居民构成、辖区单位数量等因素确定。对行政或事业编制之外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社区工作者实行总量管理。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照每300至400户配备一人,每个社区不少于5人的标准核定总量,并在总量内统筹确定各社区具体人员数量,经县(市、区)党委、政府同意后,报市组织、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选任: 社区党组织专职成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成员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的选任情况,应报县(市、区)组织、民政部门备案。 招录: 除选任人员外,其他社区工作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牵头,会同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实施。县(市、区)制定的具体招录办法,应报市组织、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 招录对象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可靠,素质良好。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社区党务干部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薪酬体系 社区工作者工作薪酬体系适用于我市城市社区行政或事业编制之外的“两委”专职成员和县(市、区)统一招录的全日制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工作的行政或事业编制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未满3年的人员不在此范围)。社区工作者薪酬所需资金纳入市、县(市、区)财政预算,按照事权分别予以保障。其中对城市社区“两委”成员薪酬,市财政原则上按照50%的比例补助,并根据绩效考核等因素进行分配。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对应,社区工作者岗位分为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三类,等级为1至18级。各岗位按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设置相应等级。社区正职为7至18级,副职为4至15级,其他人员为1至12级,每一等级对应相应薪酬系数。 各县(市、区)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在当地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平均工资的至之间确定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起始标准(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津贴+住房补贴+物业补贴),并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普调情况同步联动调整。社区工作者具体薪酬计算公式为:当地全额事业编制人员转正定级工资×当地确定的倍数×等级对应薪酬系数。 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占薪酬总额的70%左右,绩效工资占薪酬总额的30%左右。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并随着岗位变动、工作年限增加、受教育程度和相关专业水平提高等情况相应调整。绩效工资可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年度发放,并根据年度考核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情况,适当拉开差距。 此外,在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的情况下,社区工作者年限达到上一等级规定年限的,可以从次年1月份起提升1级工资;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年度不能计算为晋升等级的年限。社区工作者岗位变动的,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按工作年限套入相应的工资等级。受教育程度可分为大专及以下、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大专及以下为基础,在本岗位等级范围内、相同工作年限的社区工作者,本科学历的可提高1级,硕士研究生可提高2级,博士研究生可提高3级。 《办法》还提到,按照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激励措施 《办法》明确,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的力度,积极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按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县(市、区)每年对社区“两委”成员进行集中轮训,县(市、区)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分工负责,每年对社区其他工作者进行全员培训。 定期安排社区工作者轮岗交流、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其履行职责、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社区工作者,都应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 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按规定注册登记的社区工作者,按照初级每月100 元、中级每月200元、高级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职业津贴。获得功勋荣誉、国家级表彰奖励、省部级表彰奖励的社区工作者,在本岗位等级基础上分别高定5个、2个、1个等级。 已达到最高岗位等级的,以及所在社区获得全国、全省、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或全国、全省、全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称号的社区工作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发放一定数额的绩效奖励。具体发放办法由县(市、区)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考核管理 对社区工作者的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以社区工作者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社区工作者续聘解聘、薪酬待遇、奖励惩戒和调整岗位的依据。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县(市、区)制定,并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