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2
浏览数
13710
没完没了的后记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治安管控,更加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集美街道综治办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招聘一批协警人员(限男性)。厦门人事网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思想进步,无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热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本区常住户口者、年龄18-40周岁公民,身高米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退伍军人及有摩托车证、驾驶证者优先。
二、经带材料
1、面试:应聘人持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相片3张,到集美街道综治办参加面试。报名人员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2、政审:面试合格应聘人员由本人持政审表格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
3、体检:政审合格应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招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三、其它待遇
1、凡聘用协警一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基本保险。
2、工作满一年后,在职协警可享受带薪年假、婚假、丧假、产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3、派出所免费为协警队员提供集体宿舍,协警在派出所食堂和民警共同用餐,餐费相同。
4、本次招聘的协警待遇年工作经费万元整(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管理费和服装费等组成),另发过节费(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当月节假日发放。扣除单位及个人每月缴交社保费(本市人员)合计元外,平均每月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按日常工作考评确定,协助民警破案,抓获违法犯罪人员另行奖励。
5、录用后由集美派出所统一日常管理,并按协警队员管理有关规定考核。
6、本招聘简章由街道综治办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集美街道综治办202室
联系人:张 毅
联系电话:6680689、6686719、
集美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与你同乐
加分规定(1)驻集美部队的现役军人配偶或入伍时户籍地在集美区的退伍军人的笔试分加3分。(2)入伍时户籍地在集美区的进藏退伍军人笔试分加5分。(3)集美区荣立1次三等功(含1次三等功)以上的退伍军人,笔试分加6分。(4)具有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硕士、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工作与管理、社会管理与学习等专业之一或者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3分,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2分。以上加分不可累计,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加分。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如实填报,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在报名点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二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①现役军人配偶须持有团以上部队政治机关的证明(或介绍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进藏兵及其他退伍军人须持有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藏兵需提供进藏服役证明。③社会工作师及助理社会工作师须出具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