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小伙火不火
社会工作师,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利用个案、社区、小组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社会服务人员。目前我国社会工作师大多活跃在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等各个领域,并开始逐步向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心理辅导等广大领域扩展。他们发挥的维系社会良好秩序的作用如今日益得到社会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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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社会工作已经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了。在西方发达国家,社工被誉为是“社会工程师”,具有极高的美誉度和社会地位。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以及国际化的深入发展,越来越明显地感受到社会功能受损、缺失、需要修复的问题日益突出。党中央在谋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布局中,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积极而稳妥地进行着科学筹划和安排,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2006年民政部、原人事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11年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12年,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9个部委和群团组织联合制定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掀起了大规模加强专业化、职业化社工队伍建设和专业社工作用的新的高潮。一、切实提高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2013年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决定》明确指出: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自律,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民政部门要依法加强登记审查和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责任。坚持积极引导发展、严格依法管理的原则,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抓紧制定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的方案。党中央和国务院在加快民政职能转变的过程中,对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都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新时期加强民政工作的需要。二、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工作从上海、广东、浙江等发达地区的探索实践到2006年正式启动,呈现出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但是我们要充分认识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将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与社会管理体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社会管理机制并列起来,作为社会建设和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这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划时代意义。也是在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制度改革中迈出的第一步。二是要积极推进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强化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职责分工。重点是逐步实现政府与民间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六个分开”,即主体、机构、职能、人员、资产、住所分开;建立政社合作的绩效评估机制。政府职能部门应委托第三方对民间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能力和绩效进行评估,做到政社合作前有资质审查,合作过程中有跟踪调查,合作完成后有社会绩效评估,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优胜劣汰竞争激励机制。依法推进政社合作互动,加强民间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诚信自律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民间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创新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与信息披露制度、财税扶持政策等相适应的社会监督体系。三是要正确处理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和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关系。进行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和加强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这两项工作紧密相关,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民政工作(社会组织建设和服务)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托,发展社会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转变民政管理和服务方式的重要保证。四是要正确对待平衡发展的问题。上海、广东、浙江等发达地区从2002年起开展这项工作起步早,在全国起到了样板示范作用。但在中部地区特别在欠发达地区,起步晚、起点低,仍在摸索阶段,主观上存在政府层面能动性发挥不够。客观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规模差距非常大,存在严重的“兵员不足”。到2012年年底,全国现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20余万人,其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社工8万多人,与2020年专业人才达到145万目标还有很大缺口。因此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不仅政府要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支持,同时,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做到均衡发展,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三、完善机制、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新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巴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自治区各类人才专项规划及自治州重点人才工程任务分解方案》要求,一是要加快制定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规划实施方案》,结合我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现状,明确目标,坚持原则,以加强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以若羌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为依据,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重点,以人才优先投入和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保障,着力发挥社会工作者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美化群众生活的功能作用,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建设和谐若羌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二是要完善相关政策。做到人才优先,不让政策等人才。政策配套,让人才有舞台。我们要加快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各项政策,努力形成以人才库建设、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建设、社会服务行业规则建设、岗位设置管理、人才考核评价、社会监督激励为重点内家的完整配套的政策制度体系。三是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建立完整、配套、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是推进规划实施的重要组织保证。要针对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宣传鼓励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通过专业学习、培训、考试,整合、提升、转化专业化水平。积极推动制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岗位开发聘用配套政策,是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宣传力度,通过专业理论、政策法规、专业方法的宣传,发挥现代社会工作者先进理论的引导作用、建设作用,增强工作有效性。四、坚定信心,用实际行动推动社会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是党和政府转变和加强职能的必然选择,是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建设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因为这部分工作相对比较滞后,政府的推动力度才会持续加强。这一点丝毫不用怀疑。同时,社会工作者以利他主义为价值追求,从事职业性社会服务,必然会带动产生一大批阳光服务业,受尊重的服务业。我们有理由相信他的前途是光明的。我们要坚定信心,用实际行动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有困难的人需要社会工作者的热心帮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社会工作者的积极参与,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需要社会工作者的真心付出。我们要牢记 “社工发展 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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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社会工作者素质状况调查及对策
摘 要:在对郑州市二七区社会工作者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基本情况、基本岗位等情况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社区工作者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加强社区工作者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建立合理的社区工作人才进出口机制等建议。
关键词: 职业社会工作;人员素质
为了更好的了解郑州市二七区职业社会工作者素质状况,为本次调查提供有力依据,我们团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了郑州市二七区职业社会工作者素质调查。调查进行的地点为康桥社会、大学路区、黄淮社会。为保证本次调查能尽可能得出科学的结果,在正式调查进行之前,我们首先在我康桥社会进行了试调研,并针对试调研中反映出的问题对问卷做了修改。在此之后我团队成员开始有组织、有计划的对选定地点进行市场调查,历时3天,共完成了100份调查问卷的发放与回收。通过分析统计,结果如下:
一、郑州市二七区社会工作者现状分析
(一)社会工作者基本情况
发放社会工作者基本情况问卷100份,回收问卷100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100%。一、具体情况如下:1.性别。男性25人,占25%;女性75人,占75%,性别比为1∶4和3:4。这一数据说明在社会工作者中女性在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2.年龄。各年龄段降序依次为:40~50岁为41%,30~40岁为32%,20~30岁为23 %,50岁以上为2%。表明社会工作者以工作能力、人生阅历经验丰富的30~50岁之间的中青年为主体,占73%;同时社会工作者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20~30岁的年轻人也开始将社会工作岗位作就业选择,其中不乏应届大学毕业生3.文化程度。按学历层次升序排列依次为:小学1%,初中4%,本科及以上13%,高中32%,
大专50%。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工作者在社会工作者队伍中具有绝对优势,占63%。这表明社会工作者的学历层次较高,并呈现出向本科以上学历层次的发展趋势。4.上岗途径。有40%的社会工作者是通过“社会居民选举”,“居民推荐上级任命”的占10%,上级“指定”的占3%,“毕业分配”到社会的1%,“其他途径”上岗的46%。这说明社会工作者的上岗途径是多样的。
(二)社会工作者岗位工作的情况
1.工作喜好及就业原因。
“对于目前的工作”, 5%的感到“厌烦”,有80%的社会工作者选择“喜欢”。对于“您走上社会工作岗位的主要原因”,39%的社会工作者是因为“自己喜欢”,28%的人认为“能够发挥自己的特长”,22%和11%的人分别是迫于“就业压力”和“经济压力”才选择社会工作。
2.工作内容与知识。
在“您日常的主要工作内容”的11个选项上,各选项被选的比重降序排序为:“社会文化宣传”为13.%,“社会管理”为12%,“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为11%,“社会服务”为13%,“社会环境卫生”为9%,“社会就业”为10%,“社会保障”为8%,“社会教育”为8%“社会经济发展”为7%,“其他”为5%,“路政管理”为4%。社会工作的内容涉及面宽,因此为工作开展带来一定难度。在“您常使用到的学科知识的回答中”,排在前三位的是“社会工作知识”、“法律知识”、“社会学知识”,分别占20%、18%、14%;排在第四位的“心理学知识”,占12%;另外“管理学知识”、“社会保障知识”、“统计调查知识”分别占10%、9%、6%;“经济学知识”、“医学知识”也是开展社会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知识,其比重分别为5%和6%。社会工作者需要有广博的知识,能较好地解决居民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
3.工作困难。
对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从宏观层面的问题调查,如“您觉得目前工作中最大的困难是什么?”降序排列依次是:“缺乏经济投入”占36%,“缺乏民众理解”占22%,“缺乏政策支持”占20%,“缺乏专业手段”占14%,“其他”因素为“8.%”。在这几个因素中,政府的经济投入、政策支持等是开展社会工作的重要制约因素。从个人角度看社会工作者存在的问题,如“在您目前的工作中,您觉得您最缺乏的是什么?”按照选项所占比例由高到低依次为:“专业知识技能”37%,“社会经验”36%,“工作魄力”14%,“吃苦耐劳”8%,“工作热情”5%。调查显示缺乏专业知识是社会工作者的最大缺陷。
4.素质条件和角色认知。
在“作为一名合格的社会工作者,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上,排在前三位的是“工作热情”、“吃苦耐劳”、“社会经验”,分别占23%、22%、21%,而“专业知识技能”、“工作魄力”排在了第四和第五位,占17%和17%。对社会工作者的角色认同,大部分社会工作者认为社会工作者首先是政府政策的具体宣传者和执行者;其次是社会的建设者、居民的服务者、民情民意的反映者;最后才是社会的领导者。
5.学习经历与学习方式。
对“社会工作专业学习经历”,51%的人选择“有”,49%的人明确回答“没有”。目前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学习主要是市民政局和区民政局等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学习。“您希望参加专业的社会工作学习吗?”表示“希望”的占91%,“不希望”为1%,还有8%的选择了“无所谓”。在“您学习常用的方式是什么”问题上,采用“阅读书报”的占30%,“参加培训班和讲座”的占24%,通过“电视网络46%。
(三) 对社会工作者工作认可度的影响
对社会工作与社会工作者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在“您知道专业社会工作吗”问题上,20%的人认为“很熟悉”,73%的表示“了解一点”,7%的表示“不知道”。相关部门还需加大工作力度,使现有社会工作者进一步深入了解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对“您认为社会现有社会工作者是否足够”的调查,23%的人认为“足够”,44%认为“较少”,33%认为“太少,忙不过来”。认为社会工作者存在人才缺口的达到76%。对于“您觉得您所在社会需要专业社会工作者吗”的问题,91%的社会工作者认为“需要”,仅有9%的表示“不需要”。而在“如果有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来应聘社会工作职位,您是否愿意接纳”问题上,表示“非常愿意”的占33%,“愿意”的为48%,“无所谓”、“完全没必要”的分别占15%和4%。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就业压力”之下选择社会工作者岗位的缘由。对于“您从事社会工作前是否属于本社会居民”问题,有46%的工作者“是”,有54%的“不是”,超过半数的工作者并不是在为自己所在社会的居民服务。在“您是否认为社会居委会工作只能由所在社会的居民来做”的问题上,仅有2%的人表示“是”,有71%的认为“不一定,但最好是本社会的居民”,另外26%的选择了“这个因素不必考虑”。这表明在实际工作中能干好社会工作的工作者并不一定就是来自于本社会的居民,户籍问题不是社会工作者就业的障碍因素 二、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对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社会工作者的身份定位,工资待遇,质量规格,引进与“出口”条件等问题,已经成为建设一支稳定的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的根源性问题。
(二) 男性社会工作者缺乏
缺少具有开创性工作精神的男性社会工作人才社会工作是一项极具开创性的工作,从对整个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来看,进一步吸收适当数量的男性社会工作者是很有必要的,这对改善目前社会工作者队伍的性别构成失衡状况也是有利的。
(三)提高社会工作者的个人修养
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大局意识、爱岗敬业的乐业精神、奉献精神是社会工作者搞好自身工作应首先具备的职业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经过高校社会工作或社会管理专业系统培养的社会工作者比例非常少,制约了社会人才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进程。的表示“有”专业学习经历的社会工作者,其主要是参加过市民政局或区民政局等部门统一组织的社会干部短期培训班。培训班学习时间短,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并不系统,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缺乏成为了社会工作者开展工作的主要障碍。
(四)强化社会工作者的流动途径
社会工作缺乏合理的专业人才进出口机制首先是职业化问题。目前我国已经承认社会工作是一种职业,并颁布了职业标准,但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大规模开展社会工作职业化资格认证。其次是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一方面多数社会工作者是在原来的工作单位进行结构性调整中转岗就任的,他们工作能力强,但不具备专业知识背景,缺乏运用专业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众多高校培养的社会工作、社会管理专业人才因为就业途径不够通畅、待遇低等原因而从事非专业对口的工作,专业人才严重流失。第三是社会工作人员就业的户籍等制约问题。目前在实际工作中,选拔社会工作人才主要是通过区、县人事局牵头、由街道执行的“公招”方式。合格者在进入社会后产生了一个明显的问题:为解决本地的就业压力而在招考条件上严格要求本地户籍等,将具有专业背景的`社会专业人才排挤在外。第四是社会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问题。
三、加强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 提高社会工作者物质待遇
提高社会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提高社会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是加强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可以将社会工作者和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一起作为三大储备人才,由组织部门组织考核社会工作者的职业技能和资格,人事部门核定人员编制,省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年收入的平均水平,并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
(二)提升社会工作者的个人素养
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要用一定的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和伦理守则,如“以人为本”、“公正、公平”、“助人为乐”等来约束社会工作者的行为实践;要加强社会工作者对其工作态度和行为、对自身工作岗位、对所服务的社会居民特别是有困难的弱势居民、对社会各方面工作的职业操守的规范和培养,并建立相应的考核、监督机制。
(三)解决社会工作者的继续教育
重视培养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相关政府部门首先应为社会工作者尽可能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再教育机会,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其次要丰富培养的方式、方法。如轮岗培训、参观学习、情景模拟、实例操作等。第三,坚持广博与精深相结合,丰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养内容。
(四)提升社会工作者的流动机制
建立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进出口机制必须建立合理的社会人才进出口机制。第一,实现社会工作职业化。社会工作职业化,更多的人才将其为一种事业追求。第二,实现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将社会工作者作为单列的人才或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部门统一考核管理。第三,解决社会工作人才的入行门槛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在制定“公招”条件时取消户籍限制,给有社会工作或社会管理专业背景的非本地高校毕业生提供对口就业的机会,这也是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第四,绩效考核,优胜劣汰。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的管理办法对社会工作者实施管理,建立一套长效的激励奖惩考核机制,对社会工作者实行全面考核,将不合格者淘汰出局。
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发展是个渐进的过程,不仅与社会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紧密相关,而且与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形成一个互动的体系。在西方国家,社会工作职业化的进程历经了百年,而且至今都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可以预见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建设在职业环境、职业保障和职业发展方面都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国的职业社会工作者与他们的国外同行相比可能要面对更多的困难与不理解。笔者认为发展我国的社会工作应该以加强社会工作者的队伍建设和管理为核心,而改进队伍建设和管理则应该以社会工作者的需要为核心。只有突出’“以人为本”,将社会需要与社会工作者的个人需要相结合才能解决目前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使社会工作能吸引到高素质的人才,对其的管理更具针对性与实效性。“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为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政府与社会对社会工作者有了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但这与社会工作者的付出相比还远远不够。在对这一职业进行规范的同时,应给予他们支持与理解,促进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发展,使这些为他人和社会带来“阳光”的社会工作者的职业生涯也充满了阳光与希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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