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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以北深海未眠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发布了最新版的《上海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公告指出,考生入场时提供本人当次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根据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发布的《上海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考生上海“随申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核酸报告符合要求,体温查验<℃,才可参加考试。上海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9月更新)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上海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平稳实施,根据目前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一、考生一般应于考前14天前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申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并下载打印《上海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考生承诺书》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二、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沪且不离沪,并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疫苗接种。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入场时提供本人当次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本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健康云随申办等显示的电子报告均可,复印件或截图无效)。三、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纸质《考生承诺书》、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本人当次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本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或健康云随申办等显示的电子报告)。经核验,上海“随申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核酸报告符合要求,体温查验<℃,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四、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考生承诺书》,每科目考试均需提供一份,在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交给监考人员。例如:社会工作师考试,参加“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3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应打印填写并携带3份《考生承诺书》。五、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1.考前14天内,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知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2.考前14天内,接受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且结果为阳性的考生。3.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本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外省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考生。4.考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5.考试当天,上海“随申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6.考试当天,经现场两次复查后,体温≥℃的考生。7.考前14天内,有发热症状的考生。8.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近一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9.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的考生。六、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试当天须出示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凭证和考前48小时内本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现场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入场参加考试。七、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1.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上海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2.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3.考生在考试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及考试过程中均应当全程佩戴口罩。4.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5.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八、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九、考生参加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考生应随时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上海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相应告知书、承诺书内容。附件:1.上海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9月更新)2. 上海市2023年下半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3.上海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常见问题解答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请你特别
我个人觉得派出所的这一行为缺乏合理性。派出所在失足妇女的住所前树立了一张曝光牌,在这张曝光牌上面明确表示此处住有失足妇女。这样的告示牌对于该失足妇女本人来讲会造成重大的影响,虽然说失足妇女的部分行为可能涉嫌违法,但是法律在追究其责任的同时,也应该注重对她个人隐私的保护。派出所的这种行为虽说并不违法,但是这种行为明显会给该失足妇女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其实在日常生活之中,无论彼此之间的联系是否紧密,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状况之下,只要有一家稍微有一些爆炸性的新闻的话,那么传播的范围都会很广。也就是说在这一家周围的街坊邻居大概是都会知晓此事的,所以说在这样的一个告示牌被公然的立在这个失足妇女的家门口之后,周边的邻居必定会对此议论纷纷。而在大家的议论声之中,有人便会成为大家以为的失足妇女。
无论大家猜测的对象是否是真的,但是这种猜测本身就会给这个女性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在生活之中大家都是非常注重名誉的,因为周围人社会人对于大家的一个评价是会影响到大家的社会形象的,所以说我们不能不去注意周围人对自己的评价和看法。
那么派出所他所立下的这个告示无疑就是给了大众一个引导。引导周围的大众去对周边住户进行揣测,如果说有某些女性的特征比较符合告示上面所说的内容的话,那么她就会成为被大家攻击的对象。也就是如上面所说的,无论大家所揣测出的对象是否是真的,但是所说出的言语必定会对这位女性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所以说我觉得派出所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
耳根太软
今天是7月14日,根据最新消息报道,一个派出所在门口立了一个竖牌,内容是曝光失足妇女,这件事发出之后,就引发了人们的激烈争论,主要分为两种声音,一种是派出所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应该停止侵害并整改,另一种是有一些人觉得失足妇女的行为危害了社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派出所的做法对,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来看待派出所的这一行为呢?
失足妇女也有改过自新的机会,然而照片已经被发出,这让这些失足妇女在当地人眼中的形象全无,可能还会引来当地人的唾弃,这会让她们颜面扫地,那么她们也就失去了改过自新的机会,这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惩罚她们过去所做的事有很多种方法,没必要因为这一件事就让她们承受比事情本身复杂很多的惩罚,之前的杀人犯依然可以头像打上马赛克,那么派出所应该立刻停止对当事人的曝光。
如果失足妇女是集中卖淫的行为,那么这样的行为的确造成了很多不良的社会影响,带坏了社会风气,应该受到严惩,以防止这样的行为再一次出现危害社会公共治安,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据法律拘留处理,如果情节轻的,可以批评教育检讨的方式,我们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事,而不应该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发布,这样的做法还是有点欠妥当的,解决问题可以用温和的方式。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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