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执业机构

我心难变
  • 回答数

    5

  • 浏览数

    16639

首页> 社工> 社会工作者执业机构

5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只是囚了谁的心

已采纳

社会工作师成为新的职业资格,《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日前已获人事部审定通过,这意味着社会工作者首次被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范畴。中新社援引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在该考试大纲出版发行新闻发布会上的介绍说,社会工作一般指由那些掌握专业化的科学知识、方法与技能的职业社会工作者,通过为社会成员提供专业化社会服务以及相关的福利保障,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一项专门事业和一门学科。在编写考试大纲时,在确保专业性的同时,尽量回避过宽、过深、过难的内容,文字表述力求通俗易懂,言简意赅。考试更注重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应用相关知识,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据悉,目前事业单位从事民政社会工作的有40万工作者,全国社区从业人员约有40多万,加上基层的民政助理员、民政干部5万人,这些工作者都将是考试的对象。通过考试的考生将获得人事部、民政部颁发的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项目背景:目前,我国的社会工作师大多活跃在社会福利、社区矫治、司法等各个领域,并开始逐步向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心理辅导等广大领域扩展。他们发挥的维系社会良好秩序的作用如今日益得到社会的认可。一职业定义:社会工作师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利用各案、社区、行政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社会服务人员。二职业概况:目前,我国的社会工作师大多活跃在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等各个领域,并开始逐步向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心理辅导等广大领域扩展。他们发挥的维系社会良好秩序的作用如今日益得到社会的认可。全国有200多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每年培养的社工人才约为10000人,尽管按照社会需求,这些人远远不够用, 但实际上却仅有10%-30%的学生选择了相应的社会工作,其他相当部分则进了机关、企业等单位从事“不对口”的工作。不少社工专业的学生觉得自己“就业前景太不乐观”了,专家认为,造成这种“不乐观”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专业化走在了职业化的前面。社会工作人员,相当于政府的雇员。目前,这一新兴专业作为一门职业受到社会的“冷淡”,每年能被民政部录取成为专业社工的本专业学生不过百分之一二,甚至有的学校该专业的毕业生专业对口率为零。社会工作专业就业率低和公务员考试的火暴从另外一个侧面证明,要实现“大市场、小政府”,我们还有很远的路要走。统计显示,广州目前有政府支付薪酬的社会工作者近2万人,其中,广州市市区社会工作者人数达到了8000多人。主要在协助青少年教育、妇女工作和残疾人康复辅导等领域开展工作,以社区居委会为主要工作平台。尽管如此,我国很多实质上从事社会工作的人仍面临尴尬的境地,社会工作为专业从事社会工作的职业,目前的从业者多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另一方面,社工的资质认定标准在我国刚刚起步,社工的定义尚不明朗,做着社会工作的人难以称为严格意义上的社工。社会急需大量社工,而社会工作专业的就业率又低得可怜,这两种情况为什么会同时存在呢?一是社会专业毕业生的最大雇主——政府将工作机会给了公务员们。二是全社会的社工意识没有形成。社会工作的学生去应聘,十有八九会不得不跟招聘方解释什么是社会工作。他们参加工作后,又往往被当成护理或干脆是杂工来使用。这样又产生一个问题:他们根本不知道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在国外需要执证),更愿意花很少的钱去找便宜的非专业劳动力。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社工体系已经非常完善和专业,社工们是维系社会健康运转的重要力量。他们在预防犯罪特别是预防青少年犯罪、老人陪护等扶持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方面,已经是社会不可缺少的一环。在香港,平均每1000人中就有1人是社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许多社会问题也随之增加。可以说,社会工作者职业涉及的面极其广泛,医院内从事病人心理疏导工作的人员、司法机构处理和疏导家庭纠纷的人员等,均属于社会工作者范围。按照“大市场,小政府”的发展趋势,以及参照上海正在实行的“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由政府通过招标,聘请民间服务机构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和问题青少年等边缘人群回归社会等),上述社会工作终究会从民政、司法、卫生等执法系统中剥离出来市场化、社会化——这都会提供大量的社会工作机会。专家预计,在未来十年内,公民将慢慢形成社工意识,而政府也将随之出台配套政策。社会工作,这个新兴的职业将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根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统计,全国30余万工作人员中三分之一学历在大专以下。仅按上海市政府规定为全市近3000个居(村)委会配备两名就业援助员和社会救助员一项,就需要6000人。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从事社会工作是一项非常崇高和体面的工作,报酬也很不错。近在咫尺的我国香港地区,社会工作者收入稳定,一般初级社工月薪在万元万元港币,高级社工年薪能达到40万元以上。而在内地,情况则大大不同,目前社工的薪资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体系。除了每年民政部以公务员等形式招聘的一部分毕业生可以旱涝保收之外,其他职位例如福利院或街道办的社工,其待遇不过和普通护理工作人员差不多,而且,由于人事编制问题,他们的很多户口、住房等都很难解决。在浦东新区禁毒、社区矫正、青少年事务社工”试用期内大专、本科学历的社工月薪分别为800元和1000元。试用期满,大专学历的社工月薪约1500元,本科学历的月薪约2000元。根据工作考核情况,社会工作者的收入按工作年限逐步递增。三 资格等级: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四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助理社会工作师: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学生;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二)、社会工作师:1、已通过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认证者;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三)、高级社会工作师:1、已通过社会工作师资格认证者;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社工职业考试科目及答题注意事项考试时铅笔钢笔都要带“助理社会工作师”要考两门,“社会工作师”需考3门。具体为:6月28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6月29日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中级),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不得携带使用计算器。五 发证机构: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权威证书,全国通用。政府认可,企业欢迎。网上查询,就业首选。六 考试时间: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七收费标准:助理社会工作师:报名费10元、认证费130元、考试费130元、培训费1280元(可不培训自学)。计1550元。社会工作师:报名费10元、认证费160元、考试费160元、论文评审费200元、培训费1580元(可不培训自学)。计211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费10元、认证费180元、考试费180元、论文指导与答辩费1000元、培训费1980元(可不培训自学)。计3350元。八 报名事项:1、全国总部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号天时大厦15A(新街口地铁7号出口)各地分部地址:详见【合作加盟】栏里《全国考试机构》和《全国培训机构》。请考生就地报名。可以在线申请。2、报名时请携带学历证书(或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相关证明。并请携带2寸彩色标准照片4张他们的工作机构就是了

152评论

误上贼船

今天带大家了解关于社工那些你不知道的事……萌芽起步阶段2006年以前,我省社会工作尚未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范畴。随着粤港澳社会服务领域交流日益频繁,上世纪90年代起,广州部分社会服务机构开始社会工作实践探索,如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为满足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与邻舍辅导会合作开展社工服务;广州市老人院与香港圣公会合作,引入专业社工推行院舍老年人社工服务;部分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如广州YMCA等也尝试引入社工积累实践经验。另一方面,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起步,自1999年开始,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商学院、中山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高校相继设立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力量探索的社会工作服务实践,以及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发展,为我省社会工作的起步打下了一定的基础。06-10年间(试点探索阶段)2006年,民政部在我省召开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以后,我省迅速启动试点探索,在全省各地逐步建设社会工作示范区,加强对社会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协调,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至今)2011年,广东省委十届九次会议专题研究加强社会建设,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将“每万人持证社工人数”纳入“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我省社会工作进入全面推进阶段。社会工作实践逐步深化,服务领域从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逐步扩大到残障康复、禁毒帮教、社区矫正、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服务地域已从城市扩展到农村,服务对象已从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延伸扩展到流动人口、受灾群众、有特殊需要的妇女等群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直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我省各地把培育壮大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为发展社会工作事业的核心,推动社会工作人才扎根一线做服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立足长远树品牌。从政府对社会工作的重视程度来看,小编认为社会工作者慢慢的会以一种职业出现,这不仅仅是为了和居委会的热心大妈进行区别,而是在区分一种助人的模式,深度地解决存在的问题!社会工作者在未来可能会被更多的人需要,如果这个时候你拥有一个社会工作者证,那就更加好了。

140评论

将就很累

呵呵,好问题合法吧设立一个理念和目标然后找到基金会或者什么的注入资金然后就可以了吧

83评论

想被拥抱

社会工作机构存在于政府、家庭、学校、企业、医院、公益慈善(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等多个领域。我国社会工作机构主要以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企事业单位的社工部形式而 存在。社会服务机构的类型与运作1、社会服务机构:通常是指由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兴办的,通过社会福利从业人员,包括专业社会工作者、半专业的服务人员、辅助工作人员等,为特定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非营利组织;主要有政府部门(规模大,服务类型和人数多;提供法律责任内的服务、社会保障计划、服务策划和协调、社会福利经费的提供和监督等)和民办机构(规模和人力资源差异大,有些机构只有一种类型,服务对象比较单一,提供具体的福利服务);2、社会服务机构的性质:(1)非营利机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社会捐助或国际援助,宗旨是为服务对象谋取福利和促进社会进步,强调施与而不在意回报;(2)社会服务机构建立明确的使命、宗旨、目标、服务重点和服务承诺,强调社会使命和社会责任;(3)社会服务机构的主要功能是提供福利服务,从业人员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也包括其他专业人员;3、服务机构的类型:一般类型:政府主管社会保障(福利)事务的行政机构;从事公共服务、公益服务的机构。中国类型:(1)政府:民政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2)群团组织:共青团、妇女联合会、工会、老龄工作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和红十字会;(3)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行政支持类、社会公益类(公益一类:主要承担政府规定的社会公益性服务任务,面向社会无偿提供公益服务;公益二类: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经营开发类;(4)社会服务类民间组织:(1)由政府支持的民间组织,如中华慈善总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2)纯民间组织:完全依靠社会捐助和收费服务支持的社会服务机构;(3)契约型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趋势下成立的组织;4、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结构类型:一般类型结构(1)直线式组织结构:由上而下分成若干层级,只有直线和垂直关系;(2)直线参谋式结构:层级之间存在者水平和垂直关系,而参谋作为专家有责任来协助直线部门的管理者;(3)功能职权式结构:在直线参谋式组织结构中,将参谋职权部门化,在特定工作范围内,可以直接对其他管理人员下达命令。团队式结构问题解决型团队跨专业团队5、社会服务机构的运作:(1)授权:授权任务;授予权力;对所授权力要进行明确的限制;(2)协调;(3)沟通;

80评论

越迷人的越危险

根据《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

第九条 申请设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依照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立人中至少有一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者至少有两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有自己的章程,章程应当明确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为主要设立目的,并列明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具体业务范围;

(三)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拟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取得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者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设立人可以向区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并按照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活动。未经依法登记的,不得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名义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活动。

扩展资料:

根据《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

第十条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将法人登记证书、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章程、年度报告等信息在其办公场所和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公示,也可以通过网站、报刊、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有关服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其年度审计报告。

接受社会捐赠、政府资助或者承接财政资金购买服务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自接受捐赠、资助或者签订购买服务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款规定的信息,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使用捐赠、资助以及履行财政资金购买服务合同的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二)采取编制虚假账目等方式取、挪用承接财政购买服务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金;

(三)组织、举行宗教活动;

(四)接受未依法办理代表机构登记或者临时活动备案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委托、资助,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

(五)采取编造虚假信息、冒用他人资料等手段参与招投标、公益创投等活动;

(六)未经服务对象或者其监护人同意强行提供服务或者更换提供服务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

(七)虚构个案或者伪造小组、社区工作服务记录等资料;

(八)强迫服务对象接受捐赠、援助;

(九)未经服务对象或者其监护人同意,披露在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服务对象身份信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十)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

135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