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工作者发展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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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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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之后,社会工作随着社会学被取消了,学校社会工作自然也无立足之地。代之而起的是以政治性的育人教育为核心的学生工作,这与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是合拍的。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学的恢复和发展,局部的、民间的学校社会工作实践也开始尝试。比如,北京市社会学学会成立后,一些以前从事社会工作的老教授、老专家在雷洁琼教授的支持下,成立了社会福利组,该福利组的一项重要活动就是在北京市宣武区培智中心学校( 弱智儿童的特殊教育学校) 开展面对残障儿童的福利服务,难能可贵。20 世纪90 年代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开展针对外来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社会工作服务,在学校社会工作发展方面做了开创性工作。进入21 世纪,特别是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后,上海、深圳等地的学校社会工作在政府的支持下发展起来。2008 年四川汶川“5•12”特大地震发生后,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在四川省广元市开展学校社会工作服务,一直延续下来,并实现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本地化。学校社会工作在支持困境学生、帮助边缘青少年、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至今,我国的学校社会工作还没有制度化。无论是教育行政部门还是学校负责人,还没有真正认识到学校社会工作的重要性。面对市场化改革的巨大变化和剧烈的社会转型,为了更好地促进青少年成长,建设良好的、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应大力促进我国学校社会工作的发展。当前,我国的学校社会工作发展缓慢有一些制度性原因:一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负责人不理解社会工作,他们常常依赖已经制度化的、体系化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辅导、学校安全保卫来解决学校、学生中的某些问题,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欺凌问题的处理就是如此。二是他们对学校社会工作者岗位职责不甚了解,再加上当前我国政府对教育系统编制的严格控制,这使得系统性地在学校内部设立社会工作岗位遇到困难。面对社会发展的需求和上述情况,需要通过积极的建构来发展学校社会工作。要做教育(学校)行政管理者的工作,因为他们是决定是否发展学校社会工作的决策者;要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者、心理工作者合作,通过实践和经验积累,促进社会工作的新结构因素的发展;要发展普惠的发展性社会工作,既对有困难学生给予社会支持,对困境学生进行帮扶,又要舒缓广大学生压力、培养其社会性、促进其全人发展。在发展策略和发展途径上,可以探索“外嵌式发展”与“内嵌式发展”相结合的方式。所谓“外嵌式发展”是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服务支持等方式,由学校外部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社会工作团队,进入学校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工作力量是进驻学校的合作者和协同者。“内嵌式发展”则是指在学校内部发展社会工作要素,培养社会工作人才,将社会工作与学校工作相结合,整合性地发展学校社会工作。这种“内嵌式发展”是在不增加学校编制的情况下,通过学校内部人力资源和功能整合,使原有学校教育行政管理者、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者、心理工作者和其他人员学习社会工作知识、了解社会工作价值观、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开展社会服务的活动和策略。从发展方向的角度看,应积极推进“外嵌式发展”与“内嵌式发展”的结合与融合,发展“大学校社会工作”,进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学校社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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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把套路当深情

社会工作服务的起源与发展历程

导语:社会工作师,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利用个案、社区、小组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社会服务人员。目前我国社会工作师大多活跃在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等各个领域,并开始逐步向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心理辅导等广大领域扩展。他们发挥的维系社会良好秩序的作用如今日益得到社会的认可。

一、灵性与灵性社会工作

理解灵性社会工作,先得从理解灵性这一概念开始。灵性,英文为Spirituality,又被翻译成“属灵”.从狭义的角度,灵性往往会被简单地等同于宗教信仰。实则,宗教信仰只是灵性多种表现形式中的一种,灵性的内涵要比宗教信仰更广一些。

学者卡洛尔(Carroll)从两个角度来理解灵性:一是作为本质的灵性,二是作为维度的灵性[1]1-13.用通俗的话来说,卡洛尔认为,灵性既可以被看作是生命个体自我内在的实现自我平衡的一种力量,同时也被理解为一种个体和神之间的存在关系。由此,我们可否这样归纳灵性---个人在各种相处关系中达到平衡的最佳状态。它包含了个体与社会、人类与自然等多重关系的平衡。要实现这种多重关系的平衡,需要在两个方面超越---内在超越和外在超越。我们把内在超越看成是一种作为本质的灵性,假设心灵是有层次的,有感性知觉之心,也有自我超越之心,而且个体有能力在这种分层中实现超越。作为维度的灵性属于外在超越,它的基本出发点是西方传统哲学的实体说,假设人的心灵是不完美的,不能在心灵自身中解决所有问题,必须在心灵之外找到一个对象或原型[2].如果要将灵性具体细分,可以分为四个具体层面。一是宗教信仰层面。这是最直接、最为人们通常接触并能够觉察到灵性存在的层面。这属于作为维度的灵性的一种外在超越。二是人生意义层面。

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我们都有对自己生命意义的不同的思考,伴随着生命体验过程的丰盛,人生意义的感悟也会越来越多,人变得越来越具灵性的光芒。三是道德层面。道德层面的灵性本身就是一种多重关系下的平衡,如我们拒绝杀生、安乐死、堕胎等,这些道德议题的背后其实就是关于个人灵性的思考。四是超自然的灵感层面。实证科学未能解释的预兆、重复的脑部影像等都属于超自然灵感层次的属灵。因此,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灵性社会工作。它是一种关注案主内在属灵需要的社会服务工作,旨在帮助案主认识自己,协助案主学会安顿自我,超越自我,并在这个过程中获得平衡感,实现个人成长。

二、社会工作灵性服务的起源

社会工作的发展与工业化、城市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凸显有着密切的联系。19世纪末,一帮基督教徒希望通过教友之间的关爱行动来回应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疏离与隔阂等问题(即社会工作发展起源之---睦邻组织会社运动)。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基督教作为宗教的一种信仰形态,主要关注的是人和最高实体之间的关系。在文艺复兴和新教改革时期,随着皇权与教权、人与上帝关系等议题讨论的扩展,基督教也逐渐修正自己原来有关灵性议题的观点,逐渐扩展关于灵性议题的`讨论范围。不仅仅在谈个体和最高实体的神之间的关系,还多了关于人如何进行灵修,让个体在多重关系中能够更好地获得平衡的探索。因此,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到19世纪末有那么多的基督教徒开始参与睦邻组织会社运动,探寻人与人如何共处,如何与社会环境共融,以及个人如何修炼获得自我平衡感。广义上属灵的需求成为基督教作为宗教团体却反过来主动关注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之间关系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也正影响了社会工作产生的最早动因。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除了讲求个体内在超越,社会工作的起源---睦邻组织会社运动在开展服务的过程中仍是带有鲜明的宗教信仰色彩。于是人们在狭义化理解灵性的时候,也在狭义化理解灵性社会工作。所以,在实证科学大行其道的学术界,社会工作专业在很长一段时间未能正视灵性服务的历史与现实之需求,避而不谈宗教信仰,对人生意义、道德和超自然感层面的属灵人文关怀闪烁其词。

三、社会工作去灵性化的迷失

何雪松这样梳理了社会工作的哲理发展基础:实证传统、人本传统、激进传统和社会建构传统[3].灵性社会工作正与这些哲理传统息息相关。

(一)灵性社会工作的人本主义传统

古希腊智者普罗泰戈拉这样说,“人是万物的尺度”.这一直被认为是西方关于“以人为本”思想最早的论述。社会工作就是在人本关怀的思想背景下诞生的。在社会工作两大起源中,睦邻组织会社运动就是源于从群体和社区层面关注人们属灵的需求;而慈善组织会社,则关注个体如何获得救助、发展个人、获得释放。所有这些都充满了人本主义的光芒。

那么,在人本主义思想早期,有没有把灵性作为人的一种显性需要呢?在人本主义代表人物马斯洛早年对人的五个层次需求的划分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并没有将灵性看成是一种显性需要,而是更多关注个体现实层面的需要。

到马斯洛晚年创立了超个人心理学之后,灵性作为人的一种需要才得以被强调。超个人心理学认为,人具有生理、情绪、理性和灵性四种层次的需求。

马斯洛认为,灵性是人必然的一种需求,个体除了需要生理、情绪和理性之外,还需要一种超理性或者叫超越性的成长和意识状态转换。灵性需求的提出,使得超个人心理学、超个人社会工作和灵性视角等也开始在专业服务中被提出。自此,灵性社会工作才开始被正视。

(二)去灵性化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社会工作业界实质性地存在灵性服务,为何发展不出来专门的灵性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何雪松这样认为:在这样一个理性主义和个人主义滥觞的时代,人本主义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为“激进的”.

1、“癫狂”的理性时代,社会工作去灵性化

文艺复兴运动之后,理性主义开始盛行。随之,宗教的权威性也逐渐被削弱。很大一部分社工尝试以实证主义为基础,运用科技理性,树立社会工作的专业地位。于是,希望消除社会工作发展之初的非理性色彩,尤其是宗教色彩。他们希望以此使社会工作能够被更容易地观察和量度,让社会工作看起来像自然学科一样,更符合实证逻辑。这样,灵性就从社会工作者的研究中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以实证哲学为基础的物质、理性的人.

如社会个案工作的鼻祖里士满(Richman)在致力于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的过程中,极力推崇使用实证科学的方法来证明社会工作的科学性。在其着作《什么是社会诊断》和《什么是社会个案工作》中,鼓励社会工作者采取实证医疗模式,从现象出发对案主的问题进行诊断和治疗。到后来,越来越多的社会工作学者也更关注社会工作专业实证范式体系建设,引入精神分析、行为主义和结构功能主义等思想。“技术型”的专业社会工作者迫不及待地要与宗教划清界限,和不可经验实证的属灵决裂。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实证主义其实亦起源于人本思想,都是来自对神权的挑战和对人权张扬的渴望。实证主义希望通过技术理性来响应人们的需求。但是由于实证主义不断走向了技术和理性的极端,反而越来越远离了人本的初心。就有如今天,当我们制造越来越多工业品的时候,产品滞销,过度消耗自然资源。而至于究竟为什么要制造这些产品,似乎不再是因为人的需要,而成为技术、市场和权力相互竞逐诞生的怪物。

2、极端个人主义下,社会工作去灵性化

灵性社会工作与个人主义密不可分。人本主义是个人主义的哲学基础,但是随着个人主义对个体自由的诠释无限放大,人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信念被无限夸大,乃至走向极端的个人需求诠释,有些诠释甚至是粗俗的、缺乏道德伦理基础的。个人主义倾向的社会工作这样假设:个体有能力掌控自己的生活,在没有宗教的情况下道德依然成为可能,个体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建构主观的精神世界,找寻生活的意义,并用自己独特的言语体系来解释这种精神性[5].极端个人主义之下,个体的自我建构越发令人担忧。学者安贝托·艾柯在其着作《诠释与过度诠释》中就直指过度诠释的危机。对社会工作而言,极端的个人主义难以让案主实现多重关系的平衡,反倒可能会将案主推向人际关系紧张、焦虑与无助之境地。反过来看,这也正好警醒了社会工作者该去思考广义的灵性社会工作服务。

无论是对技术理性疯狂的追求,还是无限放大案主个人现实层次的需求,社会工作这一所谓“专业化”的过程,正越来越远离“人本”的初衷。人本服务中“全人服务”的理念应该包括“身、心、灵”三个维度的服务。诸如需求调查量表、会谈技巧等工具和技术,只能够让社工服务更加贴近案主现实的需要,和从技术层面做到尊重、接纳、非批判,无法从全人的角度理解案主包括灵性层面需求以及他们的能力。

四、社会工作灵性的回归与发展

灵性社会工作的发展和社会工作人本取向的回归与发展是密不可分的。人本主义是灵性社会工作的基础,而灵性视角则将人本主义发挥到极致。人本主义取向的社会工作关注人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把人与其生活情境关联起来去理解,尊重个人的态度和经历。灵性社会工作正是从更高层面,也就是灵性层面关注个人需求,尊重案主的属灵取向,要求社会工作者正视案主的这种需求,想办法满足这种需求。

(一)超个人心理学、超个人社会工作的出现

尽管灵性服务是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起源,但是因为受到实证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排斥,灵性社会工作始终未能够发展起来。

1960年代末出现的超个人心理学和在此基础上出现的超个人社会工作,为灵性社会工作服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石。马斯洛晚年时在重新回顾早年提出的五个层次的需求时,发现早年认为最高层次的需求---“自我实现”,仍不能作为一个人的最终目标,否则个人就会被带入到极端的个人主义的境地。马斯洛开始思考,把个人超越性、灵性需求放在自我实现需求之上,并在1969年正式提出超个人心理学,希望把人的意识扩展到以整个宇宙为中心[6].马斯洛晚年对需求层次的补充和超个人心理学的提出直接推动了社会工作走向关于个体灵性层面的探讨。灵性作为人基本的需要之一,同时也作为人的最高层次的需要,受到重视。

超个人心理学试图打破传统心理学一贯将身与心、我与非我、心灵与宇宙人为地分隔开来的主张,实现主客观的整合与统一,使心灵的虚幻分化转变为本体意识的统一,使人的童年期、成年期和精神发展的各个阶段结合成一个连续的统一体[7].而与超个人心理学相对应的超个人社会工作的出现也开始解答属灵的问题而非单单响应案主现实需要带来的困境。灵性社会工作既有助于社工在服务过程中克服以服务对象和某一问题为中心,更关注案主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和其他人及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

另外,值得大家注意的是无论是超个人心理学还是超个人社会工作,他们都是在摒弃宗教灵性的前提下来讨论个人与大宇宙的平衡关系的。这更像是中国道教所说的天人合一。

超个人社会工作作为与灵性社会工作相近概念的提出,正是对灵性社会工作的一次正名。灵性社会工作也由最原始的宗教关怀扩展到关注个人内心平衡,正式变成一项关注个体内外平衡,非现实取向的社会服务。

(二)新纪元运动成为灵性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标记

1970年代初在基督教中发生的新纪元运动同时也给灵性在社会工作中的探索提供了契机。在社会工作发展进程中,关于灵性的探索得益于新纪元运动(NewAgeSpirituality)的发起[5].新纪元运动可以说是一场思想解放运动,它直指人们的精神和信仰。新纪元运动主张:为人们开拓一个整合兼容的世界新体验性的秩序,使人可以从中感悟与宇宙共融的感受,以更好地适应自由多元、价值混沌的现代生活[5].另外,新纪元运动和个人主义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个人主义的盛行下,宗教更倾向于自主化、个性化的发展,尤其强调个体应该形成自己的价值信仰体系[5].从那时候开始,基督教中也越来越开放在灵性方面的探讨,并且伴随着新纪元运动这股力量,将灵性推到更加广泛的层面,如个体的人生意义、道德解说、超自然的灵感等等。此时此刻,也就有了Car-roll关于灵性两个角度的理解,作为本质的灵性和作为维度的灵性。应对灵性的全新定义,社会工作也不断扩展在个人工作中的灵性介入层面,灵性社会工作由此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三)作为非主流的灵性社会工作服务

在当下,尽管灵性社会工作并没有像精神分析、认知行为疗法等学派那样成为社会工作介入方法的主流,但是在过去不断的探讨中,灵性社会工作也开始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理论视角和介入范式。灵性社会工作者主要帮助案主认识自己,认识自己灵性的需求,协助服务对象学会如何在社会环境中安顿自我以及在不断超越中获得自我的平衡感。

灵性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者协助服务对象认识自己(包括自身内在的情绪、思维、道德观、价值观)和认识环境,协助服务对象自我分析,培养服务对象自我察觉自我疗愈的能力,最终帮助服务对象实现内外关系平衡的一套社会工作服务方法。

在实证主义横行的今天,灵性作为人的基本需要之一被长期忽视,社工业界也转而关注人们现实生活当中物质化、世俗化的需求。当社会工作面对案主时,我们的行动如果仅仅是围绕如何回应案主物质化、世俗化需求的时候,社工永远只会被陷入资源链接和推动案主回归所谓正常社会生活的漩涡中。只有正视案主灵性的需求,相伴同行,才能让案主找到自己,实现自我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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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清欢

一)什么是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社会工作的本质是一种助人活动,其特征是提供服务。更确切一点说,社会工作是一种科学的助人服务活动,它不同于一般的行善活动。二、我国社会工作的各个发展阶段 (一)第一阶段:萌芽期——个人的慈善事业阶段(20世纪上半叶社会工作开始在我国起步发展)1.教育方面:(1)标志性事件:1925年燕京大学建立社会学与社会服务系。(2)19世纪,西方帝国主义列强的经济、军事和文化侵入以及中国人自觉向西方寻求民族自救的道路,西方文化也以各种方式进入我国。20世纪初至20~30年代,一些传教士在我国开办社会服务,并在我国的大学讲授社会服务等课程,一些大学开始从事社会服务教学并从事服务实践活动,这样,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工作开始出现。1925年燕京大学建立社会学与社会服务系可视为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标志。2.社会服务方面:(1)标志性事件:晏阳初倡导并极力推行的华北平民教育运动。(2)一些上层社会的人士开展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孤儿救助、贫民救济等活动。另外,一些在西方受过正规教育同时受西方文化影响的知识分子为了救国救民也从事农村发展活动,其中以晏阳初倡导并极力推行的华北平民教育运动最为典型。这是我国知识界施行的、具有一定专业性质的社会工作实践活动。虽然因战争等原因,这些实践活动的效果是有限的,但它对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仍具有重要意义。20世纪40年代,当时政府将社会工作引入我国,对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有一定推动作用。(二)第二阶段:断层期——受政治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发展的断层。(1949年至改革开放期间)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出于对社会学、社会工作的错误理解,1952年政府决定在大学里取消社会学、社会工作学科和相关教育,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中断。(三)第三阶段:发展期——有组织的开展社会活动(改革开放至90年代末期间)年国家民政部为了推动社会工作的发展,在北京马甸举行了社会工作教育论证会,确认了社会工作的学科地位。年,国家教委决定在部分高等学校试办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在制度上开启了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讲程。国家教委首先批准了北京大学设立社会工作专业。年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成立,1994年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成立,推进了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进程。4.1992年正式加入国际社会工作者协会,这可视为中国社会工作专业(或教育)的开端。5.高等学校则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方面矢志不渝,并探索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道路。6.不同部门也在进行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如民政、妇联等。 (四)第四阶段:专业化时期——科学的专业服务阶段。(21世纪至今) 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在此阶段由于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积累,使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突飞猛进,进入高速、专业的发展期。于是在这个时期我国社会工作取得了很大的突破,在专业化、职业化和法制化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故作详细分析。1.建立、健全职业化体制 (1)标志性事件:2006年7月,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首次将社会工作者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范畴,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2007年12月,民政部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编写的《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正式发布,相关考试于2008年6月底在全国举行。首批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即将在我国诞生。毫无疑问,上述几个重要文件的发布、实施及专业社会工作者的诞生,是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影响深远。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指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加快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这就对社会工作制度建设作出了全面规划,并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2)制定了相应的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动社会工作在儿童服务、青少年服务、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家庭服务、社区建设、矫治服务、医疗卫生等各领域的发展,实现社会工作的多元化和专业化。(3)建立包括资格认证、从业规范、登记管理、继续教育、评估监督等在内的一系列社会工作职业制度,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4)设置相应的行政管理机关,构建社会工作的行政管理体制,统筹协调社会工作的发展。(5)增加“政府购买服务”等用于社会工作发展的财政预算,创建有利于社会工作发展的财政体制。建议在每年财政支出的公共服务项目的预算中,划拨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社会工作事务的固定投入。并根据社会的发展情况,参考GDP的增幅,按比例提高社会工作的经费投入比率,为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2.推进和加快社会工作法律制度建设(1)标志性事件:2006年民政部联合人事部在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大力加强社会建设的大趋势下,民政部抓住机遇,联合人事部正式出台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71号),这是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正式建立。(2)法制化是社会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在一些社会工作比较发达的国家及地区,均建立了完备的社会工作法律制度体系,从根本上确定了整个职业体系的合法地位。然而,我国社会工作事业刚刚起步,各项法律法规亟待建设。从社会工作发展的长远来考虑,应重视社会工作的立法研究及实践,加快社会工作的法制化进程,确立社工的职业地位,维护社工的专业形象和职业尊严;保障社工的职权及执行力,提高社工的工作效率;保障社工在工作中的合法权益,降低社工的职业成本及风险。3. 实践和确立社会工作运行机制(1)标志性事件: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指出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强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2)以社区为平台,以各类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为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者为抓手,创建“社区、社团、社工”三社互动和“社工、义工”两工联动机制,确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间运作、社工引领、义工服务、群众得益”的社会工作运行机制。采取一种科学化、专业化、人性化、大众化的方法开展公共事务的管理,逐步理顺社会工作与政府、社区、机构、居民间的关系,形成运转流畅、资源共享、和谐互动的工作运行机制,促使政府转变职能,降低管理成本,整合人力资源,扩大社会参与,推动社会民主法制的进程。(3)设立配套的社会工作激励机制。设置专职社工岗位,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薪酬制度,以“体现专业人才价值”为指导思想,设计及实行一套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工作激励机制。在薪酬设计上,采取学历、资历、资格、业绩、岗位等多种指标相结合的方案,“以岗定薪、以绩定奖、按劳取酬”,设立合理的社工薪酬标准,使其高于同等工作的一般从业人员,合理体现社工的专业人才价值。(4)具体来说有以下四种实施办法:一.建立职业资格制度。如2003年3月,上海市民政局会同市人事局出台了《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将社工列入专业技术人才,规定每年组织一次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助理的资格认证考试。二.建立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制度。如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社会工作师(助理)注册管理试行办法》,对取得社工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注册管理,使其成为注册社会工作者,以促进社工的职业发展,规范社工的职业操守和实务工作。三.是建立岗位配置制度。如2004年,上海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在本市民政系统及相关机构配置注册社会工作者的意见》,明确提出在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公益组织配置社会工作者,并要求采取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力求上述目标在3年内到位。四.是探索建立岗位轮训制度。如协调社会工作各领域的有关部门,共同对实际在岗人员开展分期、分批、分层的岗位轮训。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是社会工作知识和经验不断积累和发展的反映,也是社会工作领域不断扩大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不断创新的过程。随着社会福利政策的全面化、系统化及社会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立,社会工作逐步走向成熟。三、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特点(一)非一般发展规律,开始由政府主导起步,而非民间志愿的慈善事业先行起步。通过民政部主导的与北京大学的合作而开始了中国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发展的进程。与先有社会需求,再由民间发起,并以慈善组织出面组织对贫弱阶层的社会服务,然后再向专业社会工作转变模式不同。实际上,当时民政部的目标就是培养若干掌握社会工作与管理知识的人才,然后到民政部门从事“民政理论研究”,着眼点并非一线的实务工作者。于是,社会工作与管理的专业教育就在既没有公众认可的社会基础,也没有合适的社会载体的情况下,突如其来地“被恢复”了。这样的恢复和发展,其实是与“社会”脱离的。如果用现在“制度嵌入”的理论来解释的话,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在中国的被恢复,表现出一种“硬性嵌入”特点。(二)发展过程中,民间组织表现并不活跃,政府协调社会工作中起主导作用。造成这一特点的原因是首先我国社会工作起步工作就是由政府的民政部主导完成的,所以对历史发展模式的依赖导致这一现象;其次政府对民间组织的信任还没有建立起来。改革开放前30年中期有一很客观的实例就说明了这一问题当时中国除了一部分从事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教育的教师还算得上“内行”之外,并没有专业社会工作者,但却有了社会工作者的“自己的组织”。实际上,这个组织并不是为社会工作者成立的,而是为了方便民政部门对外交流而成立的。在“民政工作就是社会工作”的观念的影响下,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被纳入”社会工作者的行列。(三)“跳跃式”发展模式。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借鉴国外多,自主创新少;政府引导多,自我实践少。可以看到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开始发展至改革开放前期都没有很大的进展,但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却是突飞猛进的,社会工作的各个领域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种短期内跳跃式的发展正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吸取外国的先进经验得来的。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社会工作的推进主要是由政府完成的,而政府在一些事情的觉得上具有社会实体、社会各团体所不能具有的强制力,所以形成“跳跃式”发展模式。(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工作就表现出政府积极探索、社会工作教育率先发展、行政性社会工作与专业社会工作同时并存、专业社会工作不断发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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