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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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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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的社工督导功能

社区矫正社工督导的行政功能,是指社工督导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中要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招募与选择、引导与安置,工作计划制订与实施,工作监督、回顾与评估,工作授权与协调等方面担负指导责任。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矫正工作的社工督导功能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行政性督导功能

所谓社区矫正社工督导的行政功能,是指社工督导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中要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招募与选择、引导与安置,工作计划制订与实施,工作监督、回顾与评估,工作授权与协调等方面担负指导责任。具体来说,它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社区矫正社工的招募和选择——社工督导者要根据机构的定位和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以及现有服务对象构成情况,通过面试选择与社区矫正服务对象需求相匹配的求职者,并且在面试过程中向符合条件者传达工作理念,使其在双向选择时即明白组织目标并能形成认同和胜任感。

新入职社区矫正社工的安置和引导——新招募的社区矫正社工入职后,社工督导要做的首要工作就是对其进行入职培训,让新入职社工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团队人员的构成及与普通社会工作团队相区别的特性,尤其是告知他们与矫正干警、司法所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工作者的角色差异、工作分工及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方式。此外,还要让他们了解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他们的岗位职责。

社区矫正工作计划的制订和实施——社区矫正社工督导最为经常性的工作就是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工作计划,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中,这种计划包括总体的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的工作计划。在工作计划制订后就必须安排社区矫正社工进行具体的工作,包括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的工作量的分配、资源的调配及相互协调配合,以确保工作计划得以实施和目的达成。

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总结和评估——社区矫正社工督导要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工作进度、工作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总体的监督、总结和评价,以利于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更好地完成工作和提升能力。社工督导的监督工作可以通过观摩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具体工作过程、查验工作记录、回访社区矫正对象(包括家庭成员)或者访谈合作者(如司法警官和社区工作者)等方式完成;社工督导的总结可以通过工作内容总结如个案总结、小组工作总结或者社区工作总结的方式完成,也可以按照时间节点如周工作、月工作进行总结或者就项目的执行过程进行总结,还可以就突发或应急事件进行总结;社工督导对社工的评估可以通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自我评估、互相评估、矫正服务对象和督导自身评估等多个层面综合进行。

社区矫正工作的授权、协调与沟通——社区矫正社工督导的授权是指考虑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特殊性,即不能完全放任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自由且不受特殊限制地开展工作,社工督导必须对个案工作和小组工作提供清晰和详细的指引,包括社区矫正对象问题的预估、服务方案的制订和介入方式的选择及一般性的工作准则等。社工督导的协调与沟通包括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 纵向协调与沟通要求督导向上与机构负责人及时沟通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及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心理及身体状况等各方面情况, 向下与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沟通,了解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状况(能力与素质)、心理状况(工作中是否有压力感或职业倦怠等)和身体状况(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身体状况及对工作强度的适应状况);横向协调要求社工督导帮助完成机构与司法所和社区及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间的顺利对接,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顺利开展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教育性督导功能

所谓社区矫正社工督导的教育功能,是指社工督导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开展服务时所需的知识与技能给予指导,协助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达成专业上的.发展。社工督导不仅要提供给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完成工作所需的知识,还要协助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由“知”转为“做”。社工督导通过个别督导或团体督导,发挥知识能力学习与自我觉醒反馈的效能。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是教导有关“服务对象群”的特殊知识

当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不太熟悉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内容时,督导者要告诉他们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技巧,例如,如何与社区矫正服务对象打交道,如何将那些鄙视、厌恶、绝望等负面印象转化成能体现矫正服务对象的优点和自我价值的陈述等。

二是教导“社会服务机构”的知识

社工督导要传授给机构法人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一些机构管理和行政运作的知识,如机构政策如何建立和改变、机构与所对接社区和司法所的关系等方面的知识。

三是教导有关“社会问题”的知识

不同的社会服务机构关注不同的社会问题。社工督导要告诉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国家、社会和社区针对社区矫正的政策及法律规定,这些政策法规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以及机构服务与社区矫正现存问题间的关系等方面的知识。

四是教导有关“工作过程”的知识

社工督导必须教导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助人的有关技术,包括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必须做的事是什么;如果要协助个人、机构、社区有效处理所面对的问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应该如何行动。社工督导也必须教导和解释为什么机构会采用这种特殊的介入方法。

五是教导有关“工作者本身”的知识

社工督导者要通过教导,让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能够自我觉醒, 让们他自主地思考一些问题,并借此确保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对专业问题的反思不会影响到社区服刑人员。

六是提供专业性建议和咨询

社工督导的专业权力与个人魅力对社区矫正社工会产生影响。当社工督导扮演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顾问角色时,社工督导就会发挥专家的权力功能,在征得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同意的基础上,要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忠告。

支持性督导功能

所谓社区矫正社工督导的支持功能,是指社工督导向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提供心理和情感上的支持,促使被督导者感到自我的重要性与价值感,让被督导者能轻松面对工作。具体来说,它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是协助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适应和处理服务工作中的挫折、不满、失望、焦虑等各种情绪,增强自我调解与恢复功能。由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服务性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经常要承受比一般社工更沉重的压力。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最常面临的压力来源包括:来自服务对象的压力,包括如何面对“非自愿型服务对象”、社区矫正服务对象过度依赖、害怕决策可能产生不良后果、合法性需求与正当性利益间的冲突、无法将时间完美地分配给每一个服务对象等;来自工作的压力,包括工作环境不佳、无力改变病态社会结构的挫折感、工作中专业知识不足、专业独立性不够、实务经验不足等;来自服务机构的行政压力,包括对机构政策和程序的承诺、工作绩效评估、工作量过重、工资待遇问题、改组和规则改变等;来自社会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认识的压力,包括社会公众对社会工作专业不了解、社区矫正服务对象对社会工作不了解、合作的领导和团队成员对社会工作不了解以及合作者对社工专业能力的质疑、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要不断为专业解释辩护,等等。因此,社工督导必须发挥其支持性功能,帮助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增强自我调解与恢复功能,使其不但达到助人自助而且也能够在助人工作过程中实现“自我救助”,平衡和安抚其在工作中因压力而产生的工作情绪,消除不满、失望和焦虑状态,正确面对工作中所遇到的挫折,增强其工作信念,提高工作效能,始终呈现出良好的工作状态。

二是给予关怀和支持,让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有安全感。通过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工作上的辅助、生理和心理上的关心以及良好工作环境的创建,督导要成为社工的业务导师和生活挚友,通过增能与赋权让其逐步消除工作中的无力感和危机感,充分体会到社会工作独有的魅力,感受到团队大家庭的温暖。

三是激发被督导者的工作热情和士气,鼓励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尝试新工作、发现工作成效并能自我欣赏。社工督导应善于运用优势视角和SWO T 分析法来激发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正确分析现有条件下和环境中开展工作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整合可以利用的资源,有勇气、有动力去挑战新的工作。在工作进程中,社工督导要及时引导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看到社区矫正对象和社区环境因自己的勇敢尝试与创新而发生的改变,并组织团队成员一同来分享这份喜悦,使其充分体验到尝试新的工作给自己和团队所带来的收获与快乐。

四是促进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提升对专业的认同和对机构逐渐产生归属感。社工督导应该定期给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开展专门性的支持性小组,利用小组工作让其分享各自的工作经验与感受,强化专业价值观,促进专业认同和提升机构凝聚力,激发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对机构的价值与使命的认同,最终产生强烈的使命感,愿意持续投身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

综上所述,社区矫正社工督导群体在我国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中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这就决定了我国社区矫正社工督导群体在今后的督导实践中必须进一步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探索规律上下功夫。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起步仅有十余年的历史,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仅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少数省市有所探索,全国各地专业机构中从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机构数量还不是很多,缺乏同类的经验可供借鉴和遵循,所以,社区矫正社工督导需要探索研究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内在规律,善于总结经验。二是在完善模式上下功夫。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是较敏感的工作领域,所以需要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和自身专长,灵活运用并不断完善督导模式与方法技巧,逐步形成适合机构发展、特色鲜明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专业督导模式。三是在强化效果上下功夫。要通过社区矫正专业督导,进一步提升服务机构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提升机构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保障机构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提高机构服务的专业品质。四是在总结反思上下功夫。社区矫正专业督导要善于总结督导和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反思督导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持续的回顾总结与反思,逐步完善督导理论,改进督导方法,提升督导技术,解决督导难题,突破督导瓶颈,推动实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专业督导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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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梦是病

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矫正中的作用

导语: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体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我国已经进入到和谐社区建设与发展的新阶段.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社区工作的内涵也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社区服务内容增多、提供主体增加等等,而社会工作者的定位亦随之做出了调整。下面我整理了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矫正中的作用,一起来学习下吧!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不脱离社会,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包括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前4种情形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区自2009年7月在奎文经济开发区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面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三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2012年3月1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后,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全面组织实施。目前全区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00多人,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二、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矫正中的作用

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除了有一支规范化的执法队伍作为组织保障外,还需要充分依靠社会力量来开展工作。为适应社区矫正工作性质要求,建立了以司法局(司法所)执法工作者为核心、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区矫正队伍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辅助力量。社会工作者按照自身专业知识的不同,可以成为社区矫正人员矫正小组的组成成员之一,在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司法所的组织指导下,协助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

(一)协助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主要任务是与社区矫正责任人、监督人组成矫正小组,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个性特征、生活环境、悔罪表现、家庭状况、犯罪情况,协助司法所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并在实施中适时进行调整。参与对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效果的评估,提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司法奖惩建议等。配合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定期对社区矫正人员家庭、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的社区进行走访,了解、核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学习、工作、生活情况。

(二)协助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

一是从思想上感化社区矫正人员。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大部分存在自卑、自责、沟通能力欠缺、适应能力较差等情况,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心理、思想和行动方面的综合矫治。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矫正人员最贴近,与社区矫正人员有着密切的联系,通过面对面互动交流,可以更好地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现状、现实表现及犯罪类型等整体情况,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深入剖析犯罪根源,鼓励其积极认罪悔罪,乐观面对生活。

二是加强心理矫治。不管是故意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还是过失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心理问题。聘请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定期与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思想沟通,对矫正人员进行心理测试,确定心理类型,选择有针对性的心理矫治手段。有效的疏导和心理干预,化解了社区矫正人员的不良情绪,化解了可能存在的矛盾。

三是定期开展教育学习。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认罪悔罪教育,认清罪与非罪的界限;进行人生观、价值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公共道德教育;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现身说法等方式进行法律常识教育;结合国家的重大决策和部署,针对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件进行时事政策教育。

四是定期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开展社区服务是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教育改造的一种重要形式。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大部分是由社区进行组织,由社区在矫正人员《社区服务记录》卡上进行登记、签字确认。社区服务的形式多样,可以打扫社区卫生、清除小广告、清理积雪等社区劳动,也可以参与文明交通协管员等一些公益性活动。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服务活动常态化,不仅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在刑意识、公益意识和服务意识,而且使他们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了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对促进他们自觉矫正好逸恶劳的主观恶习,养成守法向善的行为习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不能适应工作开展的需要。我市潍城、高密、青州、寿光、昌乐等地均已成立了正科规格的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我区仅成立了股级内设科室,不利于工作开展。

二是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严重不足。《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区矫正。”我区8处司法所共有编制24人,现仅有工作人员15人,空编9人。矫正工作人员主要是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缺少一支稳定合格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且管理手段单一,难以对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个性化的科学矫正方案,矫治效果难以保证。

在经费不足,无法聘用专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情况下,为解决社区矫正人才队伍严重匮乏的问题,我区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社区矫正人员所在社区工作人员为辅助的形式,协助司法所长开展矫正工作。因同在一社区内,社区工作人员虽然有较为了解社区矫正人员工作、生活情况的优势,但是专业水平低,而且兼职工作,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亟需一支高素质的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专门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疏导、生活帮扶等日常事务性管理。

四、 几点建议

(一)落实社区矫正机构和人员问题。为全面加强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在区司法局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立户列编。同时,尽快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公务员招考、军转干部安置等形式,选拔录用年富力强、德才兼备、办事稳妥的优秀人才充实司法所队伍。

(二)建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必须有一支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执法队伍作为组织保障。随着社区矫正的开展,司法所现有的人员力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工作开展的需要,亟需建立一支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为核心、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议民政部门按照“公开招考、定岗定责,择优选拔”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学历层次高的人员担任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由政府统一出资购买服务,统一培训、管理和晋级,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将工作者分配到司法所专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三)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经司法行政部门和志愿者组织登记,吸收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文化水平高、经验丰富、热心社区矫正事业的专家学者、社区居委会成员和老党员、老干部担任社区矫正志愿者,自愿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同时还要根据矫正任务的需要,发动社区服刑人员的部分亲属和所在单位的一些领导同事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努力增强矫正工作的管教力、亲和力,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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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音碧落

关于社会工作者报名条件如下:

一、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根据最新的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得知,如果满足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的条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可以考取社工证书。

想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需要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如果想考取社会工作师考试,需要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专业:报名社会工作师考试对所学专业是有要求的。社会工作专业是常规专业。非社工专业的考生,同样可以参加考试,但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要求。 “社会工作”专业学历(学位)认定,毕业(学位)证书载明的“社会工作”专业名称有:

大专专业名称:社会工作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工作方向)、社区矫正;本科专业名称: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与管理。

注:目前没有“社会工作”或“社会工作方向”博士生,如果想考取社工证书,需从事社会工作满两年即可报考。

什么时候是社会工作满2年呢: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工作年限计算,需要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一般为当年年底。

年限计算按周年计算,截止报名当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包括取得学历后的实际工作年限(实习期不能计算在内)。注意:工作年限计算按周年计算,也就是说计算截止时间是报名当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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