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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弗狂骨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北路168号3号楼313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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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社保中心工作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闵行区社保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新农保、城居保养老保险、征地养老经办服务管理工作。
2、受区人保局委托,负责开展工伤认定、征地事务工作。
3、负责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4、协助开展有关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
5、指导、协调街镇经办机构社会保险业务工作。
参考资料:
上海市人社局-电子地图-闵行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闵行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独人姣
电话:
部门: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北路168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注:原劳动局根据国家机构改革,现已合并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扩展资料: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提出组织实施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办法和意见。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本区促进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落实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综合管理本区就业工作及其相关服务机构。
三、负责人才引进管理工作,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政策,促进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服务工作。负责完善海外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有关分工,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关职责。
四、负责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并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五、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福利和退休工作。负责相关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有关工作。
六、负责完善面向企业、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本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政府补贴资金的审核和拨付。负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各类以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负责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和奖励。
七、负责市、区各类社会保险政策落实推进工作。负责拟订本区被征地人员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及征地养老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地养老保险等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指导企业工资政策的贯彻实施及相关工作。
八、负责管理促进就业、失业基金和属于社会保障资金范围的各类专项资金,制定与就业基本社会保障相关的各种制度和办法,并在本区组织实施。
九、负责农民工就业服务和管理工作,落实上级政策,指导用工单位规范有序用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实施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相关政策。组织拟订本地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依法调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劳动用工违法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落实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
闵行区人民政府-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闵行区人民政府-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概况
永久会用旧
上海闵行区社保中心咨询热线:12333。社保局的工作职责是:1、拟订相关法律法规并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2、拟订人力资源政策配置;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4、建立培训制度并拟订就业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些业生就业政策;5、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6、组织拟订保险基金政策;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7、负责就业调节和控制;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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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办理社保在闵行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服务内容:1、受理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工社会保险登记开户,为参保个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帐户;2、受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变更及结算等业务;3、征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即将出台)费以及市政府交办的小城镇保险、补充保险、综合保险、小企业欠薪基金、残疾保障基金;4、核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5、调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6、受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查询和政策咨询;7、受理单位和个人补充养老保险业务;8、受理社会保险争议申诉或投诉;9、受理个人生育保险金申领等;二、服务时间:1、服务时间:上午9:00-16:30,周六大厅设值班服务,(逢国定节假日休息) 2、办理个人帐户变更业务:每月5日至26日各工作日。 3、单位为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发放卡(折):每月8日至10日各工作日。 4、大厅咨询服务、群众投诉等:周一至周五 5、仲裁接待:周一、周四 6、联系电话:64920800转各分机 7、市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三、 窗口服务内容:社会保险登记;特殊业务审核;单位人员帐户变更;个人参保帐户变更;生育保险申领;网上办事登记变更;镇保经办;补充保险等。1、服务总台:社会保险业务导向,个人帐户查询使用指导,一般业务咨询。2、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社会保险年度验证及缴费卡申领、补办;及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卡、折的申领。3、单位人员帐户变更:单位从业人员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建立、变更、终止;缴费基数核定;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4、特殊业务:审核参保单位性质变更认定、特殊工种审核;各类提前退休、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和部分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申领的审核;部分个人属性认定的相关帐户处理;社会保险个人帐户调整。5、个人参保帐户变更: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工帐户建立、变更、终止;失业人员、非全日制工、帐户登记、转移、终止;个体、自由职业、失业人员、养老金的核定;失业人员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基本信息的调整。6、补充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登记、变更、终止、结算、支付、查询及相关业务。7、生育保险金申领:参加社会保险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妇女生育保险金申领。8、镇保经办:单位:从业人员首次缴费、接续缴费、补缴、停止缴费、暂停缴费、恢复缴费、终止缴费、缴补充保险;9、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首次缴费、接续缴费、补缴、停止缴费、暂停缴费、恢复缴费、缴补充保险;10、征地人员缴费手续;11、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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