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公职律师

对他太上心对他伤心
  • 回答数

    6

  • 浏览数

    14357

首页> 社工> 社会工作者公职律师

6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只想做你的特别关心

已采纳

律师不是事业单位工作者。1、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2、律师的性质就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律师算是公务员吗执业律师是不属于国家公务员。公职律师属于公务员真正的律师是通过司法考试后在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实习,转正就业的。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般统称“法律工作者。律师分为公职和执业律师。公职律师是国家公务员,执业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公职律师的业务范围,限于为政府本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执业律师业务范围较公职律师广泛;根据国家规定,公职律师是国家行政部门设立的政府律师,由政府支付薪水,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因此,公职律师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律师,公职律师和律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职律师和律师的区别就在于,律师可以依靠自己学会的法律收益来赚钱,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相比之下,公职律师不得有偿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只能领“死工资”。当然,因为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公职律师的门槛,比一般的公务员的门槛更高,这也就意味着,公职律师更受器重,也可能因此获得相对更高一点的收入。但是,如果和律师相比,公职律师的收入,依然是微不足道的。公职律师和律师之间的收入差距,有时能高达三五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109评论

别活得太累

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非诉讼业务在律师业务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就“律师”的本质属性而言,包括:其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按现行《律师法》之规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之法律知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知识”;其二,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资格;其三,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其四,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上述四项本质属性(或说本质特征),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项,皆不能成为“律师”。在上述四项基本特征中,前一项或一、二项为其他法律工作者,如执法工作者,司法审判工作者(法律师徽官),司法检控工作者(检察官)所共有;后二项为“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所独具。现在可以明确地回答:律师的性质就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或简称“法律服务工作者”。从概念的种属关系而言,现在也可以得出结论:“律师”这一概念的“属”概念是“法律工作者”,其“种”概念是“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师”这一概念同“属”的其他“种”概念有:法律审判工作者、法律检控工作者、政府法制工作者、法律理论工作者等等。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与法官、检察官等其他法律工作者之间的“种差”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并获得执业证书;且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根据上述,我们找出了“律师”这一概念的本质属性、性质(特质)、种概念、属概念以及种差,就可以给“律师”定义了。其一,用概括全部本质属性的方法定义,即:律师,是指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具有法律知识,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工作者。这里需要说明,上述定义中的“同等学历”包括: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其他自学成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是否具有同等学历,除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之外,可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予以确认。这样,对于放宽参考资格,不拘一格发现人才有积极意义

126评论

失她失心无她孤独化心病失他失心无他寂寞化心痛

社会律师转为公司律师的条件如下:1、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被原所除名,或合伙人退出后不在原所执业的。2、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的,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公职律师申请转为社会律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转为社会律师申请书。2、申请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受其在本所执业的证明。3、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外省市考取资格的,还需提供资格档案。4、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已经辞职的证明。5、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6、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的证明。7、原公职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14评论

北方有佳人s

律师不同于古代的讼师、状师,是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性质就“律师”的属性而言,包括:其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按现行《律师法》之规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之法律知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知识”;其二,经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其三,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其四,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因此律师是指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的性质就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上述四项基本特征中,前一项或一、二项为其他法律工作者,如执法工作者,司法审判工作者(法官),司法检控工作者(检察官)所共有;后二项为“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所独具。

78评论

他是逗比么哒哒她是萌比羞哒哒

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有以下区别:

一、从从业资格来看:

社会律师要求:

1、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和律师执业资格;

2、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3、品行良好。

公职律师要求:

1、政府公职律师应符合律师法中关于律师执业应取得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

2、公职律师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法律分析和服务,是履行公务员的特殊职务行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是政府赋予的一种义务。因此,均为无偿服务;

3、公职律师是国家行政部门设立的政府律师,由政府支付薪水,属于参公编制。

二、从工作内容来看:

社会律师:

1、担任法律顾问;

2、担任诉讼代理人;

3、担任刑事辩护人;

4、担任非诉讼代理,参与调解和仲裁;

5、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公职律师:

1、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特别是对涉及全局性的特点、难点问题的法律论证,提供可行性分析;

2、参与党委、政府领导信访接待工作;

3、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4、为政府系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义务为公民解答法律咨询问题。

三、从职业发展前景来看:

两者各有各的优缺点:

作为社会律师,需要接受各种各样的挑战,需要时时追随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的发展,不断迭代自己的一切。知识、技能、阅历、经验、人脉随时需要启动升级。未来有很大的未知性,机遇、风险、陷阱一切皆有可能。

公职律师人员最大的优点是稳定,你的能力不需要接受市场检阅,按时发放工资,不用去销售自己。不过未来一眼就能望到头,没有太大的挑战性,容易让人失去挑战心。

119评论

你是我触不到的阳光你是我摘不到的月亮

就"律师"的任职资质而言,包括:其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按现行《律师法》之规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之法律知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知识";其二,经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其三,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其四,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因此律师是指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的性质就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上述四项基本特征中,前一项或一、二项为其他法律工作者,如执法工作者,司法审判工作者(法官),司法检控工作者(检察官)所共有;后二项为"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所独具。从事业务现行《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19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