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注册公示

大姨妈染红了小内裤
  •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8737

首页> 工程师报名>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注册公示

3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夕阳眷恋在墙头

已采纳

建市监函[2012]2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乡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规定,经审核,宁玉波等1393名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符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浙江省(72人) 白国军 方迈新 徐 良 周利民 陈志华 章一荣 王双泉 李淑霞 张义兆 李群增 黄 成 李建起 姚 华 牟爱民 李宏伟 朱 振 隋丽娟 陈智勇 张名哲 余 军 张海龙 楼良弟 王中博 张仁纯 沈水龙 夏发斌 林文健 廖景红 刘 锋 郑逢欣 吴树民 卢玉林 雷庆峰 陈伟伟 黄东海 李超楚 张爱民 范胜亮 葛建琴 蒋住星 徐祖跃 张理会 周建明 方 勇 刘建平 习跃来 章文新 郑林忠 谈光满 张启龙 孔庆河 宋雪强 袁 俊 刘 超 张明芳 宋滨洲 徐 升 周 鹏 来 勤 查沛勇 万艳霞 时武军 童昌台 王 宁 王晓东 徐华炳 代会祥 迟 江 单美弟 杜爱军 张 红 李 平

88评论

痴人说梦话梦人说痴话

【 #监理师考试#导语】2021年浙江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监理工程师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浙江考区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如对报考资格异议请联系:。  相关阅读:成绩有效规定  根据2020年2月28日新颁布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免考基础科目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

169评论

乍之新欢不如久处不厌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各相关监理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管[2006]36号)规定,现将2008年度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发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合格人员事项  (一)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共1244人(名单附后)合格分数线为: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60分;建设工程监理基础100分。考试合格人员成绩三年内有效。  (二)考试成绩查询,即日起可通过手机短信方式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按准考证号查询:我JZ加准考证号(例如:JZ03GC1H080001)移动用户发送到106211681168;联通用户发送到106210627368;杭州小灵通发送到106211689968.  (三)在本次考试中存在作弊行为的相关人员一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水平考试。  二、关于申请《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事项  (一)考试合格人员,符合《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可以申领《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  (二)申请证书初始核发,应提交下列材料:  1.浙江省监理工程师申请表(见《管理办法》附件三);  2.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复印件);  3.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其中1张自行粘贴在申请表上,并要求各单位将本企业所有人员的另一张照片粘贴在空白纸上,每个人照片下用正楷注明姓名;  (三)需要申请证书的人员,可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人所学或实际从事专业情况,在下列14个专业中选择其中2项,并在申请表上注明。14个专业如下表:序号  专业名称  序号  专业名称  1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8  林业及生态工程监理  2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9  铁路综合工程监理  3  冶炼工程监理  10  公路工程监理监理  4  矿山工程监理  11  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  5  化工石油工程监理  12  民用机场工程监理  6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  13  通信工程监理  7  电力工程监理  14  机电安装工程监理    (四)申报材料整理要求:所有资料必须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附件资料中的复印件要求完整清晰;申请表和附件资料各一份。  (五)申报时间:12月29日-31日,其中:杭州地区监理企业29日申报;宁波、绍兴、温州、金华地区监理企业30日申报;其他地区和外省监理企业31日申报,请各监理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程序:个人通过所在企业,向省建设监理协会报送申请资料。申报时,还应提交《管理办法》中附件六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初始(续期、变更)核发申请汇总表”。  (七)省建设监理协会受理申报资料并汇总后,报我局核准。符合证书初始核发条件的,我局发放《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  附:2008年度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105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