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超强总结

微凉的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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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濡以沫如胶似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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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必备知识点   1物体打击   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爆炸、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造成的伤亡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矿车或放飞车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运输挂钩、跑车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   常见伤害人体的机械设备有:皮带运输机、球磨机、行车、卷扬机、干燥车、气锤、车床、辊筒机、混砂机、螺旋输送机、泵、压模机、灌肠机、破碎机、推焦机、榨油机、硫化机、卸车机、离心机、搅拌机、轮碾机、制毡撒料机、滚筒筛等。但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   4起重伤害   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但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   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   5触电   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适用于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或棵露的临时线,漏电的手持电动手工工具;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雷击伤害;触电坠落等事故。   6淹溺   因大量水经门、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适用于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停泊、作业时发生的落水事故。   7灼烫   强酸、强碱溅到身体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等事故。适用于烧伤、烫伤、化学灼伤、放射性皮肤损伤等伤害。不包括电烧伤以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   8火灾   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比如,居民火灾蔓延到企业。此类事故居于消防部门统计的事故。   9高处坠落   人由站立工作面失去平衡,在重力作用下坠落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于地面的坠落,也适用于山地面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但排除以其他类别为诱发条件的坠落。如高处作业时,因触电失足坠落应定为触电事故,不能按高处坠落划分。   10坍塌   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的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的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11冒顶片帮   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顶板垮落为冒顶。二者常同时发生,简称为冒顶片帮。适用于矿山、地下开采、掘进及其他坑道作业发生的坍塌事故。   12透水   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适用于井巷与含水岩层、地下含水带、溶洞或与被淹巷道、地面水域相通时,涌水成灾的事故。不适用于地面水害事故。   13放炮   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适用于各种爆破作业。如采石、采矿、采煤、开山、修路、拆除建筑物等工程进行的放炮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   14瓦斯爆炸   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主要适用于煤矿,同时也适用于空气不流通,瓦斯、煤尘积聚的场合。   15火药爆炸   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运输、储藏的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适用于火药与炸药在加工配料、运输、储藏、使用过程中,由于震动、明火、摩擦、静电作用,或因炸药的热分解做用,发生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16锅炉爆炸   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适用于使用工作压力大于、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但不适用于铁路机车、船舶上的锅炉以及列车电站和船舶电站的锅炉。   17容器爆炸   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即物理性爆炸。包括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发,与周围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产生的化学爆作,也称容器的二次爆炸。   18其他爆炸   凡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均列为其他爆炸事故,如:   ①可燃性气体如煤气、乙炔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   ②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如汽油挥发气引起的爆炸;   ③可燃性粉尘以及可燃性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起的爆炸;   ④间接形成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相混合,或者可燃蒸气与空气相混合(如可燃固体、自燃物品,当其受热、水、氧化剂的作用迅速反应,分解出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火源爆炸的事故。 炉膛爆炸,钢水包、亚麻粉尘的爆炸,都属于上述爆炸方面的,亦均属于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人接触有毒物质,如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废弃的坑道、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倒,甚至死亡的事故称为窒息。两种现象合为一体,称为中毒和窒息事故。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的事故,也不适用干慢性中毒的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20其他伤害   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钉子扎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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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梦想斗争的眼泪

2022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马上就要开考了,在这最后的一点时间内,各位考生需要做的就是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掌握答题技巧,巩固重要考点。

1、拿到试卷后通览一遍试卷,做到心中有数。接着开始了解试题结构、题型、分量,会的题就忘记不管,不会或者印象不深的题目放在心中,在你做别的题目的过程中,说不定你就会不自觉地想起答案。

2、绝对答不出的题,坚决放弃它,首先要确保的是会做的题拿到分数。如果做完一遍试卷后,还有时间,再回过头来,研究这道题,如果做对了,就是额外奖励,做错了也是无可厚非。

3、主观题作答时,抓住要点即可,不必赘述。一些同学唯恐答不全,于是就把许多有关联的答案写了一堆。但最终,判卷老师还是踩点给分的,只要答案中反映出要点,就会得到相应的分数,所以答案要抓住重点,高效作答。

4、检查试卷时,要更换思路。用倒推方式验证答案,不要无端怀疑自己,一旦确定,就更改答案,不要纠结太久。

1、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5)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6) 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7)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8) 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未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10) 依法进行安全评价;(11) 有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2) 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急预案编制包括以下 6 个步骤:

(1) 成立工作组。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编制计划。(2) 资料收集。(3)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4) 应急能力评估。(5) 应急预案编制。(6)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或者聘请外部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后,按规定备案,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的原则(四个)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2) 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原则;(3) 系统性原则;(4) 规范化和标准化原则。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类:

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和人机工程原理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一般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环境管理。(1) 综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和费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防灾减灾管理制度;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2)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三同时"制度;定期巡视检查制度;定期维护检修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安全操作规程。(4)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7条)

(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3)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4) 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5)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7)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7、培训时间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2) 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3) 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继续教育 8 学时)。 煤矿、 非煤矿山、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 学时。

8、特种作业人员(十大类)

(1) 电气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高处作业;(4)制冷与空调专业;(5)煤矿安全作业;(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9、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逐台建立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资料;(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10、特种设备的管理

(1) 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必须符合相关规定;(2)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操作,定期接受培训。(3)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向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登记。(4) 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5) 在检验有效期满 1 个月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定期检验;(6) 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7)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超过使用年限的按规定进行报废。(8) 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11、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范围具体包括五类企业: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将法律所指的三类企业分为六种:矿山企业分为煤矿企业和非煤矿企业两种,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分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三种,加上建筑施工企业共为六种。

12、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哪些生产经营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时应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1)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2)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3)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4)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5)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13、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2) 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3) 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4) 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14、 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 安全设施设计备案意见书(复印件);(2) 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3) 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其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材料;(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5)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资料情况。

15、安全生产预警的任务程序:

监测、识别、诊断和评价,特征:快速性、准确性、公开性、完备性、连贯性。

16、 预警机制要遵循及时、全面、高效和引导的原则。

17、 预警信号:红色Ⅰ、黄色Ⅱ、橙色Ⅲ、蓝色Ⅳ。

18、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2) 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检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3) 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4) 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19、应急管理包括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 4 个阶段。

20、事故应急救援响应程序包括:

(1) 接警与响应级别确定;(2)应急启动;(3)救援行动;(4) 应急恢复;(5)应急结束。

21、完整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 应急预案概况。(2) 事故预防。对潜在事故、可能发生的次生与衍生事故进行分析并说明所采取的预防和控制事故的措施。(3) 准备程序。应急行动前所需采取的准备工作。(4) 应急程序。(5) 现场恢复。主要包括宣布应急结束的程序;撤离和交接程序;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现场清理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事故调查与后果评价等。(6) 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22、 应急程序的主要任务和程序:

(1) 接警与通知;(2)指挥与控制;(3)警报和紧急公告;(4)通信;(5)事态监测与评估;(6)警戒与治安;(7)人群疏散与安置;(8)医疗与卫生;(9)公共关系;(10)应急人员安全;(11)抢险与救援;(12)危险物质控制。

2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2) 查明人员伤亡情况。(3) 查明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4) 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5)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 总结事故教训。(7) 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8)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可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60 日。

24、事故的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该怎样做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3)事故发生后,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4)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5)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25、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1) 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2)"四不放过"原则。(3)政府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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