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收证吗江苏

痴心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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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彻夜未归好似夜不能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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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工程师#导语】各地区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办理时间正在陆续公布。近日,2020年江苏镇江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通知已发布,以下是为您详尽介绍的本次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考生及时关注。  关于领取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通知   一、领证要求:   1.证书发放时间:2021年4月14日-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正常休息)   2.证书发放地点: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3号楼,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一楼102室,各县(市、区)不设发放点。   3.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其余如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等均不可领取。   4.考生尽量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领取。   5.证书一律免费发放,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6.为方便考生证书领取,中心特开展证书寄送服务。本着安全第一、考生自愿的原则,考生如需证书寄送服务,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填写邮寄信息。   7、咨询电话:84432609   二、注意事项:   1.证书寄送服务只限江苏省范围内。(省外EMS服务标准不一,部分地区不能寄达。)   2.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发生丢失,考生可根据邮政特快寄递服务的相关条例与江苏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协商处理,中心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特别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第七十一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五十二条(侵犯通信自由罪)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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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暖与海

2020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证书已到,请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下要求领取。  1.证书发放时间:即日起至5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周六、日和劳动节期间休息)。  2.证书发放地点: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淮安市清江浦区枚皋路6号淮安国联商务中心B幢)四楼工考办(414室),领证热线:,各县(市、区)不设发放点。  3.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出示证书代领人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被代领人需填写证书委托代领函,以示委托关系。  4.如需申请证书邮寄,请自行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进行提交。  相关阅读: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共同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当地人事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共同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当地区范围内有效。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有效期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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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暖人心

2023年6月20日-2023年7月20日。2023年3月23日江苏人事考试网更新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办理进度,3月23日开始制作证书电子文件和下达印制通知,确定于2023年6月20日-2023年7月20日进行领取,领取地点位于江苏扬州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一楼大厅。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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